煤矿掘进管理制度汇编内容摘要:
在接班后一小时内向调度室汇报,内容为:现场情况、存在问题、处理落实情况、当班出勤情况及当班工作计划。 班中由跟班副 队 长或班长汇报现场生产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处理了哪些问题。 交班前一小时由跟班副 队 长或班长汇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还存在哪些问题,下个班次应注意的事项等。 并在交班时将当班完成情况汇报调度室。 调度员要认真核对并记录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将各类信息汇总在班前会汇报矿值班领导,以便班前会安排工作。 单位的工伤事故和侥幸事故必须及时汇报。 单位对上级领导、调度室安排的工作按时完成的在完成后立即汇报;不能按时完成的要及时汇报进展情况以及没有按时完成的原因。 班中进尺汇报: ( 1)班中进尺汇报要及时,在交接班 前 一小时内必须把本班进尺,准确的上报调度室,即早班 15: 00 前、中班 23: 29 00、夜班 6: 00前。 ( 2)验收员汇报态度要认真,数字准确。 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进尺 者,一次罚款 30 元,每月汇报的进尺累计数与技术科收尺数误差超过 10%的,每误差一米罚款 10 元。 调度制度: ( 1)根据工作需要调度室将对特殊作业程序和特殊作业地点进行重点调度(例如撤面、过断层、新面安装、顶底板水等)。 ( 2)各单位接调度室重点调度指令后,必须由 队 长或现场跟班 队 长以书面形式向调度室汇报。 汇报内容如下: ① 对重点开拓工程重点调度进尺情况以及是否有影响进尺的因素,并有分析处理措施。 ② 过断层时,本班支护形式、地质条件是否有新的变化以及存在的问题等。 ③ 顶底板有水时, 本班涌水量的变化,采取的措施以及存在的问题等。 凡违反汇报制度、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罚单位主要负责人 30 元,罚责任人 50 元,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理。 30 交接班管理制度 地面值班人员交接班时间为早 8:00;井下交接班时间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 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井下群体脱岗或未在现场交接班,双方班长每次各扣 100 元,工人每次扣 50 元 (特殊情况除外)。 对于无故迟下、早上者,造成交班顺延,对责任者一律勾工处理。 交接班无理取闹、不服从跟班或质量员现场裁决,每次扣责任者 50 元。 接班后,发现上班遗留问题,追查不清时,一概属本班问题,责任不上推,由本班负责。 交接班过程中发现材料丢失、工具箱被撬。 由接班班组负责,经分析与上班有明显责任,株连上班扣款的 50%,属上班责任,隐瞒过关加倍处罚。 交接班方式,执行现场手拉手、口对口的交接,包括移交工具、材料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事后出现的问题以交接班记录为准。 凡不在现场交接班的责任方每人每次扣 50 元,班长每次扣 100 元。 掘进队组交接班时,工作面料场到掌面的文明生产,工程质量必须达标,由质量员考核,并责令当班处理( 各岗 31 位司机比照此条执行),否则质量员责令下一班处理 ,下一班必须不扎不扣地完成,分数由上班出 ,质量员现场决定 ,否则处以上一班 2 倍的处罚。 当班发生的事故,本班必须积极处理,处理时间延到下班,要认真交接 ,同时征得值班、跟班同意后,方可下班。 否则影响生产的事故率累计在本班。 1各班在交班前要将本班的工作量在现场标清,否则减去一半工作量得分。 32 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 为严格落实执行国务院关于煤矿领导干部下井带班作业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带班职责 (一)下井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井下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二)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特殊问题时,及时组织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重点盯防,并立即向 区队 和调度室汇报。 (三)及时制止违章行为,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 二 条 带班要求 ( 一 )带班时间不少于 8 小时,与职工同下同上。 ( 二 )带班人员升井后,要到信息办填写带班记录,写明上下井时间、地点、经过路线 、发现的隐患及处置落实情况。 ( 三 )安监处建立下井带班档案,每月牵头组织考核,并对领导干部带班情况定期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 四 )因特殊原因不能下井带班的,必须经矿主要领导批准。 33 第 三 条 责任追究 在执行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过程中,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责任追究: (一)无故不下井带班或完不成下井带班次数的; (二)对现场出现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不加以制止的。 (三)对现场隐患应发现而未发现的、或发现隐患不及时采取处置措施的; (四)对带班期 间经过的路线或作业地点 24 小时内出现安全问题的; (五)带班期间违章指挥或者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的。 34 设备完好管理制度 一、机电设备综合完好率达到 90%以上。 二、井下供电系统做到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严禁使用失爆设备。 三、井下防爆电器入井前,必须悬挂防爆电气设备合格证及设备责任牌,否则不得入井使用。 四、井下裸露的电气设备及井上、下机器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有防护罩或遮拦物。 五、装有电气设备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低压配电点或装有 3 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都应装设局 部接地极。 六、煤电钻及信号装置应使用综合保护装置。 七、设备操作维护保养人员对所使用的设备,通过岗位练兵和技术培训,做到“三懂、四会”(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八、搞好设备润滑。 严格执行矿用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坚持“五定”“三级过滤”(五定:定点、定时、定质、定量、定人;三级过滤:从领油大桶到岗位储油桶,岗位储油桶到油壶,油壶到加油点)。 同时对润滑部位和油箱等定期进行清洗换油。 九、井下电缆要悬挂整齐,符合标准,机电设备要上架且摆放整齐。 35 十、高压电气设备的检修和工作必 须严格制定施工安全措施,高压停送电必须提出申请,根据安全措施由专职电工执行。 十一、井下停电检修、搬迁设备必须严格执行《规程》第四百四十五条的规定。 36 机电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操作人员和维(检)修人员应以主人翁的态度,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用严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维护保养好设备。 坚持维护保养与检修并重,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落实设备包机制,确保在用设备台台完好。 设备操作维护保养人员对所使用的设备,通过岗位练兵和技术培训,做到“三懂 、四会”(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并享有“三项权利”,即:有权制止他人私自动用自已操作的设备;若设备超负荷运行或他人违章操作设备有权制止;发现设备运转不正常、超期不检修和安全保护装置不符合规定应立即上报,如不立即处理和采取相应措施,有权停止使用。 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各项主要工作: ( 1)正确使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启动前认真检查、准备,运行时精细操作,认真执行操作指标,不准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停机后详细检查,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 2)精心维护保养、 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运用“五字操作法”(听、擦、闻、看、比),手持工具、抹布,定时按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排除隐患。 搞好设备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即“十字”作业法)。 保持零配件、附件完整无缺。 37 ( 3)掌握设备故障的预防、判断和紧急处理措施,保持安全防护装置完整有效。 ( 4)设备有计划运行,定期切换,配合检修人员搞好备用设备的检修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状态,保证随时可以启动运行,对备用设备要定时盘车,搞好防冻、防凝等工作。 ( 5)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故障记录。 ( 6) 经常保持设备和环境清洁卫生,做到沟见底、轴见光、设备见本色、门窗玻璃净。 搞好设备润滑。 严格执行矿用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坚持“五定”“三级过滤”(五定:定点、定时、定质、定量、定人;三级过滤:从领油大桶到岗位储油桶,岗位储油桶到油壶,油壶到加油点)。 同时对润滑部位和油箱等定期进行清洗换油。 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设备检修人员对所包修的设备,应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配合操作人员搞好安全生产。 各单位的设备、管道、支架、机房、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应保持完整,定期检查 、测定,并采取防潮、防汛、防冻、防尘、防腐蚀措施。 对设备、管道的仪表和安全装置保证齐全完好,并按规定做定期检验、调整。 搞好本岗位范围内的设备、管线、仪表盘、支架、基础、地面、房屋建筑等设施清洁卫生,及时消除“跑、冒、 38 滴、漏”现象。 维护人员对分管范围内的设备负有维护责任,做到定时上岗,每天检查一至三次,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时间进行检查,主动向操作人员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发现设备缺陷及故障,及时消除。 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及故障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室,并在设备检修中彻底排除。 操作人员发现设备运行不正 常,要立即检查原因,并及时处理。 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并汇报调度室、主管部室及本队值班干部,并通知有关岗位人员,不弄清原因和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 已处理和未处理的故障,必须记录在运行记录本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39 井下机电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机电设备维护人员对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机电设备进行巡回检查,确保设备完好、安全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第二条:要切实加强设备管理,在设备投入使用过程中有下列情况,其损失由操作司机、包机组成员、维护人员、区队 主管领导全额承担。 1、若因当班维护人和包机组成员未认真检查或不及时处理设备、设施和缆线存在的问题,凑合生产造成设备损坏或影响生产。 若因润滑制度、操作规程等各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不落实,违章作业造成设备损坏或影响生产。 若因区队对维护保养工作不做安排,既不安排维修时间,又未确定专人负责 (包括主管队长、专职包机人员和专职司机 ),造成设备损坏或影响生产。 第三条:机电设备维护人员要严格执行设备检查记录制度,特别是采掘流动设备,如:胶带运输机、移动式空压机、泵站、掘进机等检查记录,如漏检、漏记一次给当班维 护人员罚款 50 元,没有记录的给队长、技术员各罚款 50 元。 第四条:当班机电设备维护人员必须确保电气设备保护装置齐全可靠,未按规定时间、周期对各种保护装置进行试验的,给区队机电主管队长和维护人员各罚款 200 元,因甩 40 掉保护装置不用或保护装置失灵损坏设备,其损失由包机组成员、维护人员、区队主管领导全额承担。 第五条:每月不少于三次设备质量大检查或动态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责令维护单位限期整改,区队在规定时间少整改一条给区队长罚款 50 元。 41 包 机 制 度 为了加强机电设备管理,增强责任心,保证各生产环节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包机制度。 一、单位应根据设备使用情况采取分片包干或按台包机办法,由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实行联合包机。 对设备包运转、包检修、包维护、包完好。 二、操作人员应精心爱护设备,遵守操作规程、正确进行操作,及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三、维护人员要按规定及时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听取操作人员意见,及时对设备进行检修,使之经常处于正常运转状态,所包设备必须悬挂责任牌,明确责任制。 四、机电设备日常检查、环境卫生、外观、辅助设施及运 行情况,应由值班人员负责,发现问题将追究包机值班人员的责任。 五、设备的零部件损坏或不能正常运行,由司机汇报,维护工进行处理,发现问题不及时检修,处罚包机维护工。 六、包机人员对设备的完好情况及运行情况负全部责任,有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不即使汇报而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包机人员的责任。 42 机电事故追查分析制度 机电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对事故进行追查分析,找出事。煤矿掘进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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