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办内部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项目管理处往来的文书函件。 含口头约定记录与电话记录。 、市质监站往来的文书函件。 含口头约定记录与电话记录。 含口头约定记录与电话记录。 (含设计单位)往来的文书函件。 包括原材料试 验报告、标准试验报告、现场质量检查记录、质量评定资料、中间交工证书等。 包括工地例会纪要、现场协调会纪要等。 工程变更、工程延期文件。 三、总监办会议制度 监理的会议制度是对合同工程进行全面监理的重要手段,监理会议制度执行得好,有利于协调各方的关系,促进各方履行合同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总监办为利用好监理会议的特殊作用,促进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会议制度。 (一)工地会议的形式 1. 除第一次工地会议外,其他工地会议可按驻地办分别召开。 2. 工地会议可根据会议召开的时间、内容及参加人员的不同,分为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会议、现场协调会、专题会议、监理例会等五种形式。 (二)工地会议的目的 1. 第一次工地会议的目的:在于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工程实施有一个良好的开端。 2. 工地会议的目的:在于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进度、质量、费用、安全、环保等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为正确决策提供依据,确保工程全面在控。 3. 现场协调会的目的:在于监理工程师对日常或经常性的施工活动进行检查、协调和落实,使监理工作和施工活动密切配合。 4. 专题会议的目的:在于研究、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专项问题,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 5. 监理例会的目的:在于监理工程师对近阶段监理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分析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下阶段监理工作方向,保证监理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 (三)工地会议的召开时间 1. 第一次工地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宜在正式开工之前召开,并应尽可能地早期举行。 本工程项目预定在 11 月下旬召开。 2. 工地会议:开工后整个工期,每月一次,每月月末召开 3. 现场协调会:定期或不定期 4. 专题会议:不定期 5. 监理例会:每月两次,每月月初和月中 (四)工地会议记录 工地会议,应有正式的会议记录,参加会议人员应签到。 会议由会议主持人的助理人员进行记录,会议记录经过参加会议人员讨论并签字确认后,在会后3 天内由会议主持人整理出会议纪要,印发给各参加会议单位。 会议纪要仅对业主、顾问公司、承包人及监理工程师起约束作用,会议中决定执行的有关问题,仍应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必要的手续。 总监办奖罚规定 一、 监理工作奖罚规定 为配合执行总监办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已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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