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出租屋档案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表、记分卡 (二)承租人材料 广州市出租屋租住人员调查登记表(分表二) 广州市房地产租赁登记申请审批表 租赁合同及附件 租住人员身份证或暂住证、回乡证、通行证、护照复印件 暂住人员登记表 出租屋租住人员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租住人员计生证复印件、租住人员准生证复印 件(已婚育龄妇女) 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机构代码证、编委批准成立的文件、社团登记证明等复印件(单位承租类)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承租类)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回乡证、通行证、护照复印件(单位承租类) 变更、解除、终止租赁合同申请表 1已填满内容的出租屋租住人员登记交换册 (三)其它 日常巡查记录(归入文书档案,保存期 15 年) 出租屋情况月报表(归入文书档案,保存期 15 年) 出租屋情况年报表(归入文书档案,保存期 50 年) 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和 治安联防费的行政收费单据(归入会计档案,保存期 5 年) 出租屋综合税完税证(归入会计档案,保存期 10 年) 出租屋综合税征收情况登记表(归入会计档案,保存期 5年) 附件 2: 出租屋档案的整理方法和要求 1 分类 出租屋档案的分类结合行业特点,保持分类的唯一性和稳定性。 以“农村及原城中村出租屋一栋一档,城市出租屋一套一档”为原则,所形成的材料分为出租人材料和承租人材料两部分,各自以“件”为单位整理归档。 出租人材料是一户首次办理出租屋 合同登记备案后,所形成的反映出租人和房屋情况的材料。 承租人材料是一户在每办理一宗出租屋合同登记备案后,所形成的反映承租人情况的材料。 出租屋档案归档文件(下称归档文件)采取年度 —— 件的方法进行分类。 2 编号 归档文件应按分类方法和排列顺序逐件编号,即在每件文件首页出租屋固定式目录中填写归档章,归档章的内容包括:分类号、年度号、件号。 (见附件 3) 分类号:结合行政区划,按区、街(镇)、社区(村、片)、户(栋或套)逐级设置。 (各区代号确定为越秀区 A、东山区 B、海珠区 C、荔湾区 D、 天河区 E、白云区 F、黄埔区 G、芳村区 H、花都区 I、番禺区 J、开发区 K、从化市 L 和增城市 M) A a 01 01 户(栋或套) 社区(村、片) 街道(镇) 区 年度号:归档文件形成年度(出租屋合同登记备案年)。 件号:归档文件排列的先后顺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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