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保函业务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低于 8%; 3、 拟开展项目单项合 同额小于 人民币 1000万 元。 (三) 凡不符合上述 1、2 所列示条件的项目,需按照以下要求以正式文件 上报专项 请示 ,根据相应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1、专项材料主要内容。 请示(正式文件); 经济业务合同初稿或合作意向书;业务合作方情况简介; 项目可行性分析,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收益率论证 、 项目实施计划 、 项目回款计划 、 项目管理和资金风险管控预案。 2、 审批权限。 省公司市场部负责审核汇票业务可行性相关内容;财务部负责 审核项目收益 、银行授信额度相关内容;风险管理部负责审核管理和资金风险相关内容。 金额在 1000万以下的项目,由财务部会同市场部、风险部共同审核,提出审批意见并会签后,由财务部拟文批复。 金额在 1000万 及 以上的项目,由财务部会同市场部、风险部共同审核,提出审批意见建议,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由财务部拟文批复。 第二章 银行保函 业务管理 第四条 银行 保函业务 是指银行应客户的申请而开立的有担保性质的书面承诺文件,一旦申请人未按其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的约定偿还债务或履行约定义务时,由银行履行担保责任。 根据川通服生产经营实际,实际使用的银行保函业务主要有 投标保函 和履约保函两种。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