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自互检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责管辖范围内 的 巡检 ,并按照图纸进行工序间的检验,包括首检、过程抽检、工序间转移检验,控制批量事故的发生。 班组长负责督促检查本班组员工进行自检互检,并对本班组进行巡检。 六 、基本流程: 操作者加工前应消化、理解有关图纸、工艺资料,弄清楚有疑问的地方,方可进行生产。 操作者在加工过程中发现产品有问题应立即停止生产,在问题弄清楚并解决后再继续进行生产。 操作者遇到不 能弄清和解决的质量问题时,必须立即向班组长、车间调度、工艺、 检验员反映、汇报问题。 生产班组长、车间 调度 和工艺、 检验员在接到汇报后,应立即到现场查清问题并解决问题,使生产恢复。 如问题还不能解决,则通知生产部长。 生产部长必须赶到生产现场调查处理,必要时通知技术部和其它有关部门派人到现场研究解决。 一批产品生产完毕,操作者要将自己加工的产品自检完毕,并将不合格品挑出并修复直到合格, 绝对不使不合格品进入下道工序。 七 、 自检的方法: 对照《 车间加工工序检验办法(暂行)》 的内容或工艺技术 图纸的 要求认真检查。 八 、首件检验: 操作者加工的首件产品,由操作者依据有关的工艺技术资料、质量标准、相关检验资料认真进行自检,同时要求将自检的零件单独分开放置以备质量监督检查。 另外,凡新产品,新工艺,加工条件(设备、模具、工装、夹具)变更,重大设计更改等,在首检基础上,必须由检验员按规定认真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正常生产。 九 、自检要求: 剪钣、下料操作员工除了要求对首件加工的零件的加工尺寸进行自检外,还要求加工门板、轿壁、轿顶、轿底、上下梁、侧梁等每加工 5 件,支架、托架、护板、封头、加强筋等小件类每 20 件必须 对零件的加工尺寸进行一次自检。 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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