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奖惩制度(共5篇内容摘要:

员处罚 10元 /次(专用)、 30 元 /次(通用);对量具不全仍加工、检验产品者处罚 30 元 /次 (仅针对工艺文件确定的批量产品 ) ,若因此造成损失,由相关操作者、检验赔偿量具领用人应妥善保管好量具的计量准用证,若量具计量准用证丢失处罚 5 元/张;未按工艺作业指导书使用量者(如规定用游标卡尺实际用类似尺寸塞规),罚款 30元 /次,并承担因此 产生的所有损失相关产品不可作为量具使用,一经发现,罚款 20 元 /次( 2)保管、保养对乱丢、乱放量具者,处罚量具使用人 5 元 /次;库存量具无标识、乱摆放,对量具管 理 员处罚 10 元 /次。 对继续使用状态、型号模糊的量具使用者,处罚 5 元 /次。 量具丢失或损坏,由量具领用人照采购价 100%赔偿量具生锈,处罚量具领用人或保管人 10 元 /次,造成量具报废,责任人赔偿全部损失(三)质量事故奖励制度( 1)内部发现质量问题处理:见附表 1:( 2)外部发现质量问题处理: ① 罚款金额及原则 2 非批量质量问题节气门总成、机械总成按 50元 /件、 皮带轮 30 元 /件、(经全检的发散件到客户的)配件按 30 元 /件罚款,第二次发生,仍按此单价执行不翻倍;批量问题产品在当批产品的 5%内,属尺寸不合格只对工序操作者进行处罚,属外观不合格只对完工检(此处包括装配线及本体完检。 )进行处罚,漏加工不合格项对完工检验及操作者都进行处罚。 ② 外部投拆问题明细 ③ 问题产品在当批产品的 5%内,经确认问题为连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按下表进行处理: ④ 样件质量出厂的样品由于尺寸、外观、报告错误等质量问题,处罚样件检测人员及相关工序检测人员 50元 /次,操 3 作者 20 元 /次(报告有问题与操作者 无关)。 ⑤重大质量事故公司开会讨论处理。 (原则上按第一责任人承担直接损失的 210%;第二直接责任人承担直接损失的25%;间接责任人承担直接损失 12%)(四)质量工作纪律(针对公司全体操作者及检验人员)( 1)下工序发现的漏加工产品,必须上报组长,并将产品统一交巡检人员按考核规定处理,若巡检人员、组长、操作者私自将产品交漏加工工序操作者返工,发现一次处罚私自转交者 50 元 /件,第二次加倍,第三次由综合管理部重新安排工作。 ( 2)因上报质量问题,被罚款者辱骂、弄虚作假、栽赃陷害、故意为难问题举报者、发现者,一经 查实,立即开除。 ( 3)对公司管理人员(包括技术人员)指出的不符合要求的操作不予理睬,仍然继续者罚款 20元 /次 ( 4)因相同原因出现第二次批量( 15%及以上)质量问题(此批量针对所有内、外部发现的问题),对责任人处罚加倍并调离生产、质检岗位。 44 楼回目录产品质量奖惩与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 20200814 23:41 产品质量奖惩与管理制度一、目的 ,防止不良产品流转。 ,完成公司质量目标。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的全过程品质管理。 三、品质管理 “三工序 ”控制原则 检查上道工序流转产品,不接受不良品。 不生产不良产品,做好本道工序产品。 不流转不良产品,服务好下道工序。 四、岗位职责 营业部:负责提供外部质量信息,收发退回的产品,提供考核依据以及质量损失统计。 检验员:负责收集统计内部质量信息,提供考核依据。 品质部:负责执行本质量考核,形成质量考核表负责追溯相关责任人及质量问题性质的确认。 制造部负责做好产品流转卡、标识卡号等标识工作,根据各加工工序明确落实责任人,便于发生质量问题时可追溯性。 五、职责分配原则 责任产生的部门按本制度条款负全 部责任。 如品质部提出改进要求且责任部门认可的,责任部门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改进措施,并在此时间之后提供符合改进要求的产品,否则,品质部可判其产品为不合格,按相应条例进行处理。 客户反馈问题需要有明确的图片或其它有效证据(尽量带回相关不良品),以便分析。 六、关于领导责任 目标达不到的,由相关部门承担领导责任,属于个人问题的,由员工承担责任。 如果主管领导未按公司的制度或工艺文件等执行,出现质量问题、产品报废或应对问题的,全部责任由部门领导承担。 如果按照公司的制度或工艺文件的要求执行,员工未按要求 执行而导致质量问题的,员工承担 80﹪责任,部门领导承担 20﹪责任。 七、设计责任 允许小批量试制第一批存在问题,数量应在 10 件内,且需要发放技术试样跟踪单。 由于对客户的图纸设计问题,而导致报废的,不作处罚(需由技术部主管或副总签字)。 如果相关部门已经提出要求,但技术部未能按期进行改进导致外部质量问题,作为设计问题,相应责任由技术部承担。 对责任人处罚 50 元 /次。 由于技术部设计的图纸(作业指导书)出现问题并造成产品报废的,对责任人处罚 100 元 /次;可返工、返修及报废产品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赔偿,责任由 技术部图纸设计人承担。 八、内部质量赔偿及奖惩规定 未经上级书面同意,违反图纸要求、作业指导书及更改编程数据进行生产的,处罚 100 元/次,造成其它损失的,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赔偿,由责任人承担。 未按规定对产品进行首检、自检和巡检的处罚 20元 /次,如未送检等原因造成的批量质量不良现象,则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每只报废产品按 1 元进行赔偿。 为逃避赔偿责任,未经检验确认,私自报废或抛弃产品的,每只产品按 5元进行处罚。 操作人员和检验员未规定填写《生产启动、检验控制表》的,操作人员和检验员各处罚 20 元 /次。 检验人员因首检出现错误的,对检验员处罚 50 元 /次;如产生产品批量报废时,每只报废产品按 2 元进行赔偿。 首检确认合格,操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未进行自检而造成批量性报废的,报废损失则由责任人承担;每只报废产品按 1 元进行赔偿。 生产过程中因设备或工装原因调整,需及时送检验员确认,未经检验员确认造成的报废损失则由责任人承担;每只报废产品按 2 元进行赔偿。 调试员、检验员和操作人员对已调试好的设备或工装并开始加工生产,由第三方人员检查出错的且造成产品返工、返修或报废的,对各责任人处罚 50 元 /次,每只报废产品按 2 元 进行赔偿。 当班生产出现的所有不良品,报废品需交检验。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