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类业绩提成管理细则内容摘要:

及机电工程设计费和设计预算费)的 2%计算设计费,并计入当季度目标任务额中。 6 ( 7)公司所承接施工项目,甲方需进行深化设计,且不支付设计费的,按工程总造价(扣除外协水电及机电工程设计费和设计预算费)的 3‰计算设计费,并计入当季度目标任务额中。 ( 8)协助工程部完成非设计部进行的设计项目的竣工图,按工程总造价(扣除外协水电及机电工程设计费和设计预算费)的 2‰计算设计费,并计入当季度目标任务额中。 ( 9)所有设计项目按合同总设计费(去除税收)的 30%计算业务费。 ( 10)不收取设计费的项目在计入业绩目标时不扣除税收。 3. 设计部提成奖励办法 3. 1设计部完成基本目标额后,所有超额完成部分均享受设计提成。 3. 2项目设计提成按如下方式计提: 提成基数 =年度设计收款总额(扣除税收) — 年度目标任务额 — 业务费 方案一:设计提成 = 提成基数(即超额完成目标额) *8% 方案二:设计提成 = 提成基数(即超额完成目标额) *以下基数 序号 超额完成额度 提成点 备注 1 110万元(不含 5万) 2% 2 10200 3% 3 20300 4% 4 30400 5% 5 40500 6% 6 50600 7% 7 60700 8% 8 708000 9% 9 80900 10% 10 901000 11% 12 100以上 12% 3. 3设计提成不区分方案、施工图设计和效果图设计,也不分别计提,统一按本条规定标 准提取,由设计部经理统筹分配。 3. 4 上年度超额业绩,因未收到设计费而未能提成的,在下年度收到设计款后仍按上年度提成标准计取提成,并计入上年度业绩目标。 4. 设计提成的发放时间及发放办法 4. 1设计部提成以季度为单位,每季度考核计提一次。 在收到设计费后,于下季度第一个月 10号发放。 4. 2设计提成各阶段所占比例(按方案一确定) 设计阶段 当季完成阶段 提成总额 当季发放额 1 方案图经甲方签字确认 实际提成总数 提成总额* 20% 2 完成全套施工图并审核 通过交付甲方 提成总额* 30% 3 施工阶段全程设计跟踪 提成总额* 35% 4 竣工图完成并交付甲方 没有此项,提成合并于 3阶段 提成总额* 15% 4. 3超额完成设计任务提成,超额部分在减去税收和业务费等费用后,按所到帐设计费及设计任务所处阶段按比例计提。 4. 4当季完成下一阶段设计任务,且收到设计费的,按上述提成发放额比例发放上一设计阶段提成奖励。 4. 5 对于未完整完成整个项目(即未从项目方案设计到竣工图完成并交付甲方整个过程的),而因 各种原因离开公司的,提成以在职时完整完成部分的 50%发放(例:方案图完整完成且经甲方签字确定的,按方案图发放比例:提成总额* 20%的 50%发放);各任务阶段未完整完成的(例:施工图进行了一部分,但未完整完成的),不计发提成。 4. 6季度未完成经营目标或刚完成目标,无超额业绩的,当季无提成奖励。 季度超额完成当季目标,但累计总额未能完成或刚拉平各季度目标,无超额部分的,不计发提成奖励。 季度超额完成当季目标,且累计总额完成或拉平各季度目标,且有超额部分的,提成按上述。 当季及之前各季均超额完成目标的 ,提成按上述。 4. 9 设计部提成分配公司原则不直接参与,主要由部门经理根据当季度的实际提成总额,依据每个人的表现及在设计中 7 的实际作用进行分配,经部门成员签字后,上报公司审批,财务部发放。 4. 10本制度执行后,加班调休制度不再执行,设计部应在正常工作时间高效工作、自我调节完成设计任务,且执行公司考勤制度。 4. 11设计部任何成员不得在上班和下班时间在公司和利用公司资源进行非公司项目(私单)的设计,一经发现和查出,以设计所得的三倍处罚,并按薪资降级三个月处理。 4. 12设计师介 绍工程项目给公司,按经营部介绍工程项目提成制度另行给予介绍人发放奖励。 4. 13设计部在公司无任何关系的情况下直接投标中标项目,除按上述规定计算业绩目标和提成外,公司额外给予项目总设计费(除去税收) 2%的中标奖励。 具体分配原则按本条。 4. 14设计部经理必须对设计部所有设计项目的设计效果及设计图纸质量负责,参与设计方案的审核评定,并提出修正意见,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核签字。 设计部经理未对分配下属的设计项目进行方案及图纸指导和审核,公司有权将该项目从目标中扣除出,单独进行奖惩考核。 且设计部经理 不参与该项目的奖励分配。 5. 设计工作考核 5. 1 设计工作时限考核 5. 1. 1接到设计任务(方案、施工图、效果图设计任务),小型设计任务(在 300万以下的)必须在当天、大型设计任务(含 300 万以上的)必须在 2 天内按设计任务书时间等要求编制出切实可行的完成设计任务的设计计划书。 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上报设计计划书,按每拖延一天 50元扣罚设计责任人及设计参与者。 5. 1. 2 按经审批的设计计划书及时完成设计任务。 如未按期完成,视其责任及造成的影响按以下条款处罚。 因审批造成的延误除外。 5. 1. 2. 1 如因设计责任人自身原因(例如:工作拖拉、时间管理不当、不按时上班、上班时间工作不紧张、自由散漫等原因)造成未按期完成设计任务,按每拖延一天 30元扣罚,具体处罚数额以项目实际情况及建设方具体要求确定和执行。 设计任务要求不合理的除外。 5. 1. 2. 2 方案图及施工图建设方审核确认过程中,因未按建设方时间要求及时完成修改并前往建设方处审核确认,且并非由建设方原因造成的,按每发生一次 20元扣罚。 如建设方为此发出投诉者,按每发生一次 50元处罚。 5. 1. 2. 3 如因设计责任人设计拖延造成工 程不能按建设方时间要求正常开工,受到建设方投诉者,按每发生一次 50元处罚,具体处罚数额以项目实际情况及建设方投诉情况确定和执行。 5. 1. 2. 4 在开工前进行施工图纸会审中,如对建设方工程监理及公司项目经理提出的设计中明显存在的技术及施工问题应按项目经理发出的《信息联络单》中规定的修改完成时间出好并移交施工图于项目经理,如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或影响了开工日期,按每拖延一天 20元扣罚责任设计人员。 5. 1. 2. 5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变更或增加项目设计,应按项目经理发出的《信息联络单》中规定的修改完成时间出好并 移交设计变更施工图于项目经理,如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按每拖延一天 20 元扣罚设计人员 5. 1. 2. 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接到项目经理发出的竣工图绘制《信息联络单》后 10天内完成竣工图的绘制、审图签图(签字、盖章)及移交(项目经理和公司档案室),如未能按期完成,按每拖延一天 20元扣罚。 注: 上述设计任务延后处罚不重复进行,按造成影响最大的一项进行处罚。 上述任务延后如非设计人员自身原因造成(例如建设方原因、公司相关部门原因等),必须于设计计划规定完成时间前二天 提出延期书面报告,并详述延期原因,如确系非设计人员自身原因造成,可适当延期,但延期不得超过 3天。 如经调查延期报告不实,按原处罚的 2倍进行扣罚。 6. 2 设计图纸考核 6. 2. 1如经图纸评审或会审,发现图纸存在明显的技术性问题或设计质量问题,且属于职 业所不允许的,按每项 50元处罚责任设计人员。 6. 2. 2如设计施工图纸未标注比例、出图日期、图名(工程名称),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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