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检修部绩效考核管理细则内容摘要:

1分 8 检修人员上班期间着装不符合要求 每发现一次扣除责 任人 1分 3 9 检修人员不服从生产指挥(除违反规程或明显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命令外) 每发生一次扣除责任人 2分 10 部门安排工作任务,检修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参加 每发生一次扣除责任人 分 11 未经 部门 领导批准擅自离开岗位的称为离岗 10分钟之内每次扣 5 分,1030 分钟以内每次 10分, 3060 分钟以内的每次扣 20 分,一小时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 12 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者以旷工论 处 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奖金,旷工二天,扣除二个月奖金,以此类推。 连续旷工五天交 厂部 处理 13 检修人员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三日(含)以内者,由设备检修部部长批准;超过三日(含)者须提交医院出具的诊断书并报人力资源部核准 检修人员请病假一日当月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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