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重点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指南内容摘要:

立规划报建项目资料档案袋,并将规划报建资料档案袋转交用地科。 : 责任科室:用地科。 用地科现场踏勘 , 确定用地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征询有关部门意见,提出初审意见。 : 局规划业务会讨论审批。 : 签发予以许可意见,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 按规定要求公 示后,核发规划许可证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单》、《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 8. 办理时限: 13 个工作日。 四、《建设 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简介) 1.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主要审查建设单位提交的规划设计方案中总平面布局、建筑总面积及其功能组合、建筑退让、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及其对外交通的道路连接和市政管线的接口、消防通道的设置等是否符合 法律、法规、规范、 以 及《规划 条件通知书 》进行的审核、认定,其审定意见是编制建筑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和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的重要依据。 17 2.已完成《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取得《规划条件通知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各项工作后,建设单位可以委托规划设计单位按照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或进行设计方案修改后,向市城乡规划局送审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 ,按分级审批的原则上报相应的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4.承办科室:设计科。 5.办理时限: 13 个工作日。 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实施城乡规划法制管理的一种基本手段。 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的作用:一是确认城市中有关建设活动的合法地位,确保有关建设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二是作为建设活动进行过程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三是作为城市建设档案的重要内容。 (一)审批范围: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当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报建办理程序: 申报 —受理 —踏勘 —初审 —审定 —公示 —审批 —发证。 : 建设单位报建人员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规划局窗口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报告,领取《衡阳市城乡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受理申 请表》、《建设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 18 : 前置审查。 建设单位须预先 取得市城乡规划局工程科审查通过的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及施工图建筑面积复核意见。 (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报告一份; (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各一份(复印件); ( 3)土地权属证件一份(复印件); ( 4)建设工程项目涉及到消防、环保、市政、绿化、文物、产权、安全监督的,须附有关部门审核意见一份; ( 5)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审定的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及其电子文件各一份; ( 6) 市规划设计院提供的 1/500 或 1/1000 现状带规划控制线的地形图四份及其电子文档一份; (7)建筑施工图两套、建筑施工图电子文件及效果图一份; (8)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 建设项目 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原件、复印件各以一份); (9)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需提供 三证 (《开发资质证》 (副本 )、《工商营业执照》 (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 );其他企业需提供《行业资质证》 (副本 )、《工商执照》 (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行政事业单位只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0)规划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 市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 责任科室:总工室。 19 建设单位按要求递交有关申报材料。 窗口对建设项目申请材料进行分类、整理,经审查申 请材料 齐全的、符合法定受理条件要求的, 进行预登记受理,统一编号, 将建设项目申请基本内容、相关材料等信息录入规划局一站式管理服务平台, 建立规划报建项目资料档案袋,并将规划报建资料档案袋转交工程科。 : 责任科室:工程科。 工程科现场踏勘 , 确定项目建设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规模, 征询有关部门意见,提出初审意见。 : 局规划业务会讨论审批。 : 签发予以许可意见,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 工程科 审批完成后,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档案移交总工室。 总工室根据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向建设单位出具《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工作联系单》,建设单位持《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工作联系单》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缴纳报建规费。 : 建设工程项目缴纳完报建规费,总工室制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完成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编号。 、验线: 20 总工室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红线图,向建设单位出具《建设工程放线测量通知单》。 建设单位持《建 设工程放线测量通知单》和建设工程规划红线图委托经市城乡规划局认可的、具备相应规划测量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现场实地放线、标桩、绘图制表,出具《建设工程放线测量成果》。 规划分局、工程科依据建设工程规划红线图和《建设工程放线测量成果》进行现场验线。 : 放线、验线后, 按规定要求公示后,核发规划许可证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建设工程规划红线图》。 11. 办理时限: 13 个工作日。 各项建设工程基槽(桩基)开挖后,基础(桩基)施工前(管线工程在回填土之前),建设 单位应及时向市城乡规划局申请验槽。 验槽由规划分局(市政工程由规划监察大队)负责,并应填写好正负零验收记录。 六、《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合格证》(简介)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是对建设项目实施行政许可的最后一个环节,主要是监督检查建设工程是否完全符合城市规划行政许可要求,具体包括:建筑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市政管线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市政道路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21 市国土资源局相关手续办理指南 一、获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哪几个步骤。 第一步是将集体农用地转变为国有建设用地,即用地报批,书面表述为 “土 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审批 ”,需报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审批。 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是两个审批事项一个审批程序,前者是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后者是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第二步办理供地手续,市人民政府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划拨和出让两种形式供给用地单位。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公共利益用地并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采用划拨方式供地,用于商业开发、工业仓储等经营性质的必须以出让方式供地,需在土地矿产交易平台公开招、拍、挂。 第三步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已是国有建设用地的可以免去第一步。 二、用地报批的审批权限有几种。 办理 时限分别是多久。 衡阳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内的土地,约 180平方公里,需先报国务院审批年度实施方案,再将具体项目报 22 省人民政府审批。 每年的 4 月份将该年度的所有项目报国土资源部,大概在 9 月份左右获得批复,再组卷报省国土资源厅。 办理时限:报国务院阶段按省国土资源厅统一部署,每年在规定时间上报,约在 9 月份左右批复。 报省人民政府转批阶段,在业主提供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局内组卷和审批流程在一个月内完成,省厅审批采取跟踪审批,尽快批复,时间无法限定。 符合县市区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范围内的土地,直接组卷报省国土资源厅,主要是雨母山乡、茶山坳镇、东阳渡镇等部分乡镇和县市区的用地。 办理时限:在业主提供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局内组卷和审批流程在一个月内完成,省厅审批采取跟踪审批,尽快批复,时间无法限定。 三、用地报批受指标控制是什么情况。 每年国土资源部向省下达总指标,省国土资源厅在预留国、省重点项目计划指标后将剩余指标下达给各市洲和县市区。 往年县市区指标由市洲分配,今年直接由省厅下达给县市区。 今年我市下达的计划指标为 1009 公顷(含低丘缓坡指标 600 公顷,使用该指标的项目占用耕地不得超过总 面积的 30%),其中市本级 370 公顷(含低丘缓坡指标 280 公顷),计划指标严重短缺。 四、用地报批流程是什么。 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流程见附表一,准备资料见附表三。 五、用地报批需要缴纳哪些规费。 23 省级审核的规费共五项,见附表二。 六、单个项目如何办理前期手续。 办理规划手续 → 用地测量 → 用地预审 → 发改委立项 → 林业手续、环保手续、社保手续、平面布置图、发布征前告知 → 组卷报批土地。 七、用地预审在什么环节申请。 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办理时限是多久。 用地预审是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进行。 具体来说,审批 和核准项目,由用地单位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前和申请报告核准前向国土资源部门提出预审申请;备案项目,由用地单位在办理备案手续后向国土资源部门提出预审申请。 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由发改部门确定。 提供资料: ① 规划部门的相关资料。 如:划拨用地提供选址意见书、出让用地提供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经规划部门审核通过的平面布置图。 ② 发改部门的相关资料。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或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项目备案批准文件。 ③ 国土测量资料。 ④ 相关会议纪要、领导批示材料等。 由项目建设单位携带以上资料向国土部门提出申请,国土部门核 实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如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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