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事业单位收支业务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教育、离退休职工参加的老年大学学习等,各种培训费用报销需附有培训通知,学历教育费用报销需附有单位说明。 公务接待费。 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接待费实行总额控制与定点接待相结合,超出控制限额的不予报销 ,接待严格按照标准到定点饭店用餐,定点饭店不得定在私人会所、豪华酒店、农家乐等场所。 接待费中不得报销香烟、高档酒水、土特产、礼品等明令禁止的物品,不得包含与接待无关的开支。 报销费用时,除发票外还需附接待清单等附件。 接待费用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 接待经费实行总额控制后,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转嫁应负担的费用到下属单位以及村、企业等单位报销。 严禁弄虚作假以会议费、培训费等名义进行公款吃喝。 规范公务接待费的业务核算,各单位公务接待费,必须全部在“公务接待费”科目中明确反映,不得列入其他费用支出科目,也不得列入内部宾馆、招待所或内部食堂的成本。 完善公务接待审批报备制度,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县内来客每人每餐不超过 40 元,陪同不超过 2人(零星来客,在食堂吃工作餐)。 省、市级来客每人每餐不超过 60元。 来客在 10 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 3人 ;超过 10 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 6 之一。 所有来客原则上不上酒,不安排洗脚、钓鱼、唱歌等活动,一律不安排礼品。 专用材料费。 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 单位公用经费购置的列此科目核算。 年初预算列为专项的,在项目支出中核算,符合固定资产条件,同时作固定资产增加的账务处理。 劳务费。 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有关部门单位因重大活动(会议除外)需聘请外单 位人员协助工作的,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发放劳务费,劳务费日标准不得超过上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日平均工资。 工会经费和福利费。 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福利费。 按预算安排数提取单列,支出按往来款管理。 支出内容包括单位举办的集体娱乐活动、职工体检等相关费用。 1 维修(护)费。 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不作固定资产增加的账务处理。 1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支出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 日常公用支出。 如行政事业赔偿费和诉讼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等。 1 相关明令禁止的费用。 香烟、高档酒水、旅游费用、健身、高消费餐饮沐浴和娱乐场所的费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及农村四老不在此限);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三、其它资本性支出 房屋建筑物购建。 反映用于购买、自行建造办公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食堂等建筑物(含附属设施,如电梯、通讯 7 线路、水气管道等)的支出。 开工时必须有工程预算书和施工协议,完 工时必须有审计局签章的竣工决算报告书、建筑安装业的税务发票。 同时,作固定资产增加的账务处理。 办公设备的购置。 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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