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工作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相关信息; 通过电子信息媒介收集质量信息; 通过公共关系网络收集质量信息; 通过现有信息的分析处理获得所需要的质量信息。 ③质量管理员对异常、突发的重大质量信息要以书面形式,在 24 小时内及时向医院负责人及有关部门反馈,确保质量信息的及时畅通传递和准确有效利用。 各部门应相互协调、配合,将质量信息及时报质量管理员,经分析 汇总后,以信息反馈单的方式传递至执行部门。 9 院文件 为规范药品处方调配操 作程序,确保使用药品的安全、有效、正确、合理,特制定本制度。 处方调配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地市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处方审核人员应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或药师以上专业术职称。 在核实的诊疗科目范围内,凭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的处方调配药品。 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使用。 调配处方应严格按照“四查十对”规定的程序进行。 应将收到的处方交由处方审核人员进行审核。 处方审核人员收到处方后应认真审查 处方的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剂量及医师签章,如有药名书写不清、药味重复,或有配伍禁忌、“妊娠禁忌”及超剂量等情况,应向患者说明情况,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章后再调配,否则拒绝调剂。 处方经审核合格并由处方审核员签字后,交由调配人员进行处方调配。 调配处方时,应按处方逐方、依次操作,调配完毕,经核对无误后,调配人员在处方上签字或签章,交由处方审核员审核。 处方审核员依照处方对调剂药品进行审核。 发药时应认真核对患者姓名、药剂数量,同时向患者正确介绍用法、用量并在包装袋上写明,交代禁忌、注意 事项等。 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1调配处方的用具、包装容器和材料应符合国家规定卫生要求;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容器应经法定部门注册,不得对药品产生污染。 1调配药品用的计量器应定期检定。 1处方应按国家规定时限保存,一般处方不少于 1 年,二类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的处方不少于 2 年,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不少于 3 年。 1未经批准,不得自行配制制剂或擅自使用其他医院配制的制剂。 1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必须由有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开具,使用专用处方, 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 对,签署姓名,并予 以专册 登记 ,加强管理, 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拒绝发药。 1开具的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 ,单张 处方 的最大用量应符合国务院卫生管理部门的规定。 文件名称: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编号: 08 起草人: 审阅人: 批准人: 起草日期: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10 院文件 文件名称: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编号: 09 起草人: 审阅人: 批准人: 起草日期: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㈠、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管理制度 购进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应当凭印鉴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购买 的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不得自行提货,应由 批发企业送货至单位。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应配备专人负责管理,建立专用帐册,专用保险柜储存双人双锁保管,实行双人验收、双人出入库复核,做到票、帐、物相符,帐册、验收记录等凭证应保存至 药品 有效期满之日起不少于 5 年。 麻醉药品 注射剂空安瓿或贴剂应回收并有记录。 购进 第二类精神药品应当 向有经营资格的企业采购,并实行专册登记、 实行专人 专锁 管理 ,做到票、帐、物相符, 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 3 年。 ㈡、医疗用毒性药品 医 疗机构储存使用毒性药品,必须专柜加锁并由专人保管,并建立储存毒性药品专用账册,做到账物相符。 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不少于 3 年。 调配毒性药品处方,应计量准确,按医嘱注明要求,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付炮制品。 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剂量,处方保存 2 年备查。 ㈢、医疗用放射性药品 医疗机构使用放射性药品,应取得《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符合 国家放射性同位素卫生防护的有关规定。 11 院文件 文件名称:拆零药 品管理制度 编号: 10 起草人: 审阅人: 批准人: 起草日期: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为规范药品拆零使用行为,保证药品使用质量,制定本制度。 拆零药品是指所使用药品最小单元的包装上,不能明确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的药品。 药房应设立专门的拆零柜台或药架,并配备必备的拆零工具,如药匙、瓷盘,拆零药袋、医用手套等,并保持拆零用工具清洁卫生。 拆零后的药品,应相对集中存放于拆零柜台,不能与其他未拆封药品混放,并保持原包装及标签。 拆零前,应检查拆零药品的包装及外 观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及外观性状不合格的药品,不得拆零使用。 药品拆零使用时,应在符合卫生条件的拆零场所进行操作,将药品放入专用的拆零药品包装袋中,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服法、用量、有效期及医疗机构名称,核对无误后,方可交给患者。 12 院文件 文件名称: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编号: 11 起草人: 审阅人: 批准人: 起草日期: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为合理控制药品过程管理,防止药品的过期失效,确保药品的储存、养护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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