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质发电企业燃料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除以卸货燃料重量而定。 厂外码头卸货价格:由厂外码头船舶将燃料卸至岸上的费 24 用除以卸货燃料重量而定。 其它与燃料管理相关的价格。 4 燃料价格 形式 价格种类 :收购入厂 价 格 、综合平均价格 价格 定义 燃料收购入厂价格:含正常结算价和合同奖励,它是各生物质发电企业与供货人结算的依据,俗称入厂价;结算重量就是燃料入厂重量,即燃料净重经质检扣除杂质及水份、灰份后实际货物重量,各企业以燃料入厂重量作为收购统计数据。 各生物质发电企业燃料收购部门以此价格作为对标比选的基础数据,以燃料收购入厂价除以不同燃料各自的单位热值就可得出各单位的燃料收购相应品种的热值单价。 燃料综合平均价格 : 包含收购、卸货、破碎、转运、码头卸货和料场损耗等费用, 由财务部门按存货管理的加权平均法计算而得,俗称入炉价。 各生物质发电企业 财务报表中 所反映的燃料价格就是燃料综合平均价格,它不仅反应燃料收购的价格水平,还体现出料场管理的整体水平,展示了企业燃料管理的综合水平。 燃料月综合平均价格:采用加权平均法,以本月燃料消耗的费用除以本月燃料消耗的重量来计算;其中 25 本月燃料消耗费用 =本月燃料收购入厂重量所产生的费用(一般是入厂重量入厂价格) +上月料场存货价值 +本月卸货费 +本月破碎费+„ +本月厂内转运费 月末料场存货价值 本月消耗秸秆重量 =本月燃料收购入厂 重量 +上月料场存货重量 月末料场存货重量(以月末盘点数据为准) 燃料年综合平均价格:采用加权平均法,以本年燃料消耗的费用除以本年消耗秸秆重量来计算;其中 本年燃料消耗费用 =全年 12个月燃料收购入厂重量所产生的费用(一般是入厂重量入厂价格) +上年料场存货价值 +本年卸货费 +本年破碎费 +„ +本年厂内转运费 年末料场存货价值 本年消耗秸秆重量 =本年燃料收购入厂重量 +去年料场存货重量 年末料场存货重量(以年末盘点数据为准) 5 燃料定价原则 坚持“热值定价,互利双赢”的原则,既要维护企业的正 常效益,又得兼故燃料供货人的合理利润。 各生物质发电企业 根据当地燃料收购情况制定不同品种的收购标准,参照 XXXX公司《燃料水份与热值标准对照表》,测算出各自收购标准下不同燃料的单位热值,作为制定燃料收购价格的依据。 各生物质发电企业应以 本企业 机组当前整体效率为依据, 考虑本 企业 的固定成本及机组全年利用小时数 , 测算出本 企业 燃料 热值单价 的盈亏平衡点 , 作为本 企业 燃料 收 购 热值单价的控制基数,原则上不得突破。 26 各生物质发电企业要依据自身收购标准的燃料单位热值,结合最高热值单价,测算出不同品种的最高收购单 价。 针对生物质发电企业燃料品种多、数量大、批次多的特点,可以制定某品种在 正常 状态 作为定价标准状态。 各生物质发电企业 燃料部 应及时掌握市场信息,根据市场各种燃料的收购价格,计算 各品种 燃料 单位热值价格 ,定期编制各品种推荐收购顺序 ,向公司 燃料价格 管理领导小组 汇报,作为领导小组决策依据。 企业燃料价格工作小组根据燃料部提供的可供收购燃料排序,结合厂内存料及机组运行状态,结合 市场各品种的质量及价格情况,参照 最高收购单价测算情况 ,领导小组 确定一定时期内的重点收购品种和价格,明确限制收购品种及最高控制价 , 燃料部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开展收购工作。 如果某品种燃料采购价格超出其最高限价时应履行相应审批手续,根据超出数量的多少分级审批。 燃料收购平均价格不得 高于 燃料收购的最高限价。 根据燃料品种质量指标数据,进行性价比排序,结合机组运行需要,及时调整、淘汰性价比落后的品种,并开发补充新的性价比高的品种,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 各生物质发电企业的软质秸秆收购及 区域内 其 它 生物质燃料热值单价 应控制在平均燃料 热值单价 以内组织收购。 燃料价格调整方案属于商业机密,除领导和燃料价格管理领 27 导小组外,其他无 关人员不得涉及。 6 同区域收购的定价规定 各生物质发电企业原则上在 所在市范围内组织收购,外地收购区域应遵循 XXXX公司规定执行,禁止跨区域收购。 当燃料 收购 不能满足生产需要 而 扩大采购范围 进入其他企业的区 域 开展收购工作时,需向 XXXX公司申请并征得同意后方可执行。 跨区域收购定价应该与该区域所属企业进行协商 , 达成一致 ,统一燃料质量 标准 和 出点价格, 共同商定各自运价标准或运价差额,不能扰乱其他生物质发电企业收购, 并且要保证 到厂价不 得 高于本企业边际 热值单价。 严禁 通过哄抬 燃料 价 格、 降低质量标准 、变通奖励 等办法, 变相增加燃料收 购量。 在同一 区域收 购 的 生物质发电企业应每月互报燃料结算 价格、奖励 和化验 结果,并报 XXXX 公司项目管理一部备案。 在同一区域 收 购 的 生物质发电企业应定期组织 沟通, 分析市场动态,制订统一行动方法, 不得 单方 随意调整燃料价格 和 质量标准。 7 燃料管理费用 分解 破碎费、卸货费(含文明卫生费用)、厂内转运费、码头卸货费等计入燃料成本,摊入燃料价格; 料场管理 劳务 人员 的薪酬计入劳务费; 破碎费用中应包含破碎过程中的电费、油费、机械维护费,由 承包人负担; 28 料场机械、照明和外包单位作业场所耗用的电量计入厂用电,料场机械耗用的油费和机械维护费用计入生产成本。 8 燃料价格统计分析 各生物质 发电企业燃料部要每天监控燃料收购的平均单价,一旦有超限价格出现要及时汇报燃料价格管理工作小组采取相应措施。 各生物质发电企业财务部要监控燃料综合平均价格,要分清燃料收购价格和燃料综合平均价格的差异,以保证利润测算的准确性,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依据。 在 条款中根据机组效率、常规发电利用小时和固定成本测算盈亏平衡点的热值单价基础上确定燃料 收购价格的热值单价,是要在综合平均价格的基础上去除破碎、卸货和料场损耗等费用后确定的热值单价。 各生物质发电企业燃料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燃料成本分析会,讨论燃料价格执行情况,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 9 检查和考核 公司将定期对各生物质发电企业燃料收购 价格 进行 统计、 分析 和 检查。 公司将 针对 同 一 区域收购 , 定期组织各生物质发电企业召开 燃料 收购 协调会 ,协调、 监督 和规范各生物质发电企业的收购行为。 未 履行燃料价 格 管理 规范 的生物质发电企业进行通报 批评,年 终考评时结合实际情况对企业经营班子予以考核。 10 附则 29 各生物质发电企业要根据本管理 规范 制定实施细则,通过燃料收购价 格 管理,不断优化燃料品种 , 调整燃料结构 , 降低机组运行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本管理 规范 解释权属江苏省 XXXX 开发有限公司项目管理 一部。 本管理 规范 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生物质发电企业燃料质检管理 规范 30 1 总则 为提升生物质发电项目燃料管理水平 ,提高生物质燃料的收购质量,规范生物质燃料的质检工作,保障燃料供应, 提高经济效益,结合各生物质发电企 业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规范。 本 规范 适用于国信集团生物质发电企业的燃料 司磅、采样、 质检 和效能监察 管理工作。 2 质检 管理职责 公司 职责 负责组织编制、修订与燃料 质量检验 管理相关的各项 规范。 负责监督、检查各生物质发电企业燃料 质检 规范 、效能监察规范 的执行情况,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 组织各生物质发电企业召开燃料专题会议,沟通交流燃料 质检 经验,分析收购市场变化趋势,协调解决燃料 质检工作 中存在的问题。 生物质发电企业职责 企业 总经理是 燃料质检 管理的第一责 任人,分管副总经理是燃料质检 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各生物质发电企业要成立 燃料质检 管理 工作 小组, 成员可以是燃料管理领导小组的部份成员, 由公司 分管副 总经理任燃料 质检管理工作小组组长,确定燃料质检管理工作小组成员和职责。 燃料质检标准的确定,必须经燃料质检管理工作小组会议研究提出,报燃料管理领导小组审议批准。 各生物质发电企业要明确燃料司磅、采样、质检的管理部门 31 (建议放在安企部)和效能监察的职能部门(建议放在综合管理部)。 相关部门之间既要制约又要合作,目的是控制燃料质量,降低燃料成本,堵住管理 漏洞。 各生物质发电企业 燃料质检 管理 工作 小组 要不定期召开会议,根据市场变化 及时调整燃料质检的折扣方式, 通过燃料折扣方式的变化配合价格调整收购策略, 协调 燃料 管理过程中 出现的 相关问题,监督考核 燃料收购 体系运转 情况。 3 管理原则 各生物质发电企业要 加强采制化 和质检 队伍建设, 建立起司磅、采样、制样、质检、化验和效能监察等岗位的质量保障体系; 各生物质发电企业要配备 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采制化 和质检 人员, 建立起 完善、细致、合理的 质检 程序。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人员分工合理,操作规范 有序,约束机制健全,流程运转高效。 各生物质发电企业 重视采制化 和质检 人才的开发与使用, 加强业务培训, 不断提高采制化 和质检 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各生物质发电企业 加强采制化 和质检 人员政治素质培养,强化廉洁为公、拒腐防变思想教育,树立“规范经营,廉洁从业”新形象。 各生物质发电企业 加强 “保密意识”的教育, 妥善保管采集的样品、有关记录和化验数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提供内部机密和商业信息。 32 司磅 工作要求 各 生物质发电企业要 结合自身情况制定燃料收购过磅时间 ,保证燃料送货车辆顺利入场。 企业必须 选派责任心强、素质好、熟悉业务的人员担任司磅员,负责燃料计量、初检工作,进行 燃料 车辆过磅、退皮 、 监磅 和进料统计等相关业务。 每天开磅前 和关磅后 司磅员必须 认真 检查 磅称系统, 检查项目包括:信息化系 统连接是否正常、地 磅和仪表各环节连接是否完好、称台上下是否有杂物、 受磅仪表空磅 是否零值等。 过磅前司磅员(燃料初检员)进行燃料初步检查,符合收购标准的车辆依次过磅。 发现滴水、严重混装、明显含杂率较高等现象 的 车辆时 停止 过磅,第一时间 通知 部门负责人、燃料部负责人 作出相应处理。 经两部门负责 人 确认质量较差作拒收处理时,燃料部负责人 应及时与兄弟单位联系共同抵制收购。 司磅员(燃料初检员)做好拒收记录作为本年度燃料经纪人诚信评价依据。 初检合格的燃料车辆上磅时车速应控制在 5 公里 /小时,杜绝超速 上磅或紧急制动。 车辆上下磅过程中禁止称重操作,避免车辆不完全上磅就进行称重。 上磅车辆就位停止后,司磅员必须清点车内人 员 是否全部下车,检查是否夹带与本货物无关的货物,检查车辆是否按规定停放合理位置,认真核对该车的历史过磅记录是否与本次记录存在误差,确保称重的准确性与公平性。 33 发现 上磅车辆 存在重大 问题 时, 如人为操作遥控地磅或承运车辆所装品种燃料明细存在与实际吨位不符等 , 应立即 停磅报告等候处理。 过磅车辆必须向司磅员出示车辆临时通行证方可过磅, 过磅结束司磅员必须将调度安 排的卸货区域填在质检回复单上,并口头告知驾驶员卸货区域,回皮时核对卸货区域并登入信息化系统。 采样工作 要求 燃料采样工作由质检人员完成, 入厂 燃料 采制化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 各生物质发电企业要 建立和完善采制化管理 规范 ,加强对采制化工作的过程监督和管理,确保样本的代表性和公正性。 散装 燃料采取多点、多时、随机、全程跟踪的取样方法,在散装燃料垛或车辆上,采取在同层取 三 点,按 里、中、外三个点,分上、中、下三层 错位 取样方法,取样深度不低于 30cm,每个点取样不 少于 50g, 9 个样形成综合样,每个综合样不得少于 500 g。 散装燃料以船为单位的 分层 抽取 15 个以上综合样。 散装燃料主要是指 花生壳、稻壳、锯末 、蘑菇泥、碎树皮、稻糠、港口树皮、碎散草、稻麦草压块 等,在卸 货 过程中 质检人员即时取样 ,防止里面掺土、掺沙等杂物。 成包燃料每 10 包抽 1 包、不足 10 包按 10 包计 ,取样包要分层错位,好、中、差包的燃料都要取。 成包燃料主要指稻麦草包、稻壳包、豆秸秆包、花生秸秆包、松 34 针包、红薯藤包等, 成包燃料取样,严禁在包头取样,燃料包 解开打包绳 后,去掉燃料包表层燃料、再往 包内 10~ 50cm 深处,进行取样。 每个取样燃料包抽取检验样品约 50 克,形成综合样 ,每个综合样不得少于 500 g。 硬质 燃料以车为单位取样,取样数量:吨位 10 吨及以下 取样≥ 1200 克;吨位 10 吨以上车辆≥ 1500 克。 采 取 的 样品应即时 密封、 贴上 条形码后由专人负责,全程监督送交 燃料化验室进行化验。 所有样品保存 72 小时,经纪人取样和。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