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仓库材料委托管理协议内容摘要:

用 及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 每 月 材料管理费 为人民币 (大写 ): 玖佰 元 整 ,即小写:委托人(公章) 被委托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900 元 整 ,由甲 方 在 每 月 30 日 前将当月 材料管理费 交纳给 乙 方。 乙 方收取 材料管理费 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 认可的 相应发 票 , 如乙方未能提供相应发票的, 甲方可以拒付 因乙方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故甲方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统筹。 第四条 材料委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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