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30 元,连续两次罚款 100 元。 ⑷ 保洁员清扫保洁路段,在检查考核中,当月同一路段连续两次不合格被通报的者 ,将被处罚 50 元;连续三次不合格者,将扣发当月工资 20%;情节严重者将扣发当月工资 50%,并将予以辞退。 保洁员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清退: ① 一个月内连续三次或累计五次清扫和保洁不彻底、不认真的; ② 一个月内无故三次完全不清扫或不保洁的。 ③ 连续三次被督查不在保洁责任区内或在保洁责任区内做与保洁无关的工作。 ④无故不请假连续脱岗两天以上的。 ⑤ 年终考核不合格的。 三、 文明上岗制度 保洁人员 要 树立为人民、为社会服务的品德,从思想上认识到环卫工作的光荣性和重要性,规范工作行为,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保洁人员 要语言文明,以理服人,不准辱骂过往行人和个体摊点、门市经营者。 发现有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扔杂物等现象,要文明规劝,主动清扫;有蛮不讲理者,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以取得妥善解决,不可擅自处理,以免发生意外情况。 保洁人员 在岗期间,需保持个人卫生,衣服勤洗勤换。 在岗保洁期间,不准远离自己的卫生责任区。 保洁人员 保洁时间一个月内出现三次不在辖区内工作,在辖区外乱转情况者,予以辞退。 工作期间不准接伙拉话,不准逛门市,不准上市场,不准带小孩,不准干私活,不准乱收费。 保洁人员 工作期间不得酗酒,不得参加和 参与任何的游行、集会。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