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地测防治水部门规章制度(技术管理内容摘要:

施与落实,明确责任人,若因失职造成水害事故,要按职责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 地质、测量工作计划、工程设计、报告、储量变化等,必须按有关规程规定的审批制度进行。 地测组每年 初应根据矿下达的生产计划和生产实际编制该年度地测工作计划,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矿井地质报告每 8~10 年修编一次,完成 后 并经省一级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水平延伸地质报告在工程竣工半年内提交,并报总工程师审批。 地测组必须按设计部门提交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诉“委托书“要求的内容认真编写地质说明书,完成后经总工程师批准交采掘区队使用。 储量的转入、转出、注销、报损等,由地测组提供有关资料,经总工程师审查后,报矿及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地测组在年初根据矿井实际情况负责编制该年度防治水工作计划,经总工程师 批准后组织实施。 防治水计划中已批准的防治水工程设计由技术科负责编制。 6 地面防洪工程、汛期防水、排水、放水、堵水、探水、截水的施工与实施计划、防治水工作总结、成果报告等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矿长审批后执行,并报上级备案。 除井田边界煤柱以外的其它各类防水煤柱以及排、放、堵、探水的施工设计由技术科编制,经科长签字后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实施。 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奖惩制度 煤矿地质测量所有技术工作,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政策的有关规程执行。 凡不符合规程、规定要求的,都必须重做或补做。 如发生地测事故,要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的态度出发,实事求事,认真追查落实。 地测组对向设计、施工、采回等部门提供的地质、测量资料的质量全面负责,如出现与实际情况有出入时,负责重解释或重新调查。 每个掘进工作面,都要实际及时编录、整理,如发现疑难问题,及时向公司总工程师汇报,共同分析、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使生产正常进行。 经常分析研究周围已采工作面工作资料,结合现工作面的地质情况,预 报未开拓区的地质变化,每季度末对该季度内的地质预报的准确程度做一次全面总结,为下一季度地质预报提供借鉴。 每一工作面回采结束后,都要认真进行采后总结工作,对提供的掘进、回采地质说明书的准确程度做出评价。 送巷过程中,如发现所送巷道与地质变化不相适应,将要造成 7 废巷时,应及时向技术科和总工程师反映,及时纠正错误。 掌握工作面的地质变化规律,经常分析研究工作面有无影响回采的各种地质隐患,若有应及时提出补救措施。 根据巷道设计方案和工作面的地质情况,结合通风、运输、排水采煤方法等,分析设计方案是否有 利于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并提出修改意见。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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