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旅行社与餐厅餐饮预订合同内容摘要:

水等符合国家和行业质量标准,禁止使用腐烂变质和超过保质期的原料和食品,不得掺假、掺杂、以次充好。 甲方应确保用餐环境安全舒适,设备设施无缺陷性或安全隐患,保障乙方游客用餐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乙方游客因卫生、服务质量、用餐标准、菜单不符等原 因进行投诉的,甲方积极协调,当场处理。 发生食物中毒的,甲方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救助和处置措施,并承担由 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甲方不得给予驾驶员、导游人员回扣或者其他形式的非法利益。 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完成接待工作。 乙方应 按照约定期限支付餐费。 3 第六条、餐费结算 双方约定采取 第 ( ) 种 方式结算: 现金结算: 游客用餐离店前,导游支付餐费。 签单结算: 乙方游客在甲方餐厅用餐结束时,乙方导游将有效签单交甲方。 甲方 经办人核对用餐标准、类别及用餐人数后,在签单处签字盖章留存一份,另一份交导 游。 签单作为双方餐费结算依据。 第七条、支付期限和方式 双方采取签单结算的,每月 日前,双方对上一个月的签单进行核算; 日前,乙方支付餐费。 支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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