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律师事务所分所运营成本管理办法指引内容摘要:

费。 根据上年核算的分所当年发生的电话、上网及其它电信增值服务的,确定其定额。 逐月统计,当某一月统计数据发生异常变化时,即时查明原因,年终以实际发生的支出决算。 (五)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采用年初预计,年终以实际发生的支出决算。 (六)日常办公费主要包括:采购日常办公用品、饮用水、邮递费、差旅费、刻制印章费、名片制作费、复印机印量费、设备维护费等。 日常办公用品采用集中采购、分所律师及行政人员在分所办公室领用的办法管理。 每月月末,由财务人员按领用凭证进行统计并制作统计表。 发放给律师及行政人员个人使用的办公用品,采用定额配给,超额付费的方式进行管理。 差旅费(含汽油费)是指分所律师办理法律服务事项所支出的费用,在其分配的收入内自行解决,分所不予承担。 分所律师及行政人员基于分所的行政事务所发生的费用,由分所承担。 如: 分所律师及行政人员应总部要求在异地参加总部组织的必须参加的各种会议; 分所律师及行政人员参加总部规定必须参加的异地学习或培训; 分所律师及行政人员办理行政事务到异地出差。 设备维护费是指房屋装修部份的修缮费和设备修理费。 设备修理费包括专业设备维修费、通用设备维修费、有关专业设备的维保费等。 申请修理费由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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