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专家人才管理暂行办法内容摘要:

规定程序予以 聘用 的; (二)转 聘:各单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根据 职业发展情况, 可 按规定 转聘为同级专 家, 同时退 出原 管理 职位; (三) 特聘: 贡献 或能力 特别 突出 的 , 由所在单位 提出申请 ,经 省 公司管理层 审批 同意 后,可聘为专家。 第十 一 条 选聘 程序 (一)专家选聘 由各单位根据省公司要求及计划下达数制定选聘方案 、 确定拟聘人选报省公司审批。 (二)高级及以上专家选聘 具备相应资格人员自主申报,由单位推荐参加省公司统一的能力测评, 省公司 根据测评结果 授予相应资格 后 属地聘用。 第十 二 条 聘用 周期 专家人才每两年 选拔 一次 , 聘期两年,自聘用 次月起算。 第五章 使用 与 培养 第十三 条 专家职责 各级专家除做好本职工作,须履行相应职责: 各级专家应立足复杂问题的解决、 致力推动专业创新、 积极倡导知识分享并 有效 指导培养他人。 (一)项目 参与。 参与公司相关 项目 , 并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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