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媒体管理试行办法内容摘要:

,有突发情况的将及时补充下发。 各 分公司 营销部门负责当地媒体的监控,并于每月一号以邮件形式向 集团公司品牌管理部 通报每月舆论监控情况,突发危机第一时间通报 集团公司品牌管理部 品牌管理负责人。 舆论危机处理。 集团公司品牌管理部 负责全国性媒体和未进入区域媒体的危机处理,并指导和支持各 分公司 的危机处理。 各 分公司 营销部门负责当地媒体的危机处理,并与 集团公司品牌管理部 及时沟通危机处理进程;各 分公司 必须对集团危机处理提供广告投放、媒介关系等资源支持。 第四章 新闻 发布 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第十七条 遵循公司相关信息保密 规定。 第十八条 不议论 、 不评论、 不 比较 、不 贬低媒体。 第十九条 不对竞争对手作攻击性评论或负面评论,也不 得 提及竞争对手名字。 第二十条 不得承诺帮助非本公司的商业机构进行新闻传播。 第二十一条 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 如 合资、 合作等 ) 之前 , 不 得 对 重大信息 进行任何评论。 第二十二条 公司 未公开宣布前 , 不得公布公司收入、市场份额 等 财务数字,不得公布公司 产品、业务流程、服务 内容和形式 、人事变动和战略等。 第二十三条 不得违反 相关 法律法规。 第五章 新闻发布涉及信息 第二十四条 重要信息。 以下企业重要信息发布均以 集团公司品牌管理部 下发的统一口径为准,统一口径中未涉及的内容不允许对外发布,发布前须经总裁签署的书面文件认可。 月度或季度的 合同额 、销售额及 利润率 等。 收入或盈利预测; 重大财务支出计划; 公司尚未正式公布的与其他公司的合资、收购、兼并、资产重组、重要业务合作信息及业务发展计划;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或董事会成员变动; 未决的诉讼或其他法律事件; 其他 与公司业务有关 、对公司市场地位或竞争态势构成显著影响的信息 第二十五条 普通信息。 普通信息主要指 企业概况、项目简介、企业文化、各类推广营销活动等信息,还 包括新 项目 介绍、市场活动、行业综述、市场评述等。 由于此类信息的发布涉及发言人较多,发言人除应遵循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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