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改、扩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规定内容摘要:

备管理主管部门在选择、购买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备时,应选择具有环保、职业健康安 全产业证书及相应资格的供方。 在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备运输及保管过程中,要采取防雨、防腐、固定等安全措施,防止设备造成任何损坏、变形、丢失,重要元件要单独存放。 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应坚持防止污染及其它公害的设施和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的制度。 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应与施工管理部门一起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将环保、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工程纳入施工计划。 建设项目施工前,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应对施工单位所负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并与施工单位签订外委施工安全生产、环保责 任协议书,以促使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确保安全生产,保护施工现场及周围的环境,防止和减少废水、废气、粉尘、噪声、震动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施工单位应对建设项目的环保、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施工中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确实做到环保、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并确保工程质量。 施工单位应负责建筑垃圾的清运,并在运输过程中采取措施避免废屑、废渣、废弃物沿途飞扬、掉落,并排放到指定场所。 施工过程中,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应与施工管理部门一起对建设项目配套的环保、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工程 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及对环境因素、危险源的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保证施工质量。 环保、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完毕后,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应督促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及施工管理部门一起对环保、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的工程施工有关的技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竣工验收阶段的管理 建设项目的施工阶段应坚持防治污染及其它公害的设施和职业健康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 建设项目竣工后,需要政府环保、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由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联系政府环保、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验收;不需要政府环保、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验收的建设项目由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负责验收。 建设项目中的环保、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具备下列条件后,方可申请进行竣工验收: a)初步设计中的环境影响评价、《劳动安全卫生专篇》已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同意; 5 b)环保、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 c)对建设项目中环保、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的效果进行了测定和评估; d)对试车和试生产中所发 现的危及员工安全和健康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e)对可能影响员工安全和健康的生产岗位进行了检测,并建立了档案; f)建立健全了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和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案; g)符合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环保、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 建设项目申请竣工验收后,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应按相应法律、法规参加由政府主管部门、环保、安全生产、卫生主管部门和工会进行的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保、职业健康安全验收规定进行。 不符合环保、职业健康安全规定和行业规范的,不得验收和投入使用。 建 设项目验收合格, 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建设项目 正式投入运行后,使用部门应确保生产设施和环保、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同时使用,不得将环保、职业健康安全设施闲置不用。 建设项目 “三同时 ”的审批 建设项目 “三同时 ” 的审批权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设项目的 “三同时 ”审查、验收实行分级管理,建设项目由哪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就由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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