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管理规章制度内容摘要:

九、对报关验货行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 报关预录入人员岗位职责 一、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学习电脑预录入的各项业务,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二、熟悉电脑预录入工作程序,在操作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反映,并及时与海关业务部门联系解决,不能在客户面前发生推诿现象。 三、在接到预录入报关单及其它单证时,认真核查每一项需要预录入的内容,发现差错时应及时通知客户 更正,不得私自更改报关单及其它单据的内容。 四、预录入的报关单及其它单证应做到准确、及时、无差错的录入及打印。 五、在预录入工作完毕后,应及时按规定将各项内容登记造册以便随时查找及检查。 六、接待客户应使用文明用语,努力做到客户满意、领导满意、个人满意。 七、配合海关等执法部门对走私、违规案件的调查。 八、预录入人员是报关员的,对申报行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 报关财务岗位职责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规定,持《会计证》上岗。 二、建立真实、准确、完整的帐册,妥善按期保管报关票据及帐册。 三、 不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不作假帐、不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五、严格审查有关发票,不得以 “白条 ”入帐。 六、积极配合海关稽查和工商税务部门的审计检查。 七、对会计、出纳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1 报关企业文件管理规定 一、企业员工应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各项规定。 二、企业文件 (包括上级党政机关下发的文件、公司文件、会议记录、归档后的各种报关单证、票据及其他重要资料 ——下同 ) 由公司专人管理,并按规定期限保存。 三、凡传阅的密级文件、材料,不得 存放在无保密设施的办公室内。 四、不得在无保密设施的场所阅读密级文件,不得携带密级文件、资料出差。 五、凡定有密级的文件、材料、有关资料,未经政府保密部门批准,不得携带出境。 六、涉及客户商业秘密的文件、有关资料,要严格为客户保密。 七、凡定有密级的文件、材料,不得擅自复印。 确因工作需要复印,必须经上一级保密部门批准。 此复印件要按保密规定管理。 八、凡复印内部材料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复印。 九、违反上述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2 报关单证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进出口报关单证管理,根据国家法律及海关有关规定,制定本操作规定。 第二条 报关部门应设置单证管理岗位,配备思想作风好,业务基础好,工作责任心强的专职人员。 第三条 报关企业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及报关人提供的合同、发票、提单、报关单等与进出口业务有关的单证资料应真实、合法、齐全、有效。 第四条 会计记录应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使用记帐本位币和文字,不得作假帐,不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第五条 代理进出口货物报关时,在登记代理支出时应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单号以附件形式附在对应的记帐凭证后。 第 六条 有关进出口单证资料或复印件,未经批准不得携带出境。 第七条 不按规定规范帐簿、单证管理造成偷漏国家税款的,以及存在设立帐外帐、伪造变造帐簿、单证等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国家税款流失的,视情节轻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八条 进出口报关单、协议、合同、发票、保险单据、运输单据、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单、往来函电、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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