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管理与配合服务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并所负责标段现场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进取检查和管理。 (6) 大型施工机械所属单位应设立专职机械调度员负责对大型施工机械的统一调配,总承包人有义务进行跟踪管理监督。 (7) 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必须对所属进场的全部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全天候管理,严禁施工机械设备未经总承包人及监理工 程师批准擅自进入其它标段或公共区域。 关键区域出入管理: 当施工现场的某些区域(关键区域)施工到一定程度(如设备 19 安装阶段)时,在征得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批准后,总承包人有权在工程监理的统一安排下对进入关键区域的施工人员进行限制,即根据施工需要,确定可以进入该区域的总承包人人员、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及数量。 总承包人在需要执行关键区域出入管理前 10 天内,书面通知各有关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并上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在接到书面通知后 3天内向总承包人递交进入关键区域申 请表,确定进入关键区域施工及管理人员的数量,由总承包人制作进入关键区域的特别通行证。 总承包人派驻专人在指定入口验证放行。 在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的工作完成并通过有关单验收后,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将特别通行证退回。 由于总承包人关键区域出入管理不力导致出现质量问题、返工、或影响关键节点工期的,总承包人承担责任。 来客管理: 总承包人及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的来访客人(指定在本工地工作的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才能进入现场: (1) 来客向门卫递交有效证件并办理必要的 来访登记: (2) 由门卫向来客发给临时出入证; (3) 来客离场时凭临时出入证领取有效证件。 如客人丢失临时出入证,由被访人所在单位向门卫办理丢失临时出入证登记手续。 总承包人应聘请专业保安单位负责治安保卫和门卫管理工作,负责来访登记管理,以及负责制作临时出入证。 总承包人应为来客提供工地安全教育及安全设施。 总承包人有为前来检查的相关政府机构工作人员、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监测人员等提供接待的义务,并有义务为其工作开展提供相关安全便利的条件。 车辆出入管理: 20 为保证现场的施工秩序,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车辆,实施车辆出入管理制度,由总承包人统一进行管理。 大型车辆及长派小型车辆 总承包人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大型车辆及长派小型车辆(包括总承包人及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的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制作车辆出入证。 大型车辆是指 5T 以上载重汽车、轮胎或履带工吊车等大型施工机械。 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必须提前 3天向总承包人提出大型车辆和长派小型车辆进出申请,注明车辆型号、拍照号码、进场日期及时间,经总承包人批准后,发给车辆出入证。 车辆到达现场大门入口处必须出示有效的出入证才可 进场。 根据各单位登记车辆情况合理安排各单位车辆的停放位置,杜绝出项现场车辆乱停乱放阻碍施工的现象。 非长派小型车辆 总承包人及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的非长派小型车辆进入现场实行登记制度。 车辆进入现场时在门卫处登记所属单位名称、车牌号、进场时间、大约停止时间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发包人、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等车辆凭有效证件进入现场。 总承包人对运出现场的材料进行严格的管理。 所有材料,如无总承包人或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书面同意外运的,不得运离现场。 现场广告、标语、条幅的管理: 为保持 良好的现场施工次序和整体形象,现场广告、标语、条幅的内容、设置、张贴和悬挂必须服从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的统一管理和协调。 统一策划制度 总承包人应统一策划管理现场设置和各类非商业宣传性标牌、条幅,如现场导向牌、安全施工标志牌、各类标语等。 要求统一字体、样式、规格和设置。 实行申请制度 (1) 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安全标志牌费用由相应单位 21 负责,由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根据自身需要提前 15天向总承包人提出申请。 (2) 总承包人、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以及其它单位要求在现场悬挂、设置的各类带有商业宣传性质的广告、标语 、条幅,须提前 15 个工作日向总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广告、标语、条幅的规格、样式、内容、悬挂位置和时间。 (3) 总承包人应对现场各类带有商业宣传性质的广告、条幅、标语设置意见应提前 7 个工作日包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4) 需要在现场设置的各类带有商业宣传性质的广告、条幅、标语等必须按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书面允许方可实施,否则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将按有关规定限期拆除,并可视情况进一步处理。 当地协调: 总承包人有义务协调好当地地方政府与人员的关系,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组织管理等不受当地外来因素 的干扰。 因总承包人协调工作不力导致工程建设实际受到当地外来因素影响的,发包人有权部分或全部扣除其地方协调费。 9 施工进度计划与工期管理 施工进度计划 总承包人有义务要求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提交专业分包工程的各类施工进度计划,并统筹审核各专业分包工程的进度计划,有义务通过组织协调有效解决不同专业分包工程、直接发包工程不同施工交叉作业的配合施工问题,确保各专业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能按照工程总进度计划实施。 专业分包人有义务接受总承包人对进度计划进行调整的意见,并按照调整意见落实现场劳动力、材 料、施工机械等的供应配合情况。 22 暂停施工 因专业分包人原因造成总承包人项目停工的,总承包人承担责任,工期不予顺延。 总承包人可按专业分包合同向专业分包人追讨损失。 工程竣工 总承包人应督促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按计划办理工程竣工,并对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竣工予以积极的配合,因总承包人未能及时提供必要的配合工作而导致专业分包工程和直接承包人不能按计划办理工程竣工的,总承包人承担主要责任。 工期管理 总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本项目总体控制目标及各关键节点工期要求编制总进度实施计划。 总承包人对本项目的进度实行统一管理 (含总承包人施工及总包管理的项目 ),并重点对关键节点工期进行控制。 总承包人应审核各专业分包工程和直接承包人施工进度计划,并有义务根据工程总进度计划调整各专业分包工程和直接承包人的进度计划和施工配合,确保各专业分包工程和直接发包工程能按照主体工程的关键节点工期按计划完成,并按发包人规定的竣工日期办理工程竣工验收。 总承包人应对各专业分包工程和直接发包工程的施工提供必要的协助,以确保专业分包工程和直接发包工程能按经审定的进度计划执行。 同时总承包人有义务对专业分包工程和直 接发包工程进行监督管理,纠正进度负偏差,协调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之间的关系,保证主体工程与专业分包工程、各专业分包工程之间能协调推进。 因总承包人未能对专业分包工程和直接发包工程提供必要的配合,以及未能有效管理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工程进度的,并由此造成主体工程或专业分包工程关键节点施工进度有所滞后的,总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总承包人通过组织协调,有效解决不同专业工程、不同工序交叉作业的配合问题,确保各施工进度能按照总进度实施计划实施。 23 10 质量与检验 工程质量 专业分包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 质量标准总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检查和返工 因专业分包人达不到约定标准的,由责任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承担质量违约责任,工期不予顺延,有总承包人管理不力的,总承包人承担责任。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属于“穗建监字 [2020]068 号”文规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必须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由总承包人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 24 个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通知应包括隐蔽和中间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 人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验收不合格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必须在 24 个小时内或监理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总承包人应对专业分包工程的隐蔽及中间验收工作创造便利条件,并提供足够的配合。 工程试车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由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组织试车;属总包施工项目范围内的,由总承包人组织;属总包管理项目范围的,由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组织。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由总承包人组织、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参加试车,总承包人在试车前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 通知监理工程师和参加试车的有关单位。 工程试车,属总包施工项目范围内的,由总承包人负责试车费用;属总包管理项目范围的,由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负责 24 试车费用,总承包人应予以配合服务。 保修管理 总承包人有义务对各专业分包工程的保修工作进行协调和管理,总包管理项目完工后及时督促相关专业分包人在保修期内做好保修工作。 专业分包人无及时做好保修工作,且存在总承包人管理不力原因的,总承包人承担法定的连带责任。 11 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与检查 总承包人有义务对所负责标段内全部文明 施工和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的管理。 进行详细交底及部署。 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应严格做好所负责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并自觉接受总承包人的检查,并按照其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 事故处理 专业分包工程发生重大伤亡及其它安全事故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必须立即通知总承包人,总承包人必须立即按有关规定上报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 对于专业分包工程发生重大伤亡及其它安全事故,由专业分包人承担主要责任,总承包人承担法定的连带责任;属自主分包工程的,由总承包人承担责任。 对于直接发 包工程发生重大伤亡及其它安全事故的,且存在总承包人管理不力的情,总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统一实施场地的场容场貌和施工保洁管理。 12 竣工验收与结算管理 竣工验收 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必须负责施工工程竣工图的编制管理工作。 总承包人有责任根据竣工图验收要求对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所绘制的竣工图进行符合性审查。 25 总包管理项目属于专业工程需单独验收的,经总承包人预验合格后,再报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理预验,合格后由该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与专业工程验收管理部门、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协商确定验收时间,并及 时通知总承包人参与验收。 总包管理项目不需要办理单独验收的,经总承包人预验合格后,上报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预验合格后,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总承包人、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协商验收。 总承包人必须对各专业分包工程的预验收、验收给予积极的配合加具有关意见。 总承包人在所有总包施工项目及总包管理项目(预)验收完成后,认为满足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时,方可向监理工程师提出预验收通知。 办理工程预验及验收前,各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应将准备验收工程的场地清理干净;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后合格后 10 天内,总承包人和发包 人签署工程交接验收证明文件,并再次对场地进行检查,确保场地已清理干净,并将工程移交发包人管理。 竣工档案管理 总承包人有义务对总包施工及总包管理工程的工程资料按照国家《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佛山市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和发包人的具体要求等进行收集、整理、编制、汇总和管理。 指导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整理工程资料,使其满足评优申报要求和档案接收要求。 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对其施工的专业分包工程负有具体收集、整理、编制、汇总档案资料的义务,并保证所提供的档 案资料是齐全完备和有效的,需要时总承包人亦要签名盖章。 26 督促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在完成专业分包工程和直接发包工程竣工验收后 25 天内,完成工程档案资料的汇总,并上报总承包人,总承包人有义务对该资料的完备性、有效性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资料,要求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限期进行整改。 整改后再上报总承包人。 竣工图纸由总承包人、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根据设计院提供的施工图纸电子文件、竣工资料进行绘制,并须经设计单位审核、签署。 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总承包人在规定时间内应收集所有竣工备案资料,对不属于施工 总承包管理直接提的其它供单位的资料,有责任进行跟踪、督促、协调,及时向发包人反馈收集和协调情况。 收集齐所有竣工备案资料后,负责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提交竣工备案资料,并向发包人反馈备案办理进度。 总承包人于工程竣工验收后按 佛山市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与移交办法向发包人完整移交档案。 竣工结算管理 总包管理项目竣工结算报告由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具体编制,在总包管理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 28 天内,督促专业分包人和直接承包人收集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经总承包人上报测量师。 在测量师、发包人审核工程结算期间。总承包管理与配合服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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