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及相关验收表格与资料填写内容摘要:

扇安装。 电气照明安装 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柜(盘)安装,电线、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电线、电缆导管和线槽敷线,槽板配线,钢索配线,电缆头制作、导线连接和线路电气试验,普通灯具安装,专用灯具安装,插座、开关、风扇安装,建筑照明通电试运行。 备用和不间断电源安装 成套配电柜,控制柜( 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柴油发动机组安装,不间断电源的其他功能单元安装,裸母线、封闭母线、插接式母线安装,电线、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电线、电缆导管和线槽敷线,电缆头制作、导线连接和线路电气试验,接地装置安装。 防雷及接地安装 接地装置安装,避雷引下线和变配电室接地干线敷设,建筑物等电位连接,接闪器安装。 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划分 序号 分项工程 主要验收内容 1 墙体节能工程 主体结构基层,保温材料,饰面层等 2 幕墙节能工程 主体结构基层,隔热材料,保温材料隔气层,隔气层,幕墙玻璃,单元式幕墙板块, 通风换气系统,遮阳设施,冷凝水 收集排放系统等 3 门窗节能工程 门,窗,玻璃,遮阳设施等 4 屋面节能工程 基层,保温隔热层,保护层,防水层,面层等 5 地面节能工程 基层,保温层,保护层,面层等 6 采暖节能工程 系统制式,散热器,阀门与仪表,热力入口装置,保温材料,调试等 7 通风与空气调节节能 工程 系统制式;通风与空调设备;阀门与仪表;绝热材料;调试等 8 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 系统制式;冷热源设备;辅助设备,管网;阀门与仪表;绝热、保温材料;调试等 7 智 能 建 筑 通信网络安装 通信系统,卫星及有线电视系统,公共广播系统。 办公自动化系统 计算机网络系统,信息平台及办公自动化应用软件,网络安全系统。 建筑设备 监控系统 空调与通风系统,变配电系统,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热源和热交换系统,冷冻冷却系统, 电梯和自动扶梯系统,中央管理工作站与操作分站,子系统通信接口 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 火灾和可燃气体探测系统,火灾报警控制系统,消防联动系统。 安全防范系统 电视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巡更系统,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停车管理系统。 综合布线系统 缆线敷设和终接,机柜、机架、配线架的安装,信息插座和光缆芯线终端的安装, 智能化集成系统 集成系统网络,实时数据库,信息安全,功能接口。 电 源与接地 智能建筑电源,防雷及接地。 环境 空间环境,室内空调环境,视觉照明环境,电磁环境。 住宅(小区) 智能化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含电视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巡更系统、门禁系统、楼宇对讲系统、住户对讲呼救系统、停车管理系统),物业管理系统(多表现场计量及远程传输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公共广播系统、小区网络及信息服务系统、物业办公自动化系统),智能家庭信息平台。 8 通 风 与 空 调 送排风系统 风管与配件制作,部件制作,风管系统安装,空气处理设备安装,消声 设备制作与安装,风管与设备防腐,风机安装,系统调试。 防排烟系统 风管与配件制作,部件制作,风管系统安装,防排烟风口、常闭正压风口与设备安装,风管与 设备防腐,风机安装,系统调试。 除尘系统 风管与配件制作,部件制作,风管系统安装,除尘器与排污设备安装,风管与设备防腐,风机 安装,系统调试。 空调风系统 风管与配件制作,部件制作,风管系统安装,空气处理设备安装,消声设备制作与安装,风管 与设备防腐,风机安装,风管与设备绝热,系统调试。 净化空调系统 风管与配件制作,部件制作,风管系统安装, 空气处理设备安装,消声设备制作与安装,风管与设备防腐,风机安装,风管与设备绝热,高效过滤器安装,系统调试。 制冷设备系统 制冷机组安装,制冷剂管道及配件安装,制冷附属设备安装,管道及设备的防腐与绝热,系统 调试。 空调水系统 管道冷热(媒)水系统安装,冷却水系统安装,冷凝水系统安装,阀门及部件安装,冷却塔安 装,水泵及附属设备安装,管道与设备的防腐与绝热,系统调试。 电 梯 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安装 设备进场验收,土建交接检验,驱动主机,轨道、门系统,轿厢,对重(平衡重),安全部件, 悬挂 装置,随行电缆,补偿装置,电气装置,整机安装验收。 液压电梯安装 设备进场验收,土建交接检验,液压系统,轨道、门系统,轿箱,对重(平衡重),安全部件, 悬挂装置,随行电缆,电气装置,整机安装验收。 自动扶梯、自动人 行道安装 设备进场验收,土建交接检验,整机安装验收。 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9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低压配电电源;照明光源、灯 具;附属装置;控制功能;调试等。 10 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 冷、热源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空调水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通风与空调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监测与计量装置;供配电的监测控制系统;照明自动控制系统;综合控制系统等 关于《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监督综合表》的填写 为了配合新 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系列规范在我市贯彻实施, 统一和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验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家标准 GB50300202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安徽省建设厅建管 [2020]259 号文件《关于印发“安徽省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实施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管理规定”的通知》规定,编制本综合表。 本综合表涵盖了从开工到竣工的整个建设过程主要分部及重要专业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及结论,是工程质量归档资料的主干,它所反映的是工程质量验收的结果而不是过程,仅仅是验收结果的记录,大量的关于验收过程内容应该在检验批、分项工程等验收记录用表中得到体现,因此,本表应与有关专业规范质量验收表、安徽省《工程竣工验 收 报告》等配套使用。 一、 基 槽 (坑)验收记录 “轴线引测基准:应检查基槽(坑)的轴线引测基准与规划及设计文件是否相符,经检查确认 后,填写 “经检查,轴线引测基准与规划及设计文件相符。 ” “标高引测基准”,应检查基槽(坑)的标高引测基准与勘察报告及文件是否相符,经检 查 确认后,填写“经检查,标高引测基准与勘察报告及设计文件相符。 ” “轴网(标高)测量”应分别复核轴网及标高的测量精度,并填写“经复核,符合验收规 范 要求”。 “勘察单位意见”由地质勘察单位如实填写现场查看的情况,以及对地基基础的安全有较 大 影响的特殊情况及处理意见。 “设计单位意见”由设计单位根据现场察看的情况以及勘察单位对地基情况的意见,提出 特 殊情况处理意见和对 应特别注意的控制事项。 “验收结论”,由监理(建设)单位根据验收时各方一致意见如实。 填写“基槽(坑)经勘察、设计等单位共同验收,均满足勘察设计以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可以进入下道工 序 施工。 ” 特 别说明 ○ 1 基 槽 (坑)验收必须经施工单位质量(技术)部门检查同意后方可组织验收。 ○ 2 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参加验收人员应为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如另派人员必须是同等技 术 资质的专业人员。 ○ 3 本 表 中各相关单位必须签字,同 时盖章(技术部门公章即可) 二、 深 基 坑支护工程验收记录 相 关 内容的填写同 “一、基槽(坑)验收记录” 三、 桩基工程验收记录 相 关 内容的填写同 “一、基槽(坑)验收记录” 四、 基 础 工程验收记录(略) 五、 刚 结 构、网架工程验收记录 “ 验收意见”: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 位项目负责人对资料审查后 ,填写 : “符合要求 或 完整。 ” 验收结论: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根据验收时各方一致意见如实填写, “经验收组验收, 钢结构、网架工程的施工质量满足设计文件、施工合同以及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可以 进 行新的工序施工”。 刚 结构、网架验收必 须经总包单位质量(技术)部门检查同意后方可组织验收。 设计单位参加验收人员应为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如另派人员必须是同等技术资质的同专 业 人员。 本 表中各相关单位必须签字同时盖章(技术部门公章即可)。 六、 主 体 工程验收记录 相 关 内容的填写同“五、钢结构、网架工程验收记录。 “ 七、 工 程 验收记录 本表为通用表格,使用于装饰装修以及安装等专业工程质量验收,其他相关内容的填写同“ 五 、钢结构、网架工程验收记录。 “ 关于《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填写 为了加强工程竣工与备案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维护建筑市场次序,保障工程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安徽省建设厅特别制定《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它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是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和房屋权属证书的重要依据,它和《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监督综合表》配套使用其内容相互补充,本报告一式三份,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质 量 监督单位分 别持 有,任何单位和人人不得私印刷。 本报告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填写,须本人签名的不得有他人代签现象,其填写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 而不得使用易退色的书写材料,如红 色 墨水、圆珠笔、铅笔等、书写字迹应清楚、工整、整洁。 一、 房 屋 建 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概况一揽表 本表记录工程概况,应详细填写,“设计能力”是指工程的总户数、容纳人数、座位数、床位数、藏书册数、展位数、年生产的吨、辆、台数等。 “工程主要内容”应详细记录工程所在地点和面积、结构类型、层次、单元数,以及简单记录工程的主要概况。 工程各责任主 体 名称应填写全称。 二、 单 位 (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本 表 填写内容参见《导则》中关于本表的填写 三、 工 程 竣工验收意见 本表建设单位应根据验收组的意见进行填写,验收意见内容包括设计功能、设计各项指标实现情况,建设单位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 强制标准等方面的简单评价,应记录工程的质量等级,详细记录工程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及难以弥补的质量缺陷(但不得 影 响安全及使用功能) 四、 专 业 管理部门验收意见 本表应由专业管理部门明确各专业通过验收的意见,并加盖其法人单位公章。 若各专业部门已经出具过相关专业验收意见,也可以由建设单位详细摘录专业管理部门的认可文件 ( 或不需要认可的依据),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 1) 公安消防部门:建设单位摘录《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的内 容 ,如意见书编号以及验收的结论和时间。 ( 2) 规划部门:摘录规划部门出具的《安徽省建设工程 竣工规划验收证》中内容,应摘录 编 号、时间以及发证机关和验收结论。 ( 3) 环保部门:摘录环保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若工程无环保要求,应摘录相关部门出具 的 认可依据。 ( 4)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摘录合肥市城建管理处出具的验收合格证中内容,记录验收的时 间 、意见等。 监督验收意见由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对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各方提供的相关 资 料和工程实体质量提出意见,但不下肯定结论。 如本工程分、基槽、基础、结构验收以及竣工验收四阶段验收,我站对建设单位组织的各阶段验收进行了监督,其组织形式、程序、条件、人员资格均符合要求,工程实 体所发现 的 问题均已进行了整改,监理(建设)、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均完整。 质量验收相关配套表格填写导则 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0年 12月 1 日 为了帮助合肥地区各施工、建设、监理等单位质量、技术人员准确理解和应用新版系列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各项配套验收表格,规范各类表格填写要求,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20,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按新规范进行质量验收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 本导则由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解释。 一、施 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附录表 ) 本表是《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20中第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在施工现场具体的体现,它是保证工程开工后施工顺利和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 通常情况下一个阶段或一个单位(子单位)工程检查一次,如果后续参建单位发生变化或主要管理人员及制度发生变化时,也可多次检查,由监理或建设单位视工程的具体情况而定。 本表应在开工之前,由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 术负责人根据工程的特点以及表中所列相关内容的规定,由施工单位质量(技术)部门组织填写相关的内容。 其内容不得填写“有”、“无”或“符合要求”等空洞无物的笼统内容,如:“现场质量管理制度”栏,其内容应填写“技术交底制度、质量例会制度、质量检查制度”等。 如果资料较多时,可以将有关资料进行编号,只需将编号填写上,著名份数,同时提交相关资料以及管理制度等文件或复印件以备查,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逐项进行核查,认为其相关内容较为完整齐全,内容真实,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应在“检查 结论”栏填写“ 本工程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经检(核)查基本完整,内容具体、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同时签字,将本表纳入工程质量资料归档,形成档案资料。 并将有关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返还施工单位。 反之,如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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