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标准化管理规范内容摘要:
) 运行资料记录是否齐全、完整。 运行情况分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Q/JD2102020 5 a) 配电网是否存在供电“瓶颈”以及影响供电可靠性指标的因素; b) 是否存在设备老化、设备不满足规范要求的情况; c) 是否存在公用配变布点不合理、超载情况; d) 是否存在设备家族性缺陷情况; e) 是否存在外部环境、施工影响配电网安全运行的情况; f) 特殊天气条件下的设备运行情况; g) 是否存在电压质量不合格、无功补偿不足的情况。 缺 陷及故障分析 a) 配网缺陷应分类统计、分析,找出缺陷产生的原因,分析是否存在设备质量、施工质量、运行维护缺失、管理漏洞等因素; b) 分析故障发生原因、发展的过程,可能造成的危害,提出今后重点预防的措施; c) 通过缺陷和故障分析,找出配电网存在的问题与薄弱环节。 故障处理 a) 供电分公司(工区) 应建立故障抢修组织机构; b) 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保供电方案; c) 确保故障抢修通讯畅通,安排好故障抢修车辆; d) 应备齐故障抢修设备、材料和工器具; e) 故障抢修时应统一指挥,服从命令,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 f) 故障抢修应迅速,及时通知用户 ,有条件的对重要用户提供临时电源,尽快恢复供电。 值班制度 a) 供电分公司(工区) 应设专 人 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 2人; b) 值班人员应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 c) 值班人员应遵守值班纪律,穿着工作服,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d) 值班人员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记录内容清楚详细; e) 值班人员应按服务承诺时限到达报修现场; f) 遇有超出报修工作范围情况时,及时通知相关专业,并做好记录; g) 故障修理时应按有关规程及规定操作; h) 接报修到现场时,应使用修理票; i) 遇有障碍、异常情况时,值班人员应及时向 供电分公司(工区) 有关人员或领导 汇报。 交、接班内容 a) 值班期间修理情况及遗留工作; b) 上级指示、调度命令情况; c) 运行方式变化和现场停电作业情况; d) 工器具、安全用具、通讯设备、车辆、材料等是否完好和充足; e) 交、接人员应在交接班记录薄上签字。 修理票的使用和保管 a) 修理票应按《修理票实施细则》及上级有关规定填写; b) 修理票的检查、保管参照《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工作票实施细则》执行。 反事故演习 a) 供电分公司(工区) 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并制定演习方案; b) 演习题目应根据季节特点、运行方式等来拟定; c) 演习时设专人监护,不得触及带电设备,确保人身和设备 安全; d) 演习后对每个人进行评价,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应急电源管理 a) 应至少由两名工作人员负责应急电源的操作、保养及维护工作; b) 操作人员应按照《应急电源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具备处理简单的机器故障的能力,必要时到厂家进行培训; c) 应有专门车库存放应急电源,并设有冬季取暖设施; Q/JD2102020 6 d) 应制定《应急电源调用管理办法》,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机组的随时调用; e) 对车辆及应急电源进行定期保养,每周对机组启动一次。 工器具、仪表管理 a) 工器具、仪表应设专人保管,登记建账,分类定置摆放,“帐、卡、物”相符; b) 各班组应备有 足够的工器具、仪表,定期保养,如发现损坏、遗失,应及时修理和补齐; c) 工器具、仪表应按检定周期检查、试验,做好记录,并粘贴试验合格证; d) 严禁使用有缺陷或超过试验有效期的绝缘工具。 双电源管理 a) 建立双电源管理台帐; b) 供电部门与双电源用户签订电源使用协议; c) 应有双电源用户提供的双电源使用原理图; d) 在单线系统图上标明双电源用户的具体位置。 系统中的各项设备基础数据应准确、完整,与现场实际相符,必录字段不得空缺。 设备发生变动后,相关数据应在 7 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 运行数据应按相关流程及时填报、审批 、正确流转,并进行统计分析。 各级管理人员应每月定期检查系统中各项基础数据和运行数据,并提出整改要求,督促落实。 a) 年、月计划安排,工作总结; b) 班前、班后会; c) 生产培训及考核,技术业务学习; d) 设备巡视、红外测温; e) 缺陷处理及日常检修、维护; f) 设备定期试验维护; g) 工、器具整理保养; h) 设备运行分析,事故预想工作; i) 技术资料整理,相关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维护; j) 做好各种记录,有关领导及专业人员签署指导意见。 5 设备管理 一般规定 设备选型应按照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中低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导则》及相关技 术规范进行,优先选用技术先进、 成熟可靠的产品。 设备应以线路为单元划分,确定 设备 专责人,专责人负责对所辖设备进行管理、巡视及维护。 设备变动 中压线路的变动,应按分级审批的原则进行; 设备变动由运行单位负责提出申请,报相应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中压主干线及联络线的变动应报供电公司专责工程师审核,供电公司分管领导(总工程师)批准; 中压线路柱上开关、开关站、环网单元、电缆分支箱、箱式变电站等新增及变动,由供电公司专责工程师审批; 变压器、低压线路的变动,由 供电分公司(工区) 审批; 变压器、箱式变电站在 供电分公司 (工区) 间的调动应履行调拨手续,并报供电公司主管部门批准; 设备变动后,应及时更新相关记录、档案,并履行固定资产管理手续。 设备标志 标识 一般规定 a) 配电网设备设施的标志标识,应符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要求,保证电力安全运行需要。 b) 设备标志由设备编号和设备名称组成。 Q/JD2102020 7 c) 所有已投运的配电设备应具有正确齐全的设备标识 , 同一调度机构调度的设备 名称及编号应唯一。 d) 各类设备标志牌宜使用热转印机打印。 e) 户外设备标志牌应采用反光材料制作而成。 f) 同类设备的标志牌安装位置应统一,达到醒目、整齐、美观的效果。 设置规范 杆塔 a) 所有杆 塔应设线路名称、编号; b) 钢管杆、铁塔等易于徒手攀登的杆塔应设“禁止攀登 高压危险”禁止标识牌; c) 终端杆、转角杆、分歧杆应设相位标志; d) 位于人行道、交通路口以及车辆出入频繁场所的电杆、拉线应设警示标志; e) 靠道路附近的杆塔应设置在道路侧,其它杆塔应统一设置在一侧; f) 同杆架设的多回线路,上下排列时杆号牌应分层设置,左右排列时杆号牌应对应线路设置在电杆的两侧; g) 杆号牌设置在距地面高度为 处。 变台 a) 变台杆塔除设线路名称、编号外,还应设“禁止攀登 高压危险”禁止标识牌; b) 变台禁止标识牌统一设置在台架托铁处, 面向巡视通道,双杆变台两侧均应设置; c) 变台低压配电箱应设“当心触电” 警告标识牌。 开关杆 a) 除设线路名称、编号外,还应设开关运行编号; b) 开关运行编号设置在距地面高度为 3m 处。 开关站、配电室 a) 开关站、配电室在外墙应设置设备标志牌,标志牌安装在面向进户门左上角侧,下沿距地距离为 2m; b) 开关站、配电室内所有开关均应设开关编号及回路名称,并粘贴于每个开关单元的正面。 环网单元、分接箱、箱式变电站 a) 环网单元、分接箱、箱式变电站箱体上应设置设备标志牌、“当心触电” 警告标识牌,标志牌安装在巡视通道侧箱体左上角,安全 警示牌安装在设备箱体两侧中间位置; b) 设备围栏四周应设“止步 高压危险 ” 警告标识牌; c) 所有开关均应设开关编号及回路名称,并粘贴于每个开关单元的正面。 电缆 a) 电缆线路两端及隧道内均应悬挂标志牌。 隧道内标志牌间距宜为 100m ,电缆转角处也应悬挂,与架空线路相连的电缆的标志牌固定于连接处附近的本电缆上,开关站、环网单元、电缆分支箱、配电室、箱式变电站内电缆应在适当位置粘贴或悬挂电缆标识牌。 b) 直埋电缆直线段每隔 50m 处、电缆接头处、转弯处、进入建筑物等处,应设明显的方位标志或标桩。 位于 易施工和人行道路区域的 地下 电 缆 线路, 可采用地砖等 形式 , 距地面下方 500mm设防外力破坏警示带。 标志牌安装及制作规范详见附录 B 中压线路及设备的命名方法 线路的命名应根据线路所经由的街路名称或主干线末端的地名来命名。 分支线的命名 分支线路杆塔数量等于或大于 10基时,应进行命名,主干线上的分支线应命名为“分”线,分线上的分支线命名为“支”线。 分、支线亦应根据分、支线所经由的街路名称或分、支线末端地名来命名,分、支线的名称应避免和主干线名称重名。 主干线或分、支线上的分支线路不足 10 基时,其名称应和所“ T”接的主干线或分、支线的名称相 同。 开关站、环网单元、电缆分支箱、配电室、箱式变电站的命名 小区内的配套供电设备命名应包含进线电源的线路名称,宜采用小区名称做前缀依次排序。 如:邮电线 邮电花园 1 号开关站(环网单元、分支箱、箱式变电站)。 Q/JD2102020 8 公用线路上的开关站、环网单元、电缆分支箱、配电室、箱式变电站命名应包含线路名称及临近的街道或建筑物名称做前缀依次排序。 如:市内线 解放大路 1 号环网单元。 架空线路杆号的编制原则 主干线杆号的编制:应从变电站出口的第一基杆开始编号,从“ l”开始依次排列。 分、支线杆号的编制:应从所“ T”接的主干线或分线 的分歧杆第一基杆开始,从“ 1”开始依次排列。 主干线或分线上不足 10基杆的分支线路,其杆号由所“ T”接杆塔的杆号后加上“左”、“右”或“前”等标示方向的字样,再加上顺序号组成,其标示方向的“左”、“右”或“前”等字样在一个杆号中(同一个连接点中)不得出现两次。 由于改造在线路中间增加了杆塔,其增加的杆塔的编号应以杆塔的前一基为基准设副号,副号采用“加 加 2„„”编号原则,在同一线路上的副号不得超过 5 基,超过 5 基时,线路编号应重新排列。 由于改造在线路中间减少了杆塔,其减少以后的线路杆号应重新排列。 10kV 开关编号原则 10kV 线路开关编号原则: 10kV 架空线路的分段、联络开关编号由上级调度部门规定的变电站线路编号与该线路上开关顺序编号组成,例如: 104901,线路分段开关的最后两位编号从“ 01”依次排序,联络开关的最后两位编号从“ 91”依次排序。 10kV 开关站、环网单元、分支箱内开关编号原则:开关站、环网单元、分支箱内的进线、主受、母联开关编号由上级调度部门规定的变电站线路编号与该线路上开关顺序编号组成,例如:进线开关 20490主受开关 204902;配出开关编号应延续开关站主受开关编号后加两位阿拉伯数字组成,例如: 20490201。 设备缺陷管理 缺陷分类 a) 危急缺陷:严重威胁设备的安全运行,不及时处理,随时有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 应 尽快消除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处理的缺陷。 b) 严重缺陷:设备处于异常状态,可能发展为事故,但设备仍可在一定时间内继续运行,须加强监视并进行大修处理的缺陷; c) 一般缺陷:设备本身及周围环境出现不正常情况,一般不威胁设备的安全运行,可列入小修计划进行处理 的缺陷; 消除时间 a) 危急缺陷 应 尽快消除(不得超过 24小时)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临时处理; Q/JD2102020 9 b) 严重缺陷应在 7天内消除,消除前应加强监视; c) 一般缺陷应列入年、季、月工作计划,或日常维护 工作中,按计划在一个检修周期内消 除。 缺陷处理 a) 缺陷管理应执行生产管理系统( PMS)规定的流程,可根据实际情况同步书面流转; b) 设备专责人应将缺陷记录在巡线手册中; c) 检修中发现并已处理的缺陷也应录入生产管理系统( PMS)中; d) “主要配电设备缺陷分类细则”见附录 A。 运行维护分界点划分原则 界点,并签订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自备存; 、变电站之间 a) 架 空出线:以厂、站线路出口墙壁上的耐张线夹向线路侧延伸 1m处为分界点,分界点以外由供电公司配电单位负责维护; b) 电缆出线:以变电站内配出电缆接点处为分界点,电缆由供电公司配电单位负责维护,接点由供电公司变电单位负责; 与中压用户之间 a) 架空线路:以分支杆塔的耐张线夹向负荷侧延伸 1m处为分界点,电源侧属供电公司配电单位维护; b) 电缆线路:以用户电缆与公用电缆线路分支设备的接点处为分界点,接点及电源侧由供电公司配电单位维护;公司产权的专用线路,以用户变 电室进线开关设备电源侧与进线电缆接点处为分界点,电缆由供电公司配电单位维护;用户产权的专用线路以变电站内配出电缆接点处为分界点,电缆由产权用户负责维护,接点由供电公司变电单位负责。 与低压用户之间 a) 以用户墙外接户线与进户线的接点为分界点(如无接点则以穿墙管外端为。配电标准化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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