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有效控制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毕业论文内容摘要:

超概算、决算 超预算的现象,严重困扰着建设工程投资效益管理。 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就是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其目的不仅在于把项目投资控制在合理预算范围之内,更在于合理使用各方面的资源,控制固定资产投资。 随着市场经济逐步建立和发展,建设项目管理也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何采取有效措施,使建设项目管理尽快纳入规范化、系统化、法制化轨道,已是当务之急。 综观以上工程建设项目造价控制和管理方法的进步和变革,我们不难发现,当今的建设项目造价控制已从单一的事后控制转变成为了多控制点的全过程动态控制,并在传统的工期、成本、质量管 理上增加了集成管理、风险管理、过程管理及信息化管理等新的内涵。 本文论述了工程建设项目在全过程造价控制方面的一些观点和看法,期望对进一步提高工程投资效益、改进项目管理水平、规避投资风险及缩短建设周期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 2 一、 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的产生背景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化,尤其是加入 WTO 后国际化进程的加快,使中国的经济建设迅速发展。 在固定资产投资建设中占有重要位置的基础设施建设正处于迅猛发展时期,近段时间来保持着较强的增长势头。 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如何 强化建设项目造价管理、有效分配和利用有限的建设资金投入,在不变规模、标准、工期和不降低质量的条件下,降低工程造价、节约投资成本,以提高建设项目的投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强化对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造价控制就成为当前迫切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 1985 年成立了中国工程建设概预算定额委员会, 1990 年在此基础上成立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1996 年国家人事部和建设部已确定并行文建立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对学科的建设与发展起了重要作用,标志着该学科已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完整的学科体系。 同时,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了建 设项目工程造价控制的许多问题。 (一)建设项目进行工程造价控制的现状 我国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是在五十年代形成、八十年代完善起来的。 表现为国家直接参与和管理经济活动。 规定在不同设计阶段必须编制概算或预算并对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制定了概预算编制原则、内容、方法和审批办法,规定了概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和设备材料预算价格的编制、审批、管理权限等。 随着历史进程、经过恢复、改革和发展,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概预算定额管理体系。 自上个世纪 80 年代以来,我国建设项目管理体制首先在建设工程项目上有所突破,给我们上工 程质量控制的老师跟我们举过一个例子: 1984 年的云南鲁步革水电站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在国内首次利用国际招标,日本大成公司以低报价中标,造价降低40%,工期提前五个月。 这种模式在 1988 年全国应用试点, 1993 年正式推广。 在这几十年的研究、探索中,已有一定的进展。 在利用全寿命费用分析方法、价值工程理论、 3 限额设计、造价函数和估价模型来进行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研究和实践工作方面也取得了一些成果。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建筑法》、《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施行,工程造价由市场定价的机制已初步建立。 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最终建立由政府宏观调控,市场有序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新局面,是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 由此可见,国内对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的控制非常缺乏,在此情况下,对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的研究和运用显得非常必要和迫切。 我们现在的任务应当是把现代化造价管理与复合中国国情的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结合起来,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建立一套完善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努力提高工程造价的编制水平。 (二)目前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控制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 以及人们对建设项目造价管理的深入理解和认识,建设项目造价管理的观念和方法都在进行着深刻的变革。 我国学者开始从系统的角度对建设项目造价管理进行分析和研究,结合国际建设项目造价管理的经验提出了“全过程造价管理”和“全方位造价管理的概念”。 但在我国的建设项目造价管理中仍然存在着许多不足,主要原因是没能把现代管理先预测、后控制的思想与方法纳入建设项目造价管理体系之内,工程造价管理缺乏系统管理模式,业主、设计、施工等参与主体缺乏统一的造价目标及相互沟通,全过程造价管理存在阶段性脱节现象,因此我国的造价管理一直没能发挥 出应有的作用。 由于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经济观念和造价控制意识淡薄,使得一谈到工程造价的管理和控制,大家便习惯地想到的是工程预决算,即预算人员根据已经确定的图纸技术工程量、套用定额、计取费用或在施工结束后根据图纸、施工组织设计以及现场签证等资料编制竣工决算。 这固然是必要有用的,但要看到,当概预算人员编制概预算或竣工决算时,建设方案和设计图纸都已经是确定了的,而施工是以按图施工为原则,这时预算人员所做的工作只是计算变更所产生的费用变化以及防止高估冒算。 而假如项目在经济上就是不合理的、决策存在失误;假如设计方案在 技术上不可行或者不是最优;假如施工组织设计或通过招投标确定的承包合同价不合理或不经济,则预决算人员无能为力,也就是说现行体制下,预决算人员的工作只是事后算账,只能被动地反映设计和施工所 4 花的费用,这显然是片面的、不够的。 因此,要想有效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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