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医院评审——生物制品临床使用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医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药品供应目录的生物制品,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临时采购须严格执行医院相关规定。 (三)使用管理 1) 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适应证和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合理应用。 2) 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用法用量,并结合患者的实际情况拟订给药方案。 3) 生物制剂应单独使用,严禁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 4) 应高度重视、注意观察生物制剂可能出现不良反应的情况。 5) 生物制剂的安瓿有裂纹、标签不清、药液变色、有摇不散的异物和絮状物者均不可使用。 过期失效的严禁使用。 调配生物制品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或医嘱单,经药师审核后予以调配;并由药师复核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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