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内容摘要:

同: 本人提出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 30日或在试用期内提前 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二、非本人原因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单位要求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 1)符合《劳动合同法》第 38条第 1款第 项、( 2)第 2款由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 39 条第 项由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 40 条第 项由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 41 条第 1款第 项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 44 条第 项终止劳动合同。 三、其他原因(用文字说明): 职工基本情况 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代码 个人代码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口性质 就业登记证号 户口所在地 社会保险缴费情况 审核人: 市劳动保障局审核情况 审核人: 工作简历: 档案编号: 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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