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行专题分析。 月、季、年的定期分析和专题分析,向各专业业务主管部门和厂有关领导报送。 开展简单、明了、直观的统计报表分析。 5 第六章 统计工作考核评比奖惩制度 第十一条 考核项目 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全面、系统地提供统计资料和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的报送任务,并要保证统计数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建立和健全原始记录台帐、内部报表的管理制度,做好数字质量检查和管理,做好历史资料的整理和管理工作。 做好统计分析工作,使统计资料能起到反映和监督生产经营活动的作用,并且要及时完成各级领导及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与统计工作有关的各项临时性任务。 第十二条 考核办法与考核分工 对统计工作的考核,主要是考核统计报表、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分 析三方面。 统计报表按报送情况,考核其准确、及时、整洁、分析等方面,统计报表必须按照标准进行填报;统计基础包括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等。 原始记录要求指标完整、台帐齐全等,并要求各科室按专业系统建立各项指标的统计台帐和综合历史台帐。 各分场建立生产消耗、费用、工时利用等生产统计台帐和历史台帐。 统计考核工作每月按《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规定执行。 统计报表按附表规定日期报送经管科。 不按时报送罚款 100 元,每推迟一天罚款 50 元,数据有错误罚款 50 元。 6 每月考核,每季度评比一次,经管科年终综合评比一次,表彰成绩突出的统计人 员。 凡连续三次在评比中成绩较差的统计员,经管科会同人事部门,建议所在单位给予更换。 第七章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我厂原始记录实行统一管理,分工、分级负责的原则。 原始记录的整理和管理在经管科的指导下,由各有关业务部门完成。 各业务部门分别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的原始记录的管理。 原始记录要做到准确、及时录入,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无故减少录入项目。 各科室、分场专业人员负责检查审核记录的准确、录入的情况,分析记录的数据和变化的原因,并及时将有关数据记入台帐。 各科室、分场要指定专人负责按时 收集有关原始记录,按月整理,装订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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