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分类分级汇总表内容摘要:

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事故案例及危险化学品相关专业知识。 从业人员未进行教育的 , 每少一人次扣 5 分(无教育记录视作未教育),学时不足的 , 扣 3 分 /人。 种类及学时: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教育。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培训时间不少于 48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 16 学时。 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培训不少于 72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 20学时,换岗的,离岗 6 个月以上的,以及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不得少于 4 学时。 教育流于形式的 , 每一人次扣 3 分。 (如相同笔迹、内容无针对性、无签字等)。 第一联:评级部门留存;第二联:交市安监局留存;第三联:交行业部门留存 ; 第四联:交生产经营单位留存。 4 (十)安全生产各种记录档案( 20 分) 教育培训记录档案。 安全检查记录档案。 危险场所、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记录档案。 危险作业管理记录档案(如动火证审批)。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记录档案。 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记录档案。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档案。 事故管理记录档案。 建立化学品档案。 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购销记录(流向、储存量和用途)。 各项无记录档案的 , 分别扣 10分。 记录档案不 完善的 , 扣 5 分。 二、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400 分) (一)设备设施安全现场检查( 80 分) 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未按要求设置安全设备设施的,发现一处 扣 10 分。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 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 使用淘汰设备及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设备设施应装设符合防爆要求的安全防护装置。 没有安全装置 的,发现一处 扣 10 分,安全装置不符合防爆要求的 , 扣 5 分。 特种设备及厂内车辆应符合有关要求,应定期进行年检。 发现一台特种设备无证运行的 , 扣10 分;到期未办年检手续的,每台扣 5 分。 通讯、报警装置保持完好、并有醒目的安全标志。 通讯、报警装置损坏 的, 扣 10 分,无醒目标志 的, 扣 5 分。 压力 容器 有安全使用许可证,有检测报告,室外储罐设有可靠的导除静电装置和避雷设施。 压力 容器 无安全使用许可证 的, 扣 40分,无检测报告 的, 扣 10 分,室外储罐无导除静电装置 的, 扣 10 分,无避雷设施 的, 扣 10 分。 第一联:评级部门留存;第二联:交市安监局留存;第三联:交行业部门留存 ; 第四联:交生产经营单位留存。 5 (二)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 60 分) 从业人员了解掌握其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特性、相关专业知识及应急措施。 修补、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有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进入危险品库区的机动车辆应安装防火罩。 机动车装卸货物 后,不准在库区、库房场内停放和修理。 现场检查,不符合要求 的,每处 扣 10分。 (三)建筑安全距离( 40 分) 散发可燃气体和可燃蒸汽的甲类厂房与明火或散发火星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30 米;与厂外道路 ( 路边 ) 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15 米。 甲、乙类厂房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25米,与重要公共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 50 米。 石油化工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与居住区、公共福利设施和村庄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100 米。 甲类厂房、甲、乙类液体储罐等与电力架空线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 (塔 )高度的 倍。 零售业务的店面经营面积(不含库房)应不小于 60m2,与繁华商业区或居住人口稠密区保持 500 米以上距离。 加油站、石油库与其他建筑物均应符合相关标准。 ★ 现场检查,一项不符合要求即为否决项。 (四)电气安全( 20 分) 按危险区域等级和爆炸性混合物的级别配置相应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爆等级的电气设备,防爆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应符合整体防爆要求。 根据爆炸危险区域的分区、电气设备的种类和防爆结构的要求 ,应选择相应的电气设备。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