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代理权合同书内容摘要:
在合同其间 (1) 尽 全力满足 “ 乙 ” 定单要求及维持产品 的高品质 . 第 六 条 (“ 乙 ” 的义务 ) “ 乙 ” 在本合同其间 (1) 最大限度的扩张产品销售 . (2) 不自制任何相关产品 . 第 七 条 (发货 ) (1) 产品发货由 “ 乙 ” 下达定单之后 ,首付款 (30%)汇入 指定的帐户 之后 开始生产 . (2) 发货时 “ 甲 ” 的责任 , 发货到 “ 乙 ” 指定场所 (斧山港或仁川港 )既完成 第 八 条件 (合同期限 ) (1) 本合同有效期限从 XXXX年 7月 2日星期四 到 XXXX年 12月 31日 ,之后 1个月之内无任何书面通知 ,自动延期一年 ,在之后也相同方式延期 . (2) “ 甲 ”“ 乙 ” 双方在以下的条件下无任何书面通知既可解除合同 (无须法律过程 ) 产品的支付限制与双方合同上的支付日期及延期日期 ,如不遵从既可解除和约。独家代理权合同书
本资源仅提供20页预览,下载后可查看全文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
相关推荐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70号
办理受理手续和审核、发证事项。 第三章证书使用及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必须经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人雇(聘)用后,方可在 许可的项目范围内作业。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现场和作业人员的管理,履行下列义务: (一)制订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二)聘用持证作业人员,并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物资验收入库管理制度
随意转到他处进行验收。 第十七条 采购员或物资 管理员 应在 物资到货后,首先进行初验,查看装箱是否完好,数量是否相符; 初验合格后, 交货人及时持到货清单到物资仓库与物资管理员当面清点货物办理交货手续,并提供物资采购计划,以便物资管理员填写收货单 , 收货单上有交接货物双方的签字和交接日期 ; 收货单一式两份,供应商 、物流公司或其它交货人 持原件一份,物资管理员持复印件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