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防治水机构管理制度汇编(全套)内容摘要:
请资质部门对本矿水文地质图及相关资料 进行实地考察、编制、能够指导安全生产。 三、了解并掌握矿井井田范围内地面河流、水库、水池、水井、机井、泉点等水体分布情况,及时测绘填写水文地质图,为井下采掘布置提供第一手可靠资料。 四、掌握本矿井田周边煤矿开采情况,了解其采空区情况,对周边关闭废弃煤窑进行调查,对其开采范围、开采深度、积水积气情况进行详细掌握。 五、定期对本矿采空区地面裂缝进行观察,对裂缝位置、走向、范围、周边水体、是否容易充水等情况要详细记录。 28 六、定期对井下进行水文观察,特别是雨季来临前后,要加强对井下出水地点:如井筒、本矿及相临煤矿采 空区、可疑地点等的出水口进行详细观察,对涌水量进行定期测定并详细记录地案。 七、定期对受水害危胁工作面进行探测,做好水情水害预报,制定加强防治水的安全措施。 八、对水文地质观察情况进行专门记录,附必要的草图,写明观测地点、日期、观测者姓名、使用仪器等,对可能影响观测资料精度、质量的各种因素和主要原因要备注说明清楚,供分析资料时参考。 九、原始资料记录要妥善保存,要经技术负责人审核。 29 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防止矿井生产建设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 我矿矿井防治水有关制度,保证我矿安全生产健康发展,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每一受水害威胁的地点都要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 30 综合防水措施。 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二、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必须配备有效的探放水设备。 培训探放水设备操作人员。 三、本辖区内有水灾威胁地点,要合理设计各类防水煤柱。 四、矿井每年雨季前要组织一次防治水全面检查工作。 五、矿井必须配足排水管路、排水设备、 防洪抢险物资。 六、矿井必须收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建立相关档案。 七、矿井应组织水文地质调查工作。 查明矿区内报废小井充水情况与矿区开采关系,查明地表水体、含水层与隔水层、小井老窖、各类导水构造等对矿井影响情况,并制定措施。 八、矿井应进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建立观测台帐。 九、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水文情况不清的矿井,要进行补充水文地质勘探工作,并按地质规程要求报批工程设计。 十、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包括,防顶板突水、防底板突水、老空水断层 31 水、冲积层水、钻孔水等,每一矿井必须根据该矿井实际情况 ,制定相应的探、放水措施,报有关部门批准。 十一、凡在煤层露头风化带,含水、导水、与富水层相接触的断层,矿井水淹区,受保护的地表水体、井田技术边界等地段必须留设防水煤柱,各类防水煤柱必须经有资质单位进行设计、计算,确定尺寸大小和留设方法。 报有关部门批准。 十二、矿井要建立水害预报上报制度。 十三、如本制度与上级规定相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 32 探放水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防止矿井生产建设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我矿矿井防治水有关制度,保证我矿安全生产健康发 展,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每一受水害威胁的地点都要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 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33 二、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必须配备有效的探放水设备。 培训探放水设备操作人员。 三、本辖区内有水灾威胁地点,要合理设计各类防水煤柱。 四、矿井每年雨季前要组织一次防治水全面检查工作。 五、矿井必须配足排水管路、排水设备、防洪抢险物资。 六、矿井必须收集矿井水文地 质资料建立相关档案。 七、矿井应组织水文地质调查工作。 查明矿区内报废小井充水情况与矿区开采关系,查明地表水体、含水层与隔水层、小井老窖、各类导水构造等对矿井影响情况,并制定措施。 八、矿井应进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建立观测台帐。 九、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水文情况不清的矿井,要进行补充水文地质勘探工作,并按地质规程要求报批工程设计。 十、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包括,防顶板突水、防底板突水、老空水、断层水、冲积层水、钻孔水等,每一矿井必须根据该矿井实际情况,制定相 34 应的探、放水措施,报有关部门批准。 十一、凡在煤层露头风化带,含水、导水、与富水层相接触的断层,矿井水淹区,受保护的地表水体、井田技术边界等地段必须留设防水煤柱,各类防水煤柱必须经有资质单位进行设计、计算,确定尺寸大小和留设方法。 报有关部门批准。 十二、矿井要建立水害预报上报制度。 十三、如本制度与上级规定相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 35 水患防治应急预案 一、当井下发生透水时,现场人员除了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外,若情况危急,水势很猛,要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现场人员要尽量了解或判断事故地点和灾害程度,在保证人 员安全的情况下,迅速组强现场抢救。 尽可能就地取材,设法堵住出水点,防止事故扩大。 无法抢救时,尽快沿避灾路线撤离险区,到涌地点的上山巷道,不能进入出水点附近的独头巷道。 36 若独头下山的唯一出口淹没时,则可在独头巷道躲避。 被堵在巷道内来不及撤离的人员,要保持镇静,避免体力过度消耗,静等救援。 撤离到安全地点的人员要迅速通知并撤出灾区和水害可能危及地区其它人员。 二、调度室接到水灾报告后,要迅速通知有关领导,立即成立抢救指挥部,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了解突水地点、估计突水量及影响范围,分 析事故发生前人员分布情况,矿井中有生存条件的地点及进入该地点的通道,以便迅速组织抢救。 关闭受水害危及的有关采区和峒室的防水闸门明确专人负责。 开足井底主水仓水泵排水,井下水仓水泵要全部保持完好,对低于采区水仓的工作面透水时,应尽快增设水泵和排水管路,必须保证排水设施不被水淹。 针对水灾情况进行地面及井下堵水。 37 加强排水与抢救时的通风工作,切断灾区电源,防止瓦斯及有害气体积聚和涌出。 对水淹区域,堵塞通风巷道时,应采取局部通风措施。 排水后侦察、抢救中,要防止冒顶和二次透水事故。 搬运遇险者,要防止突然改其已适应的环境,造成不应有的伤亡。 三、被淹井巷的恢复 井下局部被淹,水量不大时,可用水泵直接排干。 对于水量较大,有补给水时,应先堵后排。 恢复井巷时,要注意顶板变化,加强支护,加强对有害气体的检查。 井筒和井口附近严禁不明火,防止瓦斯突然大量涌出。 安装水泵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和自救器。 38 地测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 1. 地测部门装备地测部门常规的设备品种及数量且满足工作需要。 2. 中线标定及时、准确,无责任工程事故。 3. 大型贯通测量应有设计、审批、总结,贯通测量精度 符合规程规定或工程要求。 4. 坚持对巷道开口、贯通、停头、复工、停采及工程进度实行通知单制度。 5. 及时填绘各种矿图,要求数据准确,图纸规范。 6. 对大型贯通、停头、停采要进行统计,对贯通质量要进行文字叙述,停头、停采要记录相应的数据。 39 设备工具保管与使用制度 地测设备是进行地测工作的必须工具,完好的设备是比不少的条件。 为了更好的为矿井生产服务,指导矿井安全生产。 矿井设备精度要能满足《煤矿测量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的相关要求。 矿井各种设备按相关要求及时的校验,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40 设 备在使用前都必须检查其完好性,使用完要及时擦干净,保证设备干净。 设备的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不能随意破坏。 设备领用、归还都要有记录。 设备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照价赔偿。 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41 1. 资料要定期分析,对测定成果精度进行审定,以便为我矿采掘提供正确的资料。 2. 按规定定期装订成册,装入柜子,相对集中,符合防火、防潮要求。 3. 帐、卡相符,文字部分与基础数据一致。 4. 上级下达及本部门回复、上报的各种函件、审批文件报表等专用柜子和管理手段,信息传递和反馈及时。 5. 资料仪器专人负 责管理。 仪器使用后及时擦拭,放仪器室集中保管。 6. 大型贯通、探放水、排放瓦斯要提供相应的资料,提供应保证煤矿正常、安全生产。 42 地质资料技术报告整理、审批制度 1. 使用专用的记录本填写水文地质观测实验记录,并分页编码,附必要的草图,写明观测地点、日期、观测者姓名、使用仪器及编号。 2. 同时记录影响观测资料精度、质量的各种因素和主要原因,供分析资料时参考。 3. 每次测试所用记录本要按时间顺序进行编号,注明目录索引后,存档保存。 43 4. 原始资料的计算,必须由两人对算、复核,发现问题及时核实或补测。 记总表要经技术负责 人审核。 5. 填写各类台帐和成果表时,必须使用钢笔或碳素笔,要求字迹工整,图文清晰,数据准确,影响观测资料精度和因素的也应同时填写在各注栏内。 6. 矿井水文地质测试台帐应按标准化规定的内容填写。 7. 每一种成果表或台帐填写后必须进行校对,并需经技术负责人签字。 8. 每种技术报告完成后需经矿技术负责人签字。 与周边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和图纸交换制度 44 为切实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力度,构建矿井水害防治工作体系,提升矿井水害防治水平,防止各类水害事故发生,保证我矿安全生产,特制度本制度: 一、图纸比例统一为二千分之一以下。 水文 地质资料和图纸交换时都必须加盖公章。 二、交换水文地质资料和图纸一式六份,周边矿一矿一份,我矿存档一份。 三、图纸必须保证每十天进行一次填绘,交换图纸必须与本矿实际情况相符。 四、水文地质资料必须定期更新,保证与本矿实际相符。 五、建立定期交换制度,每年至少交换一次相关资料和图纸。 六、设立专门档案,存放周边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和图纸,相关资料和图纸必须保存一年以上。 45 雨季防汛防洪隐患排查制度 汛期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本煤矿企业的防汛工作,防范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确保安全度汛,现就制定防汛防 洪制度如下: 一、进一步健全防洪抗灾制度,全面落实责任制 我矿要按照上级领导部门统一部署,全面做好防汛工作,要进一步健全防范暴雨引发事故灾难的组织机构和机制,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雨季“三防”(防洪、防水、防雷电)领导小组,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编制雨季“三防”工作方案,明确“三防” 工作的重点、难点、责 46 任人和防控措施,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检查防汛工作落实情况。 二、制定汛期矿井防治水措施,加大巡视检查力度 制定完善矿井水患防治措施,坚持“先探后掘,有掘必探”的原则,明确专人负 责对井上、下水文变化情况跟踪调查分析,督促检查探放水措施的落实情况。 要及时掌握本矿及相邻矿井的开采情况,特别是对邻近关闭煤矿的采空区及积水情况进行详细摸查,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和治理措施,及时排除隐患,坚决防止透水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防汛物资和防洪设施管理,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工作 定期对井上下供电设备、矿井排水设备、防雷电装置进行维护检修,加强对矸石山、煤仓排水设施的检查、维修,确保矿井供电和排水设备、设施完好。 要及时疏通防洪沟渠,修筑防洪堤坝,河沟沿岸及地势低洼地区不得存煤,更不能建办公和职工 宿舍等建筑。 每次降大到暴雨前后,必须派专人检查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有无裂缝、老窑陷落和岩溶塌陷等情况,山区及易发生泥石流地区,雨天要密切监测山体滑坡、泥石流、洪水等可 47 能发生的灾害情况,防止发生伤亡事故。 要备足防汛物资,一旦灾害事故发生,确保物资和人员能及时调动和到位。 四、建立重大水害隐患及时撤人制度 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 发现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可能引发淹井时,必须立即撤人停产,在确认隐患已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煤矿企业没有制定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 治理计划和防范措施的,雨季不得进行井下生产作业。 五、加强对已关闭煤矿水文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 要加强对本地区已关闭煤矿和废弃老窑水文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在井上、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口位置、井田开采范围、开采年限和地表水情况,准确掌握矿井受水患危险情况,并归档备查。 六、加强汛期安全调度和值班工作 煤矿各科室、各单位要实行汛期 24 小时值班制度,应有 1 名主要领导 48 带班,保证通讯、调度系统畅通,及时掌握本地区、本单位煤矿企业的防汛情况。 出现重大险情要。煤矿防治水机构管理制度汇编(全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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