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工作调研报告内容摘要:

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兼职过多,或兼分管其它职能,或大部分时间从事驻在单位业务中心工作,和我市一段时间蹲点扶贫成了纪检组长的专利,以至出现“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的现象。 考核考察“真”字不够。 由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编制、福利待遇在驻在单位。 尤其考察测评都是驻在单位领导和党员干部参加,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负责人政治命运和前途,由很大程度受他 们的影响,市纪委、监察局的业务考核真正对其职务变动起作用微乎其微,从而造成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开展本职工作存在不 敢、不能、不会的现象,这方面体现在办案工作中尤为明显。 岗位配备“虚”字,作怪。 近几年我市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很多是光杆司令 ,而且变动较快,且有时只有纪检组长,其中有些是为了解决级别待遇的此处办公条件,尤其是办案 条件,大都不尽人意,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干部配备不强,纪检监察业务不熟。 素质不高的状况。 三、加强和改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的对策。 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成因是造成目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现状的主要瓶颈,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作用,关健是加强和改善对其管理工作。 立足长远 ,转变观念,统一思想认识,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为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需要,进一步发挥中纪委、监察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管理,中 纪委监察部根据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于 2020年 9月 4 日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的意见》,之后历次全会以及,中纪委向党的十六大工作报告中也再次强调要改革现行的纪检监察体制,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管理,省纪委、景市纪委,我市纪委也相继出台了《关于(省)市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管理的意见》,为加强和改善对派驻纪检监察提供了依据和前提,当前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为此契机,把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入进行下去。 一方面,组织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把学习贯彻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有关文件作为学习贯彻 党的十六大精神任务之一,做到报刊上有字、电台有声、电视上有像,转变观念,统一思想,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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