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七星花园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内容摘要:

业的有关使用规定。 九、定期会同甲方进行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调查。 十、听取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甲方产权人、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 监督指导。 十一、业主拖欠物业管理服 务费时, 要通过正常渠道解决。 十二、加强公共设施、健身器材的维护,有意外事故发生时依法解决。 十三、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小区现状,如因需要对某个部位进行改造,应先告知甲方并征 得同意后方可动工。 十四、小区内如有重大事件发生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业主委员会。 十五、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 本合同 期满,甲方决定不再委托乙方管理物业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决定不再接受甲方委托的,也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 第二十一条 合同期满后,甲方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乙 方应在合同期满终止之日起十 日内撤出本物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以及与本物业相关的全部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及用物业 费用购买的固定资产。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做好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包括物业管理费 的清算,对外签署的各项协议等,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物业管理服务的移交和善后工作。 第二十三条 在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甲乙双方应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协议作为本合 同的附件。 如不能达成协议时,请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桂林市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者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 违约 第二十四条 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未能完成管理服务内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 内解决,逾期不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 的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 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根据责任的大 小给予甲方一定的经济赔偿,直至终止合同。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 以及合同执行期间双方达成的其他协议 均为本合同的组成 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乙方可制定约束其内部工作人员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以履行本合同,乙方 在业主管理规约 与本合同以外制定涉及业主权利义务的物业管理办法的,以及向业主收取 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的,必须获得甲方批准。 第二十八条 物业管理 服务期限为贰 年,自 2020 年 元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合同期满时续签合同期限另行议定。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七星区建规局备案,三份合同 具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 章起生效,对甲乙双方及七星花园小区全体业主 及物业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甲方:桂林市七星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 乙方:桂林市桂安物业 服务 有限 责任公司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七星花园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 为使小区各住户享有一个整洁、高雅、宁静、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特制定以下服务要求。 一、 基本要求 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及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制度,对小区实施社会化、专业化管理。 ( 1) 配合有关部门杜绝小区消防、治安责任事 故的发生、杜绝刑事案件的发生; ( 2) 保洁率达 100%; ( 3) 保安、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达 98%; ( 4) 服务有效投诉率不超过 20%,处理率达 100%; 管理服务人员应 着装 整齐 ,佩戴标志,行为规范,问事和善,服务主动热情。 提供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参照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每半年进行一次服务质量评议,满意率应达到 75%以上。 二、 房屋管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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