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内容摘要:

(二) 工学结合 实习学生职责 是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学生都必须按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按时参加 工学结合 活动。 对于集中安排的 工学结合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者,不能获得相应课程的学习成绩。 工学结合管理制度 4 工学结合 学习,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学校和所到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工学结合 学习期未满,不得擅离或调换 工学结合 学习单位。 个 别学生确因特殊情况,中途调换单位的,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 工学结合 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学生未经批准擅离、调换实习单位的,实习成绩以零分记,其间发生的一切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 学生在单位应遵守单位纪律,尊重企业指导老师,服从工作分配,认真工作,遵守所在单位的保密制度。 若遇到问题,应及时与指导老师或 专业组联系,由 专业组 与单位协商解决。 若因学生的原因给单位或学校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学习期间,学生应积极主动与学校、专业指导老师、 工学结合 学习 单位指导老师保持紧密联系,完成 工学结合 学习任务。 ,学生在企业的考勤,按企业的考勤制度执行,回校后同时按学校规章制度处理。 对于在企业表现极坏,旷工次数达 10 天以上者 ,以开除学籍处理。 (三)指导老师职责 指导教师由二部分人员组成:一是 专业组 根据学生的专业情况指定本 专业组具有丰富教学和实践经验的专业教师作为指导教师;二是由企业 指定的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是 工学结合 的学习指导者,又是工作的组织者。 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完成 工学结合 任务。 校企双方的指导教师应加强联系。 学校指导教师职责 : 工学结合 方案和专业实习计划,按要求参加 工学结合 学习动员大会,做好学生参加 工学结合 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负责将 工学结合 学生送到企业,并保持与学生的联系。 ,积极配合单位开展工作,及时解决 工学结合 学习中的问题,争取单位的支持和帮助,搞好单位与学校的关系。 、掌握及检查学生完成 工学结合 学习的情况,指导学生撰写 工学结合 学习总结等;。 保证正常的实习秩序,无正当理由不准调换岗位。 、因病或特殊情况需要换人时,要提前一天写出请假条报专业组,经专业组长批准后,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方可换人顶班,不准教师间私自换岗。 ,确保实习质量,特作如下规定: 工学结合管理制度 5 教师如发生以下情况,均属 责任 事故: ( 1)无故缺岗、停岗。 ( 2)未经批准无故缺开实训场地。 ( 3)三次以上(含三次)实习 迟到或提前下 指导课。 ( 4)无 指导计划,未做指导准备工作。 ( 5)未经领导批准,私自删减“ 实习 计划”中的教学内容。 ( 6) 未经请示,私自 换岗。 ( 7)编制的 实习考核试卷 内容出现严重错误 或严重脱离企业实践 ; ( 8)实习期间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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