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管理制度汇编(讨论稿内容摘要:
矿点检管理人员提交所负责设备的点检报告,总结设备点检情况,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评价,提郭家湾煤 矿筹建处 17 出设备检修、维护保养的重点工作,指出设备及点检和维护保养方面存在的问题。 每年要进行 一次系统的总结,找出规律并提出改进计划。 同时定期对点检项目、标准、周期等进行修正。 七、 对点检员的基本要求 第三十三条 日常点检员由岗位操作人员担任,专业点检员由设备检修人员担任,精密点检员由机电工程师、机电技术员、机电副队长担任。 第三十四条 对日常点检员的具体要求: ( 1) 熟悉点检标准,并根据点检标准进行点检,并将点检结果录入点检作业卡。 ( 2) 悉设备结构原理和工艺操作程序,做到正确使用,合理操作设备,具有主人翁责任感和自主管理工作素质。 ( 3) 具有实际维护保养设备、检查设备的基本操作技能,包括正确紧固 螺丝,合理加油润滑、简易调整更换,简单故障排除等。 第三十五条 对专业和精密点检员的具体要求: ( 1) 具有预防维修的理论知识,掌握本点检区设备有关技术图纸、资料,编制点检标准,选定进行倾向自主管理的项目,并结合精密点检或简易诊断技术的实施,对主要减损零件实行定量化管理。 ( 2) 在开展专业点检,获得设备各部位情报的基础上,编制各种维修计划及点检业务的各种计划,做好原始记录、信息传递、数据整理和分析,不断提高设备点检定修的管理水平。 ( 3) 正确处理协调好点检、生产、检修三方面的业务关系,完成每次检修施工任务的协 调事宜,经常指导日常点检作业。 ( 4) 要树立推行点检定修制的强烈意识,积极推行全员维修管理,善于发现设备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正确地处理,不断提高业务水郭家湾煤 矿筹建处 18 平。 八、 考核奖罚办法 第三十六条 各实施单位要对本单位点检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和监督,对于未按照点检要求完成的点检人员,要进行处罚。 第三十七条 由矿机电动力部负责对 筹建处 各单位的点检工作进行考核。 考核工作每月进行一次,考核内容包括:设备点检执行情况、各种责任制落实情况、预防性检修完成情况、机电指标(三率)完成情况、各种记录完成情况等。 按照考核表对各队进行考核, 考评分数低于 90 分的单位给予 1000 元罚款。 第三十八条 点检员现场未按点检要求进行点检每发现一次,罚款 50 元。 第三十九条 点检记录填写不认真、漏填或不填一次罚款 20 元,最高罚款不超过 500 元。 第四十条 点检员对点检内容不清楚,缺每条罚款 10 元。 第四十一条 点检员出现漏检造成事故每次罚款 100 元,并按照《事故追查制度》,根据承担责任进行相应处罚。 第四十二条 点检制度不健全,每缺一项罚款 100 元。 第四十三条 对于设备发生事故点,未及时录入点检作业卡,每查出一次罚款 100 元。 第四十四条 每月要对点检 内容进行汇总分析, 并上报机电动力部 ,未汇总分析和上报每次罚款 200 元。 郭家湾煤 矿筹建处 19 六、 机电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 筹建处 机电、运输事故管理,及时了解设备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基本情况,便于查明原因、 吸取教训制定措施,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保证机电、运输系统安全、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机电事故一般规定 第一条 设备事故指:遭受意外的损坏,使设备烧毁损坏不能再正常运转的,造成影响生产或设备损坏价值在 500 元以上的事故。 第二条 设备事故按影响程度,分为: 一般事故:造成设备直接经济损失 在 2550 万元(含 50 万元);全矿井影响生产在 424 小时(含 24 小时)。 重大事故:造成设备直接经济损失在 50100 万元(含 100 万元);全矿井影响生产在 2448 小时(含 48 小时)。 特大事故:造成设备直接经济损失在 100 万元以上;全矿井影响生产在 48 小时以上。 第三条 事故发生后,由机电主管领导和机电动力部 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 第四条 事故调查必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本着实事求事严肃认真的态度,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事故影响面、责任人, 详细调查并认真记录。 第五条 通过分 析追查,要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事故发生的原因。 第六条 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到“四不放过”原则,即:事郭家湾煤 矿筹建处 20 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第七条 对事故的处理,首先要尽快控制事故的发展,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危害,消除事故根源尽快恢复生产。 第八条 事故追查分析后,属于责任事故的对事故责任人应视责任大小、事故的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九条 事故处理完后要向 筹建处 职工宣布学习,使事故责任者和广大职工受到教育,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条 最后做 好事故统计记录,向上级领导汇报事故经过原因和处理结果。 第三章 机电事故处理措施及处罚 第十一条 当 地面或 井下发生事故时,当班班组长、安全员等现场作业人员应立即进行果断的处理,防止事故进一步扩 大,同时应第一时间通知调度室,调度室应立即通知机电矿领导及机电动力部 主要负责人赶到现场进行处理,了解情况,进行事故调查。 第十二条 机电动力部 应组织相关单位 或部门人员 赶到事故发生现场,更进一步的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造成的结果等情况。 第十三条 机电动力部 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 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第十四条 当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以后,应在 2 日内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所有事故现场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分析,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要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 、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机电动力部 负责写出事故追查报告,在调度会上进行通报,使郭家湾煤 矿筹建处 21 事故责任者和广大职工受到教育,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事故追查报告形式如下: 标题为“关于的事故追查报告” 内容为: 1) 事故时间 2) 事故地点 3) 事故经过 4) 原因分析 5) 责 任划分及处罚 6) 预防措施 附:参加事故追查人员名单 第十五 条 机电动力部 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其业务部门负责处理、落实。 ,对事故主要责任人处以 100 2020元的罚款;对 单位 当班 跟班领导 应处 200 1000 元的罚款 ;对事故单位处以202020200元的罚款。 ,处以 200500 元的罚款。 200 500 元的罚款。 主管人员管理不到位的处以 200500 元罚款。 、谎报或故意拖延时间、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干涉调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或拒绝提供事故有关情况的,处以 5001000 元的罚款。 对调查工作不负责,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包庇事故责任者的一经查处,处以 5001000 元罚款。 郭家湾煤 矿筹建处 22 和防范措施,处以 5002020 元的罚款,对落实不到位的责任人员处以 500 元罚款。 郭家湾煤 矿筹建处 23 七、 设备包机制度 为减少机电设备事故率,提高设备的开机率,区队要实行“原班包机,分级落实,挂牌管理,责任到人” 的 综合 包机制度,这样就能做到运转检修提供信息,检修为运转创造条件,使设备在合理使用和科学的保养下为生产服务。 一、 包机制度: 第一条 按照设备管理的要求,各单位使用的所有设备都要实行包机制度(包括五小电器),按照包机制度进行奖罚,把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落实到人。 第二条 包机的主要内容为:包安全运转、包设备完好、包维护检修、包材料消耗、包文明生产。 第三条 包机组一般由操作人员或值班人员、维修人员组成,并确定一名包机组长。 第四条 包机设备要按规定悬挂设备责任牌、完好牌、整定卡、检查卡,填写正确全部内容。 第 五条 矿井其它设备划分明确的责任区,悬挂责任牌,其责任者要负责所管设备的安全运行、维护、检修。 二、 奖罚标准: 第六条 各单位没有制定包机制度或制度不完善的的罚款相关责任人 50100 元。 第七条 由于包机人包机不到位,造成机电事故的,按照事故追查制度进行奖罚。 第八条 责任牌等没有悬挂或填写不正确、不完善的罚款责任人100300 元。 郭家湾煤 矿筹建处 24 八、 物资领用与回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加强领用与回收 物资 管理,根据 筹建处 实际情况,对领用与回收物资管理职责、管理制度、回收率、奖罚做出如下规定。 第二章 管 理职责 一、 机电动力部管理职责 第一条 负责对物资领用与回收进行统一协调管理,负责协调物资存放地点及类别的指定,负责物资领用与回收票据的签发,负责制定和修改管理制度,编制回收计划,对物资领用与回收进行监督、检查、考核管理。 第二条 负责建立 筹建处 在用物资台帐(内容包括名称、规格、所属主机,完好或待修、入井时间、矿内编号、使用地点、使用数量),每月更新一次,表中要有部门负责人及分管矿领导的签字。 第三条 负责交旧领新情况说明的上报及现场报废物资的鉴定工作。 第四条 协助计划经营部对供应站代管物资进行盘 点。 第五条 签发各种票据时,将机电动力部所留票据撕下,并记录台帐,月底同共应站及区队进行对帐。 二、 供应站管理职责 第六条 负责对物资的管理,负责每天对领用、回收物资系统录入,帐、卡、物必须统一。 第七条 建立所有外委单位代保管物资出入库明细台帐,每月给郭家湾煤 矿筹建处 25 计划经营部、机电动力部提报一次汇总台账。 第八条 对新到货物资必须在 24 小时之内(需到现场验收的物资三天内)提报机电动力部。 第九条 配合 筹建处 对代保管物资每季度进行一次盘点。 第十条 每周一对上周回收、领用票据返回计划经营部和机电动力部,每月 截止 25 日返回全月的票据(按日期装订)及电子版台账。 三、计划经营部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 负责各区队材料费用统计、考核、核减,回收材料的兑现工作。 第十二条 负责对所管库存物资的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负责对所有本矿物资建立明细总台帐,每季度盘点一次并填写盘点表,盘点表上要有管理员、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的签名,盘点表一式二份,一份存计划经营部,一份存机电动力部。 第十四条 负责对所管库存物资进行分类标识管理。 第三章 物资领用管理制度 一、 物资领用程序 第十五条 各区队根据物资分类,填写《供应站物资出 库单》或《筹建处回收物资领用单》,必须填写清楚物资的名称、型号、矿内编号、出厂编号、数量及使用地点。 第十六条 单位负责人在领用单上签字后,经机电动力部、分管矿领导审核并签发,对于冒充机电动力部及矿领导签字的,罚款当事人 500 元 /次。 供应站根据领用单核实无误后签字,并给予发放物资。 二、 物资领用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物资领用必须凭票领用,各区队统一使用《供应站物郭家湾煤 矿筹建处 26 资出库单》或《筹建处回收物资领用单》,必须填写清楚物资的名称、型号、 筹建处编号、出厂编号、数量及使用地点。 供应 站根据领用单核实无误后签字,并给予 发放物资。 第十八条 各队非指定人员一律不得随意开票领用,否则库管人员不予发放。 第十九条 遇紧急或事故等特殊情况需领物资时,必须经机电动力部相关人员电话同意,但事后需在 24 小时内按有关审批程序补办手续,否则由机电动力部责成库管人员停发其它物品,且每推迟一天罚款领用人 100 元;对于日常领用中没有审批票擅自发放物资的对供应站保管处罚 200 元 /次。 属公司考核的交旧领新材料必须由机电动力部分管人员签字,单价超过 5 万元的必须由筹建处 分管领导、机电动力部共同签字后供应站方可发放,其它日常消耗材料无需审批。 第二 十条 各区队领用的周转物资若库房有修复的不予发放新物资。 各区队领用新大型周转物资时必须由矿领导和机电动力部分管人员共同签发后库房方可发放。 第二十一条 各区队领用小型周转物资(如:电缆钩、管路螺丝、10 平方以下的电缆、管托架、管卡子等)及旧的大型周转物资(包括已修复)时,由机电动力部分管人员签发后库房即可发放。 第二十二条 各区队领用电缆时必须领打号电缆且电缆绝缘值符合规程要求方可领用,并注明是新设还是更换旧电缆及详细使用地点。 第二十三条 各区队领用水泵、开关时必须领用打号水泵、开关(打号由 机运 队 负责),并在领用票据上注明是新设还是更换旧设备郭家湾煤 矿筹建处 27 及详细使用地点。 区队领用的开关、移变,必须经过开关检测室检测、验收合格,签发入井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第二十四条 供应站无库存需拆件时,必须办理拆件手续,对于领用物资未经库管人员同意,随意拆件者每发现一次罚拆件。机电管理制度汇编(讨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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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党员 、 东北大学优秀学生( 2次)、东北大学基础学院优秀学生。 学生工作 至今 机械学院 硕士 1002班 班长 学长辅学、趣味运动会等 ~ 机械 学院 0612班 团 支书 不忘国耻,振兴中华活动等 ~ 机械 学院 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组织委员 祭扫烈士陵园、捐书等活动 项目 /实习经历 ~ 抚挖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3m3机械式挖掘机设计 核心组员 ◆ 项目内容: 挖掘机总体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