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技术、新项目准入与技术分类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对于全院开展的新技术 、 新项目进行全程管理和评价,制定医院新技术 、新 项目管理档案,对全院开展 新技术、新 项目不定期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医疗技术风险,并督促相关科室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将医疗技术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 二 )、医务科定期追踪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其疗效、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进行 分析 评估。 (三)、 新技术、新项目时限周期为一年 ,起始时间从医院批准 或上级卫生部门批准之日起计算。 4 每季度科室向医务科上交新技术、新项目季度工作报告表(附件 3),内容包括诊疗 病例数、适应证掌握情况、临床应用效果、并发症、合并症、不良反应、随访情况、 安全性、有效性 等。 (四)、 各科室在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应 及时 向医务科汇报, 周期满后将 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情况做出书面汇总,填写《新技术、新项目年度工作报告》 (附件 4) , 内容包括 诊疗 病例数、适应证掌握情况、临床应用效果、并发症、合并症、不良反应、随访情况 、安全性、有效性、 经济效益、社 会效益。 对于医疗安全 好 、有效性 好 ,具有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一类新技术、新项目将不再纳入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列为常规技术管理 ,科室可继续开展应用。 第二类医疗技术和第三类医疗应当自准予开展技术之日起 2 年内,每年向批准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临床应用情况,包括诊疗病例数、适应证掌握情况、临床应用效果、并发症、合并症、不良反应、随访情况等。 七、新技术、新项目的 中 止流程: 新技术、新项目在 临床应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该项医疗技术 、项目 的临床应用,并 及时 向 卫生厅 报告: 该项医疗技术被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 从事该项医疗技术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关键设备、设施及其他辅助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正常临床应用; 发生与该项医疗技术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 该项医疗技术存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隐患; 该项医疗技术存在伦理缺陷; 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效果不确切;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 各科室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未在规定时间上报 年度工作报告的,视为放弃本年度新技术、新项目评奖。 九、 各科室严禁未经审批自行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否则,将视作违规操作,由此引起的医疗或医学伦理上的缺陷、纠纷、 事故将由当事人及其科室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 十、 本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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