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管理与商业地产的运营内容摘要:

商业房地产项目内部,位置较好的店面往往能够获得比较多的租金。 由于微观经营主体经营商品的种类和利润不同,并非都能构承受同样的租金。 收取的租金一般分为两个部分, 一部分按面积收取基本租金,成为抵押保证金或抵押租金,另一部分按销售额以一定的 比例抽取,称为百分比租 金。 其次,在微观商业主体的布局上,应该考虑选择一些微观商业主体集中布置,因为购物者对商业房地产只有一 家商店出售某种商品不会感到满意,希望能够像在城市商业区购物一样,方便的进行款式、质量和价格的比较。 集 中布置有利于扩大商品覆盖范围,提供与城市商业区一样的竞争性和便利性,创造 “购物气氛 ”。 接下来考虑普通微观经营主体的位置,微观经营主体的适当组合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销售额。 对于一些大型 商业房地产项目微观经营主体布局需要统一规划和布置。 各种微观经营主体之间的亲和力是不 同的,一些经营项目 的商店组成群体有助于加强吸引力,另一些经营项目的商店需要相互避开。 商店之间的位置关系受承租政策决定, 研究发现,商店销售额和经过商店的人流数量有一定的比例关系,这个结果常常用于确定微观经营主体的布置,一 个基本规则就是微观经营主体的布置必须能够加强商店之间的交流。 在大型商业房地产,四种主要商店类型需要互相聚集。 第一类是男士用品商店,男鞋、男装、运动用品应当集 中布置。 第二类是女士用品和儿童用品店,包括女装、女鞋、童装、童鞋和玩具等等,这样便于在购买之前对商品 款式、价格和颜色进行比较。 第三类是食品零售店,包括肉店、鱼店、熟食店、面包店等等,聚集不仅给购物者带 来方便,而且还能有效的增加销量。 此外,适合聚集的还有个人服务店,这些服务设施需要靠近停车场和入口,有 可能的话集中布置,并与其它微观经营主体相对分离,让购物者出入方便,允许他们在商业房地产营业时间之外继 续营业。 一些商店类型适合分散布置,例如,服装店和外卖快餐和冷饮应该分开,原因很明显,而且,把服装和食品分 开也有利于组织人流,因为在这两种类型的商店中,购物者的步行速度完全不同。 超级市场需要能够方便 的进出停 车场,有可能的话最好设置单独的出入口,珠宝店和音像制品店适合分散布置,这样可以延长购物者的兴趣。 如果商业房地产规模比较大,则可以考虑安排百货商店。 百货商店往往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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