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差错事故报告和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增加病人痛苦,浪费国家财产,但无严重后果者为严重差错,无不良后果者为一般差错。 (一)错抄、漏抄医嘱而影响病人治疗者。 (二)错服、漏服、多服药、按给药时间延迟或提前给药超过 2 小时者。 (三)错做或漏做滴眼药、滴鼻药、冷药敷等临床治疗者。 (四)误服、漏服、误发、漏发各种治疗饮食,对病情有一定影响者;手术病人应禁食而未禁食以致拖延治疗时间者。 (五)各种检查、手术、因漏做皮肤准备或皮肤划破多处,而影 响手术及检查者。 (六)由于手术器械、敷料等准备不全,以致延误手术时间,但未造成不良不后者。 三、严重差错 (一)漏做药物过敏试验或做了过敏试验未即时观察结果又不再重做者;未做青霉素皮试而注入病人身体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二)因护理不当,未尽责任,而造成Ⅱ度灼伤或Ⅱ度褥疮,短期治疗难以治愈者。 (三)抢救病人或对患者有心功能不全、严重脱水、各型休克、肺炎等病人,未按医嘱要求进行静脉推注药物或补充液体,影响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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