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单位管理办法(正式内容摘要:

理、安全专职人员、特殊工种及其他本项目 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形成材料,上报 监理部(处)。 7. 项目经理、安全工程师、特殊工种及其他安全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相关证件报 监理部(处) 备案。 8. 在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前,必须对所有从业人员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必须 经 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 9. 施工总包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 ,每月至少两次 ,安全检查的内容、标准应根据施工情况,结合(生产)季节、气候、环境的特点制定,报 监理部(处) 审核后执行。 10. 施工总包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危险源识别情况,对施工 第 9 页 共 20 页 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随时进行检查。 对于发现的隐患立 即下发安全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落实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隐患整改程序必须闭合。 11. 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报 监理部(处)备案。 密切关注施工机具运转情况,所有施工机具应定期进行保养、维修,形成保养、维修记录。 12. 施工总包单位应制订全面的切实可行的险情及紧急情况反应预案和事故处理程序,监理审核后报项目办和当地安全监督部门。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施工总包单位须严格按国家、 部门、青岛市 有关规定实施救援、报告和处理。 13. 当确需实行工程分包 ,除按有关规定办理分包手续外,还应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施工 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全面负责,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施工安全负责,并接受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 14.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要符合安全、文明生产的要求。 要有安全可靠的内外围栏,有醒目的安全警志牌、安全标语。 主要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牌、 施 工网络图、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等要上墙或悬挂在醒目处。 具体 执行 城投路桥 公司下发的《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㈣ 内业 管理 第 10 页 共 20 页 1. 按规定 时限 报 送城投路桥公司和上级有关部门要求上报的各类 资料 ,上报 材料 程序应符合要求 ,并 真实、准确、齐全。 2. 计划统计工作必须设 专职 计划 统计员 , 按规定 程序、 格式和时限上报 日、月、季度 、年度 统计报表。 上报时限按下列规定进行:① 接到设计文件后 20 日内上报 总计施工计划;②每年 12月 10 日前提报年度 报表 ;③每月 20 日前提报 月度报表 ;④ 每周三报周报;⑤每日 8: 30 分前报日报。 3. 施工总包单位在接到施工图纸后 28 天内完成 图纸 工程量的 复核 ,并将复核结果 报 监理部(处) ,经 监理部(处) 审核无误报项目办。 4. 计量支付工作设专职计量员, 于每月 15 日前上报月度计量资料 到 监理部(处) , 监理部(处) 在审核完毕后于每月 20 日前上报项目办。 计量资料必须 准确、齐全。 5. 应建立 工程 形象进度图,标注及时 、 准确。 6. 内业资料整理、存档必须规范、合理。 具体执行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 7. 对 项目办 、 监理部(处) 的各种通知、指令等必须及时、严格的执行,及时回复。 8. 主要人员必须常驻工地 (每月不少于 25 天)。 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离开工地,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报 监理部(处) 审核,经项目办批准后方可离开 ,假期结束后及时销假。 四、 考核细 则 第 11 页 共 20 页 考核细则 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生产及文明环保、 内业 管理等四大部分, 同工作标准相对应。 实行日常管理考核、月度汇总 公布、季度及年终奖励 的管理方式。 每月管理分数满分为1000 分,各部分分值如下:质量管理 400 分、进度管理 200 分、安全生产及文明环保 300 分、 内业 管理 100 分, 以 扣分的方式计算得分。 扣分项未按时限整改完毕或再次出现同样问题时,扣分值按照标准加倍计算。 ㈠ 质量管理 ( 400 分) 1.管理体系 违反 相应 工作标准 ,管理体系 不完善 的, 每项 次 扣 4 分 ; 缺项的, 每 项 次 扣 10分。 2.技术管理 ( 1) 违反 相应 工作标准, 未按时上报 《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的 , 每 天 扣 4 分 (不足 1 天按 1 天计,下同) , 同时 监理不予下达开工令 ; 未按时上报 《 开工报告 》 、 《专项施工方案》 的,每 天 扣 2分 ,未经批复擅自开工的,勒令停工,每次扣 10 分。 ( 2) 违反相应工作标准 , 重大施工方案或重要施工工艺未经批复擅自采用的,每次扣 20 分。 ( 3) 违反相应工作标准 , 收到施工图 纸 后未履行图纸会审程序 或图纸存在明显错误未能发现的 ,每 项 次扣 2 分。 ( 4) 违反相应工作标准 , 未按图施工或 发生 变更未 经 批复擅自施工的,每次扣 10 分。 第 12 页 共 20 页 ( 5) 违反相应工作标准 , 未进行 层层 技术交底或交底内容不齐全 、签字手续不完善 的,每 项次 扣 4 分。 ( 6) 违反相应工作标准 , 未能及时召开质量专题会议, 每缺少一次 扣 10分。 ( 7) 违反相应工作标准 ,项目 主要 技术、 管理人员 未持证上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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