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电系统工程设计合作合同内容摘要:

参与 合作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全体合作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解除合作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解除合作。 (2)解除合作时以不影响双方利益为准。 (3)解除合作需提前 _________月告知其它合作人并经合体合作人同意。 (4)未经合作人同意而自行解除合作给合作人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第七条 合作负责人及其它合作人的权利 为合作负责人。 其权限是: (1)以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合作管理。 其它合作人的权利: (1)参与合作事业的管理。 (2)听取合作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合作帐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作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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