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资管理手册内容摘要:

录表》、《法人委托书》。 公司物资合同评审流程 公司物资合同评审的主管部门是商务中心物资部。 物资合同审批人员是总经济师。 商务中心物资部合约主管对物资合同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采购流程、物资单价、数量、合同条款等是否符合公司所掌握的信息和公司要求;涉及到超公司标准付款要求的条款,须报公司资金部审核;超量的需要报商务中心主管合约人员审核;涉及到特殊安全要求或特殊技术要求 的须报生产组织中心安全部、技术部审核。 进行审批。 审核和审批所用的表格是《分供合同评审表》(公司层面)。 合同资料管理 区域公司(项目部)商务负责人或物资负责人负责对物资合同及相关资料分类保存。 区域公司和项目部必须建立《物资合同台账》,合同及《项目部分供合同评审表》、《分供合同评审表》(公司级)、《物资采购评标记录表》或《物资采购议标、询价记录表》一起归档保存;其余招标询价资料、供应商资料等单独保存备查。 项目竣工后合同及《项目 部分供合同评审表》、《物资采购评标记录表》或《物资采购议标、询价记录表》统一封存移交档案室。 ,分类保存;项目竣工后,合同、《项目部分供合同评审表》、《分供合同评审表》(公司级)、《物资采购评标记录表》或《物资采购议标、询价记录表》、合同台账等可统一封存。 项目竣工 5 年后并且结算、保修期满、债权债务完全终止后方可销毁。 各专业分公司对本单位所签的物资合同及相关资料进行保存归档。 保存要求及期限不得违反公司相关档案规定。 物资供货合同及资料属于企业机 密资料,不得随便对外复印和借阅。 记录表格 《项目部分供合同评审表》 《分供合同评审表》(公司层面用) 第五章 现场物资管理 物资进场验收管理 物资进场后,供方代表应及时向项目物资管理职能部门提供《供货验收单》,物资验收人员首先查验《供货验收单》上物资的规格、型号和数量是否满足合同或电话通知的送货数量要求。 发现实物与《月度物资需用计划》规格型号不符且无法调配使用的情况下,应直接要求供方退(换)货,不得办理验收手续。 《供货验收单》建议供应商使用公司标准单据,由公司商务中心物资部 统一印制,成本价出售给供应商。 样本如下: 供 货 验 收 单 供货单位: 收料单位: 年 月 日 甲联送货单位 编号 材料名称 规格 单位 进场数量 实收数量 1 2 3 4 送货人 车号 验收人 分包方 验收准备 各单位物资负责人,接到送货通知后根据不同物资从以下几个方面落实验收准备: 确定验收人员: 一般物资验收必须有 责任工程师、 物资主管或材料员 、 分包人 员 , 重要物资验收还必须有项目总工或技术人员。 如合同规定 或甲供物资验收 还应包括 业主 代表 或监理代表。 涉及到安全类的物资要有项目安全总监参与。 熟悉有关 合同 文件资料:包括进货待验物资的采购文件、技术标准等; 准备检验器具:验收所用的仪表、仪器、衡器、量具等,并保证其灵敏、准确; 统一规划现场存放地点 :确定到货后卸车位置和验收入库的存放位置;根据物资的性能、特点和数量,确定物资存放地点、垛形和保管方法; 对有毒品、腐蚀品、放射性、易燃易爆物资的验收应准备好防护用品和应急措施, 确定单独存放地点。 确保人身安全及实现环境目标和指标。 对体积较大或批量大的物资验收 ,明确装卸、搬运机械配备; 准备防护材料:对于露天存放的物资,要准备好苫垫、覆盖材料。 进场验收 ,分以下几个方面对进场物资进行验证: a检查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及标识铭牌所列内容等是否与采购合同要求相符; b计量或点验物资数量,是否与发货单据所注数量相符; c 物资外观及测量或度量几何尺寸,是否符合相应技术标准及质量等级要求 d .物资质量证明文件和技术资料是否齐全、真实、 有效; e是否符合环保相关标准要求; f 是否满足顾客或工程监理提出的特殊要求。 责任工程师、材料员 、分包人员 负责物资名称、规格型号、物资外观、包装及数量的验证,验证物资数量应同采购文件规定计量单位一致,可采用点数、过磅、量方、检尺、理论换算等方法并以实际验证数量为准。 物资质量及质量证明文件的验证 :凡物资技术指标、质量证明文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均应判定为不合格物资。 对于质量证明文件不齐全的物资应作为待验物资,待供方补齐资料后方可签名确认。 当日无法判定质量情况的要在验收单上注明“质量待定”、 “仅对数量验收”等字样。 在入库前对于单据上出现的质量不确定字样必须由验收人员做明确确认,签字后物资核算人员方可办理入库。 经验证合格的物资由责任工程师、材料员(仓库保管员) 分包人员共同签字。 材料员 负责 将原始《供货验收单》移交物资核算员 办理 入库 手续。 ,物资人员 根据物资特性和规定码放或入库保管 ,并按要求 进行 现场挂牌 标识。 由材料员填写《料具验收记录》 ,并与资料员办理质量证明文件交接。 验证发现质量证明文件内容有缺项或不合格项目时,应视该材料为不合格品, 不合格物资要明确标识。 不合格物资的处理可以采取退货、换货、降级使用等措施,由项目总工进行审批确定。 物资验收要把好 “ 质量关、数量关、单据凭证关 ” ,坚持 “ 五不验收 ”。 —— 没有物资采购计划或采购合同 的 不验收; —— 外观质量不合格,无材质证明、产品合格证不验收; —— 名称、规格、型号与采购 合同 文件不符的不验收; —— 凭证与实物不符,资料、手续不全的不验收; —— 进场物资不按要求码放不验收 ; 复试试验 对规定须做 复试 试验的物资,材料员应根据物资进场的数量按验收批量的规定,填报《检验和试验申报单》 报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审定并签署意见。 对审定 需复试 的物资由现场试验员负责按规定取样送检并取回试验报告反馈材料员,材料员根据试验结果进行物资试验状态标识。 未经试验证明其合格的物资不得使用。 现场试验员负责按规定取样并送试验室 复试。 试验的数量、内容和标准按《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及工程所在地的 相关规定执行; 对进口的重要物资 ,还应按规定报请国家商检局检验。 特殊、新型材料的试验应在 项目质量策划书 中具体规定并按规定执行。 工程所在地的相关规 定 执行。 工程物资、设备进场报验 工程物资、设备进场,经验收合格后,按《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规定及工程监理要求向建设 /监理单位报请验收,附件应提供齐全。 紧急放行 一次性施工不能追回的物资不允许紧急放行。 如因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和试验而放行的物资、设备,必须经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批准同意,并对该产品做出明确标识并填写物资紧急放行记录 ,以便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时,能立即追回。 物资现场管理 现场物资的存放规划 大批量物资进场前,项目材料人员要提前做好现场物 资的存放规划。 存放符合就近使用原则,尽量减少二次搬运。 但还要满足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要求,规划的消防通道、安全应急通道等不得堆放大批物资。 分包单位的大宗物资进场要提前向总包单位提出申请,由总包单位统一规划进场路线和堆放场地。 要按总包单位的要求进行现场物资堆放和防护、标识管理。 来。 油品、化学品、危险品要单独存放,有防护措施,符合安全规定,专人负责。 施工现场外临时存放物资,须经当地交通、市政或规划部门批准,办理临 时占地手续,物资码放整齐,不妨碍交通和影响市容,堆放散料时应进行围挡,满足审批部门要求。 施工现场料具应按 规划 指定位置存放,并分规格码放整齐、稳固。 做到一头齐,一条线,砖成丁成行高度不超过 米,砂石和其它散料成堆界限清楚不混杂。 施工现场应设垃圾站,及时集中分拣、回收、利用、清运。 垃圾清运出现场必须到批准的消纳场地倾倒,严禁乱倒乱卸。 现场物资的防护 护措施。 各分包单位对自己进场的物资进行防护管理,防护 措施要满足总包单位的要求。 重要物资或不适宜露天存放的物资要进入库房存放。 一些常用主要物资的堆放、防护要求如下 a、 钢材堆放应选择地势较高而又平坦的地面,经过平整夯实,并设排水沟道 , 确保无积水。 下面必须垫起,防止落入积水和泥泞中。 型钢、带肋钢筋、直条圆钢等按类别、规格型号、材质、产地、长度不同分开存放,一般可采用一头齐的直叠顺码方式。 盘条按上述要求区分后可采用鱼鳞式码垛方式。 b、 水泥应在水泥库房内存放,库房采取防雨防潮措施。 入库水泥按品种、标号、生产厂家、出厂批号、进场时间不同分别堆 放,分别堆放的垛间应留通道,堆放高度为 10 袋,距墙不少于 20 厘米。 水泥发放使用要坚持 “ 先进先出 ” 的原则。 c、 砖堆放时,要选择地基坚实、平坦、干净的地面,四周设排水沟,垛与垛之间留有通道,以利搬运。 砖的堆放,要求一是稳固,二是便于计数,垛法以交错重叠为宜,将砖侧放,每四块顶顺交叉。 d、 轻体砌块内部多孔,吸水后耐冻性差,强度显著降低,存放场地要排水通畅。 e、 砂石应堆放在地势较高并经过硬化的地面上,以防混入泥土或雨水冲失,砂石的堆放高度应不低于 1 米。 f、 石材应在库内或棚内堆放,临时性露天堆放应下垫上盖。 散 置板材一般应直立码垛,光面相对,顺序倾斜设置,倾斜度不大于 15 度,底层与每层之间以弹性材料支垫。 g、 水泥、砂、白灰等细颗粒材料在露天存放时,应进行严密覆盖,避免造成扬尘污染。 h、 大型构件、大模板、工程设备等,应在平整坚实的地面上放置,并按规定垫放固定牢固。 i、电缆、配电箱等电气类物资露天存放要采取有效防雨措施。 j、贵重物资和特殊物资要设专库存放,明确专人保管。 现场物资的标识管理 物资标识的要求 为确保物资在存放过程中不混、不串、不错用误用,必须对进入现场和入库的物资进 行分类标识。 标识要清楚、醒目。 记录标识要子目齐全。 标记、标签、标牌要写清主要内容,放置在通道及物资前方的明显位置。 顾客提供的物资要单独标识,并注明 “ 业供 ” 字样并在记录中注明,不得与本公司所供物资混放、混标。 期不同的物资都要分别堆放、分别标识。 物资经验收后,材料人员应及时标识,没经验收标识的物资不准发放使用。 有复试要求的物资,需经复试合格,标识清楚后方可发放。 标识的形 式 ,一种是标牌、标签形式,一种是质量记录形式(如:《材料质量管理台帐》 、 《料具验收记录》等)。 物资的检验状态按以下四种情况进行标识: ; ; ;。 标识方式根据物资所存放的地点、位置不同可分为:仓库采用卡片及活动签进行标识,现场采用标牌形式标识,并可采用台帐等资料作为记录标识。 标识及记录标识的内容 a. 牌、卡、签上应写清产品的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材质编号、 数量、进场日期、检验状态等内容。 、规格型号、数量、货源产地、供方名称、材质编号、进货日期、检验状态、资料编号、验收人员等。 现场物资标识的具体规定 现场物资标识是区别各类不同物资、同类各规格物资及表示物资检验状态的唯一标志,为规范管理,对现场物资标识统一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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