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申报、登记制度内容摘要:

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六)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第五条 事故报告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者施工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组织救援的同时,立即报告施工单位负责人;发生事故的施工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 25 应当立即向 县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报告。 县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原则上要在 1 小时内向 县 住建局上报事故情况,最迟不得超过 2 小时; 事故发生24 小时以内必须按事故快报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填写表单并上报 县政府、市主管 局。 (二)事故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续报。 施工单位应及时、如实报告事故情况,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三)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建立健全相应的事故统计报告制度,应对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施工单位安全员是执行报告制度的责任人。 (四) 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事故报告和举报值班电话,确保24 小时畅通。 第五条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 县安监站办公电话为: 051582317016。 26 建设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等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建设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等资料的存档归类、更改完善、保管发行流程特拟订此管理制度。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江苏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管理原则。 根据建设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等资料数量大、种类多、使用广的特点,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定、统一管理”的 原则。 要遵循档案管理办法,将建设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等资料管理工作同业务、科研、服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第三条 建档、归档要求 1.保证技术档案齐全、完整、按时间排序、摆放整齐、便于检索。 2.不同类别的建设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等资料不应混合摆放,应按照类别保管形式按序排列。 3.根据加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根据资料的不同的保管期限,保密等级,材料特性,力求做到:避光、防火、防水、防霉、防虫蛀等安全措施,确保资料完整、准确、系统、安全。 4.专人管理,不准非工作人员擅自进入资料库。 各种技术资料、档案,按有关规 定,登记注明用途,方可借阅,并应限期归还。 5.档案资料出入库时,手续必须完备,登记准确。 保持库内清洁、整齐,每月定期除尘、检查和整理。 库内不得带入或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以及与保存档案资料无关的物品。 第四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7 安监站检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仪器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检定 (校准 ),未经检定 (校准 )的仪器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及时更新所得的修正因子。 仪器设备应由经过授权的检验人员操作。 操作者应经过培训,详细了解设备最新版本的使用说明书、技术资料内容, 熟练掌握设备的性能和操作程序后,方可操作,并按规定要求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特殊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对容易引起误操作及重要的操作过程,由各相应检验组织组织编制操作规程,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 检验人员在使用设备前后,应对该仪器设备进行核查或校准,包括对运行情况的记录和现行状态的检查,保证设备及其软件达到要求的准确度,并符合规范标准的要求。 对于使用频率高的设备,应在两次检定 (校准 )期间内进行期间核查,确保其工作状态符合要求。 仪器设备的日常保养由指定操作人员负责进行,按使用说明书 和管理要求,实施维护保养及功能性检查并填写《仪器设备保养、维修记录》。 所有的检验仪器设备应由仪器管理员负责管理,并建立检验仪器设备档案,档案应包括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图纸、计量检定证书等; 检验仪器管理员负责仪器设备的保养维修,按计量鉴定周期进行送检,根据检定结果分别贴示合格、准用、停用标志; 维修后的仪器设备应重新计量检定周期; 28 当检验仪器设备的技术性能降低、功能丧失或损坏由管理员办理降级使用或者报废手续,经 总工程师 确认后批准实施。 29 建设工程安全 监督 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细则》,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整体管理水平,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档案工作为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建设工程安全 监督 档案工作是 安监 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建设工程 在某时间段内现场 安全真实面貌的重要工具。 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档案工作坚持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各科室负责辖区范围内建设工程安全 监督 档案的统一管理,使各类档案达到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的要求。 30 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和加强会计财务工作,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财 务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管理体系 (一)单位领导人职责: 单位领导人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 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负责对各项内部会计制度进行监督、实施、落实。 对认真执行《会计法》,忠于职守,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单位领导及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二)会计主管 职责: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各项财务制度,履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职能。 编制财务收支计划,编制预算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使用资金。 定期(季度、半年度、年度)对市安监站的财务收支使用状况进行分析,准确为领导提供财务信息,做好领导参谋。 领导好财务会计工作,做好对银行、税务、财政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 组织好财会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财会人员业务水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 31 质量。 (三)会计部门与其它部门的关系: 会计部门要经常与业务部门沟通,及时为业务部门提供核算信息,经常深入基层第一线,了解、掌握第一线需要,做好财务后勤保障工作,为市安监站中心工作服务。 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按社会集团控购手续购买控购商品,把好维修项目、基建工程的审计关。 业务部门领用支票,必须在五日内结账。 收到的支票必须在一日内交财务室解交银行,促进资金回笼,保证资金运用安全。 配合财政、银行做好每月代发工资工作。 (四)本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制度,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方式。 二、会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本单位设立财 务科,根据本单位实行集中记账的具体情况,设置以下会计岗位:会计主管一名,出纳会计一名,记账员一名,报账员一名。 (一)会计主管的岗位责任制: 宣传贯彻执行《会计法》和各项财务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类收支项目和收支标准,加强会计监督、领导财会人员同一切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行为作斗争。 负责编制财务计划,定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做好财务分析,参与单位各项消耗定额的制定或修订,为规范和加强财务工作献计献策,当好参谋。 坚持按规定做到“收支两条线”,贯彻率达百分之百。 32 根据各项经济业务及会计制度的规定负责对收、付款凭证、账册、报表的审核,确保会计工作规范化。 编制凭证和记账,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正确、账目清楚、账实相符、按期上报。 加强单位财产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对流动资金、固定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查、盘点、处理,确保单位资产安全完整。 发生溢缺,及时处理,保证单位财产账、账实相符(每年于六月)。 加强对票据的管理,对领取的各种票据,要定期与财政进行核对,对领用部门要定期核对和抽查,并接受财税部门的监督。 组织全体财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培训学习,学习 财会理论知识和新的会计法规、制度,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 对违反财会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财务收支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或上级财会部门报告。 做好会计资料的整理、保管,按会计档案制度要求存档。 (二)出纳会计岗位责任制: 严格按照财经纪律有关规定,准确处理好各项经济业务的款项收付。 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坚决抵制白条及不合格凭证入账,认真编制记账凭证,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 严格按照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办理现金收付业务,不得坐支,不得白条抵库,不准任意挪用现金,不得公款私 存,不得设立“小金库”。 暂借现金由领导审批,坚持报销凭证“一支笔”审批制度。 严格按照银行结算制度规定,认真办理银行业务收支、款项支付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支付。 不准出借账户,外单位支票不准在本单位 33 套用现金。 加强支票管理,领取支票碰到疑难时,须报领导批准,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 签发支票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 收到的支票一律不得背书转让。 对现金、支票、汇票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安全有效,保险箱密码和钥匙,不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轻易交给他人。 负责发票、收据的保管,要专 设登记簿进行明细登记,做好购入、领用、收缴等情况的记录,并定期对领用部门核对和抽查。 做好每月的工资、奖金、津贴等现金发放工作,经常定期轧账,发现情况,立即向领导汇报。 配合会计主管做好账务工作,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处处为方便职工着想,服务工作。 (三)报账员的岗位责任制 负责保管、使用本单位的备用金,并确保其安全完整。 负责本单位各种税、费的上缴及日常经费开支的报销。 组织进行本单位的收费工作,各项收费资金及时上缴财政专户,不得公款私存。 负责初审原始凭证,分类汇总,填 制各种结报凭证,经稽核审核、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分管局长同意后,到财务室办理结算报销手续。 完成本单位及财务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账务处理程序制度 (一)本单位采用通用记账凭证(借、贷记账凭证),会计人员根据审 34 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并连续编号。 (二)会计账簿的设置: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备查账。 总账、现金、存款日记账采用订本式,明细账采用活页式,账簿启用时正确填写好扉页。 (三)本单位的账务处理程序,采用凭证账务处理程序,有效地组织会计核算。 (四)记账凭证及时传递,不得积压。 (五)会计 报表的种类和要求: 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月报:资产负债表、支出明细表;年报: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事业支出明细表、专用基金收支明细表、决算表及文字说明。 以“诚信为本,不做假账”为基本原则,编制报表的要求:真实可靠、计算准确、内容完整、上报及时。 四、会计内部牵制制度 出纳工作与会计工作要严格分开,分别负责。 出纳人员不得兼职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及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会计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主管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的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 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出纳要根据稽核审核后、并按审批制度规定经有关审批人审批后的单据办理款项支付。 出纳人员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会计主管应督促 35 及时核对银行往来并检查当月发生的“未达账项”是否属实,存在未达账项应及时查找原因。 现金保险箱钥匙和密码只能由出纳人员保管,不得任意转交他人,一旦出纳人员工作调动,要收回保险箱钥匙,并及时更换保险箱的密码。 银行支票、印鉴要分开保管,银行支票由出纳保管,印鉴章由会计主管保管,支票与现金需存放于保险箱内。 有价证券应由出纳人员专职保 管,并在明细账中作明细记载。 出纳应做好空白支票的购入、领用工作,支票的签发应交印鉴保管人核对。 会计主管要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出纳保存的“库存现金”、发票收据和各种有价证券。 五、会计稽核制度 (一)稽核工作的组织形式和分工 本单位稽核为兼职,由会计主管负责对记账凭证、账簿记录、会计报表和计划预算的审核。 稽核岗位直接由会计主管负责。 (二)稽核工作的职责和权限 审核财务、成本、费用等计划指标项目是否齐全,是否切实可行,计算是否正确,发现问题要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审查各项财务收支 是否按财务制度执行,对不符合规定的收支,应提出意见,并向领导汇报,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审核原始凭证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数字是否 36 正确。 审核记账凭证的编制是否符合制度规定。 抽查账簿记录是否符合记账要求。 复核各种会计报表是否符合制度规定的编报要求,签章是否齐全,是否按期上报,发现问题查明更正。 稽核人员要对审核签署的计划预算、凭证、账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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