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规定(ky-gl-g-12-a内容摘要:

上不得超时 (超出申请单申请时间) 越界 (离开用车区域 200 公里) 用车,若因特殊情况需延时 增补 用车时 ,必须提前与总经理工作部联络,经许可后方能继续用车。 否则不予报销费用。 d) 用车人用车归库前,应保证车辆内外清洁,在 会同 总经理工作部司机检查合格后并确认止码公里数后,方可 将车钥匙 、保险卡和行车证 交给总经理工作部 行政主管,办理归还手续。 e) 车辆在外过夜 , 公务用车 车辆出武汉市 须由 总经理工作部 部长 批准。 f) 当用车申请有违公务用车使用范围时, 总经理工作部不予以安排,但需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长期 用车流程 a) 因业务需要职能部门需要连续用车 15 天以上时,需要办理 长期用车流程。 用车人 负责 填写《车辆 长期 使用申请单》,包括 车辆使用范围 、 使用时间 、 用车责任人 等,部门部长审核后,送总经理工作部会签后,由 总经理 签字 批准 后 , 交总经理工作部车辆管理人员 统一调配。 b) 长期使用期限 以申请单上批准的用车时限为准 ,用车部门人员必须掌握好用车时间,如需超时用车,则必须重新填写《车辆长期使用申请单》,得到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方能继续用车。 c)车辆 长期使用中,应仅在申请地点 方圆 200 公里内使用;超出此区域为越界用车,不予报销越界费用。 车辆管理规定 版次: A/O 页次: 4/15 本文件为武汉凯迪绿色能源开发运营有限 公司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影印 c) 用车期满后, 用车负责人应及时归还长期 用车。 归还时应保证车辆内外清洁,在会同总经理工作部司机检查合格 并确认止码公里数后,方可将车钥匙、 保险卡和行车证 交给总经理工作部 行政主管,办理归还手续。 车辆费用管理 车辆费用主要指油耗、修理、保险及年审等相关费用。 根据统一管理的原则,车辆费用管理规定如下: 职务配车的费用由公司总经理工作部负责管理。 由公司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办理加油卡、路桥费、保险及年检、修理等 事宜,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总经理工作部提交用车人确认 后,由 公司总经理审批,按公司财务规定报销。 公务用车的费用以“车辆使用申请单”为 原始依据,根据 车辆管理系统中的部门 用车公里数将 使用成本计入用车部门 用车 费用 统计 中 , 作为年度部门绩效考核指标之一。 公务交通费用管理 a) 公务交通费指部门市内出租车费、公交车费等。 公司公务交通费实行定额制,按部门核算,员工发生的公务交通费用在各部门月额度内报销,每月报销一次,只能报销当月实际发生的公务交通费票据。 b) 各部门公务交通费额度如下: 部门 额度(元 /月) 部门 额度(元 /月) 生产技术部 1000 采购部 600 财务部 1000 人力资源部 600 安环质保部 400 总经理工作部 600 审计部 400 燃料管理部 600 新材料事业部 400 经营计划部 400 车辆修理及加油管理 公司车辆实行定点加油、定点修理 ; 对加油站、修理厂实行定点 服务。 对每台车辆的修理费、加油费 、保险费 ,实行建档管理,一车 三 卡(修理卡、加油卡 、保险卡 )。 总经理工作部建立车辆 修理维护 台帐,分别记录不同车辆的使用情况和费用 ,并 由行政员 按月 输入车辆管理系统统计公布。 车辆管理规定 版次: A/O 页次: 5/15 本文件为武汉凯迪绿色能源开发运营有限 公司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影印 对每台车根据 车辆管理系统的行程数, 根据对应车辆保养手册要求 进行一次保养。 高管职务用车参照凯迪系列公司标准执行。 驾驶人员安全管理 驾驶人员是指驾驶公司车辆的员工,应具备的条件为:持有合格有效的驾驶执照,驾龄在 3 年以上,独立驾车安全行驶 5000 公里以上,经由公司总经理工作部考核同意,方可取得驾驶资格。 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则制度,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严禁无证驾驶、酒后 驾驶,或将公司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凡违反交通规则的,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负担。 驾驶人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对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部件和易损件。 必要时经总经理工作部同意,到公司指定维修点对自己所驾驶的车辆进行检修。 由于对车辆维护使用不当或违规使用车辆(如:带故障行驶,路况条件差强行行驶等)而使车辆受损,由驾驶人员负责赔偿损失。 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违者由驾驶员按公司规定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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