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档案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条 及时收集公司组织人事部门对职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所形成的材料,以保持档案完整。 第 九条 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 材料需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第十条 职工档案材料统一使用十六开规格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复写纸书写。 第十一条 按规定需要销毁档案材料时,必须经公司人事企管部部长审批。 第十二条 档案卷皮、目录和档案袋的格式、规格实行统一的制作标准。 第十三条 严禁任何个人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或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 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的,要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 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做好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盗等工作。 第五节 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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