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检测检验基础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常条件下呼尘非呼尘比大 于 60%的数据应剔除。 ② 在监测数据中,有时在样本中,出现一个或几个过大或过小的数据,对这种数据是舍弃还是保留,应进行统计的判断,切不可随意取舍。 异常数据(也称可疑值) 9 取舍的方法有多种,常用的有席诺法和格瑞法数据的分析。 要求用统计学原理对数据进行分析,对于小于 20 个样品的数据,算数均值较好; 2050 个样品数,算数均值与几何均值均可;对于大于 50个数据,取几何均值。 C.对数据的综合分析 粉尘浓度天天都有变异,因此,只考虑粉尘的均值是否高于标准,而不考虑其变异如何 ,其劳动卫生学意见不大。 在这方面,几何标准差具有重要的意义。 10 四、采样、样品交接、保存管理制度 为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数量符合检验要求,并便于对检验结果进行复核; 特制订本制度。 、采样方 法、采样位置、样本大小以及运输、保存方法等内容进行工作,以确保样品具有代表性。 2.采样过程中严格执行双人采样制度。 ,应持规定的采样记录表,按检验标准要求采样。 采样应在现场与受检单位陪 同人员一起签封,并做好现场采样记录,双方共同签字。 采集的样品按规定的技术要求保存和运送。 4.检验科室按规 定核对样品、标签与采样原始记录表,样品数量是否充足,核对准确无误后,在采样原始记录表上签字收样。 交接单应同样品随检验程序流转,使交接手续落实到人。 :按检验技术要求,应从样品中取出一份保留样品,留样数量 不少于供两次分析使用的样品量,由样品保管员填写留样记录和留样卡,样品和留样卡一起放在样品保管室中,保存期为半个月。 此部分留样供有异议时复检之用,必须予以妥善保管,确保样品无站污 、渗漏、破损。 6.样品根据所出的实验状态,分别加贴 “ 未试 ” 、 “ 试毕 ” 标签,标签上 应有样品识别号。 样品在不同试验状态或样品制备、流转、贮存过程都应做好标识的转移工作,以保持样品识别的唯一性:保证必要时可追 11 溯。 ;留样期一般不超过半个月,特 殊样品根据要求另行商定。 保留样品在保存期终止后样品保管室报质量管理办公室统一处理。 12 五、资料保密制度 ,一律不准随意查阅、外借。 若要查阅需经综合办公室主任批准,绝密级技术资料要经主任批准。 ,未经有关许可, 一律 不准以任何形式扩散 外传。 前,报告书中的检验结果和结论性意见属保密范围, 一律不准以任何形式外传。 4.对送检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 、图纸、工艺文件以及送检样品和所得 数据,本中心负责保守秘密,不得向外泄漏或转让,不得用于本单位及个人的咨询和技术报告。 , 翻 拍,若有特殊需要需经综合办公室主任批准。 6. 对失密、泄密者视其情 节轻重予批评教育、行 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3 六、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 凡在检验业务管理、技术操作和卫生防病等活动中形成的档案和资料,包括申请(委托)书、各类检验原始记录、各类检验报告和质量申诉意见及处理意见的函文等,都属于本制度的管理范围。 2.本中心检测资料、档案于每年初第一季度上一年发出检验报告的检测资料归档。 归档资料必须做到完整、字迹清楚、纸张优良,禁用铅笔书写,长期保存的应使用钢笔书写。 、按规定序次分类,同时编制档案目录。 期一般为一年,特殊情况长期保存的应另立册存档。 ,由档案室列出销毁清单,报中心主任审批后,由综合办公室监督销毁。 二.档案借阅方法 ,并只限借阅与本人目前从事专业有关的档 案。 、摘摘抄部分档案内容,需经综合办公室主任批准,复制后由经办人核对页数并加盖公章以证明有效。 ,如在特殊需要应经综合办公室主任 批 准,方可在档案室查阅。 原件不得带出 档案室。 14 ,发现有损撕涂改或泄漏档案内容者,及 时向领导汇报,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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