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地产集团招标管理办法内容摘要:

并再次组织招标。 再次组织招标须重新办理招标申请及审批手续。 第三十八条 为严肃招标纪律,招标小组成员必须按下列要求参与招标工作: 准时出席招标过程中 各 会议及考察 工作 ; 参加 开标 会时 所有通信设备 应 调到关机(或振机状态); 评标过程不能随意离开评标会场;技术标评标时必须单独评审。 对招标过程信息做好保密工作 ; 非 招标工作归口管理部门 在招标过程中不 准 单独与 投标人 接触。 第四章 评标 第三十九条 评标 内容如下: 标书的合格性检验。 包括投标人 是否 对招标文件 要求 实质性响应 ,投标书签署是否符合要求,有无授权书等。 投标 书报价的算术性校验和核对。 校验和核对的原则是: 17 ( 1) 以阿拉伯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大写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 2) 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之和与总价有出入时,以单价计算值为准; ( 3) 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技术评审: ( 1) 工程建设项目应评审项目经理及管理团队的业绩、能力与水平;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是否可靠、合理、科学和先进,能否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是否充分考虑了气候、水文、地质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并对施工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做了充分的估计,设计了妥善的预处理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是否科学、可行;材 料、设备、劳动力的供应是否有保障;施工场地平面图设计是否科学、合理等。 ( 2) 货物采购项目应评审供货周期、技术要求和质量水平是否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等。 ( 3) 服务项目应评审提供服务项目的周期,配备的管理人员及技术队伍的业绩、能力与水平,对于我方的需求是否清晰了解并制定了的相应管理流程和制度等。 价格分析。 对比标底进行详细的分析,对差异较大之处找出原因,分析其合理性;对不平衡报价进行分析,以便于确定合同价后调整其不合理的单价,减少造价控制的风险。 商务法律评审。 对投标书进行响应性检查,检查是否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双方的权利义务 、付款条件等条款进行了修改等。 第四十条 评标 主要采用以下方法: 18 单因素评标。 在技术标能够满足要求的前提下,投标报价合理低价者为中标人。 综合因素评标(记分评选法):投标人的标价、工期、技术方案、管理能力、施工组织设计、财务状况、信誉和业绩等因素量化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 具体考虑的因素及评分方法 ( 见附件 )。 第四十一条 选择评标方法的原则是: 对规模较大、专业性较强的项目采取综合 因素 评标,对专业性不强,资质、技术要求不高的项目,采 取单因素评标。 具体评标办法视项目情况在招标文件内确定。 第四十二条 在评标过程中,招标小组可以向投标人询标,对投标书 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及错误修正,澄清和修正的错误不允许变更投标价格或对原投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 询标结果应当记录,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正式 签名。 询标记录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四十三条 询标过程中应对投标人存在的明显的并且可能对总造价造成 一定 影响的不平衡报价予以调整。 该调整仅适用于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 工程 变更 ,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保持不变。 调整原则如下: 仅 对 分部分项工程量潜在可能增(减)≥ 10%并且投标单价与合理市场价偏差≥ 20%的不平衡单价进行调整; 以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为基础,并与投标人协商确认。 第四十四条 为 降 低履约风险 , 招标文件可设定 中标人应提供 履约保函(履约保函范围及金额根据项目实况另定)。 第四十五条 根据招标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评标与询标的期限如下: 19 ≤ 100 万元的工程项目:≤ 2 天 > 100 万元≤ 500 万元的工程项目:≤ 3 天 > 500 万元的工程项目:≤ 4 天 第四十六条 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废标: 严重 违反招标纪律;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未按规定编写 引起重大误解 ; 投标书未按规定标记、密封、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或未盖 投标人 公章、内容不全;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报价; 严重漏项、错项; 第四十七条 当评 标产生意见分歧时,招标小组成员可以保留不同意见并反映在评标报告中,按定标程序报领导裁决。 第四十八条 招标小组 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过程在公开公正透明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第五章 定标 第四十九条 评标结束后,招标小组 应 提 交 书面评标报告 ( 见附件 ), 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报告由招标小组全体成员 签名 确认 , 项目公司总经理 或 总裁 (依分权手册规定) 批准方为有效。 地产发展集团审批 : ( 1) 土建 (土建 总包 ) 项目的招标结果由 招标小组会审, 工程预结算部、 财务管理部审核、行政管理部审核、项目公司总经理审核、 总裁裁决。 20 ( 2) 电梯、发电机组 、 门窗、栏杆 、外墙涂料 工程 的招标结果由 招标小组会审, 工程预结算部、 财务管理部审核、行政管理部审核、项目公司总经理审核、 总裁裁决。 ( 3) 设计类:海岸项目公司 200 万以上;容桂 项目公司 100 万以上 、君兰 项目公司 50 万以上 的招标结果由 招标小组会审,规划设计部审核、项目公司总经理审核、 总裁裁决。 ( 4) 其它类:海岸项目公司 500 万以上;容桂 项目公司 200 万以上 、君兰 项目公司 100 万以上由 的招标结果由 招标小组会审,行政管理部审核、项目公司总经理审核、 总裁裁决。 项目公司审批: ( 1) 设计类:海岸项目公司 200 万 (含) 以下(含);容桂 项目公司 100 万(含)以下 、君兰 项目公司 50 万 (含) 以下 的招标结果由 招标小组会审,规划设计部审核、项目公司总经理 裁决。 ( 2) 其它类:海岸项目公司 500 万 (含) 以下;容桂 项目公司200 万(含)以下 、君兰 项目公司 100 万 (含) 以下 的招标结果由 招标小组会审后项目公司总经理 裁决。 第五十条 行政管理部(管理部) 应在确定中标人 后及时 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通知未中标人 退回投标保证金(无息)。 中标人 的 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具体以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中标人不与我公司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五十一条 项目承办单 位(或部门)根据定标结果和《 美的 地产发展集团 工程 合同管理办法》,组织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并签订相应的合同。 21 第五十二条 所有招标过程资料的正本由 项目承办单位(或部门)妥善保管。 第六章 变更中标单位 第五十三条 变更中标单位的前提 当原中标单位的施工、供货或设计能力达不到我司的要求。 当原中标单位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下降,满足不了我司的要求。 当原中标单位的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已下降到招标文件或双方确定幅度后,中标单位不同意下浮,我司有权终止合同,另选合作单位。 当原中标单位的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已上涨到招标文件或双方确定幅度后,中标单位不同 意继续履行合同或提出提价要求我司不同意的,我司有权终止合同,另选合作单位。 第五十四条 变更中标单位的程序 在合同履行遇到 以上 情况时,由项目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向 行政管理部 提出书面意见,由 行政管理部 组织 相关部门 讨论并形成意见后报 集团总裁 审批,审批确认后由 行政管理部 联同相关部门 办理变更中标单位手续。 以上 各种情况,更换中标单位前,原则上必须 由律师对合同风险进行评估,才 能 与对方确认违反合同的事实并签订补充协议,终止合同。 如情况紧急,项目公司应掌握和提供对方违约的证据,有依有据,方可降低合同风险。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对于违反招标纪律和 采购行为规范的人员,将按照 22 美的集团《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追究责任。 第五十六条 建立供应商(承包商)综合实力考核制度。 行政管理部 负责定期 或不定期 组织 相关 部门对 合作 供应商经济、技术、现场管理、工作配合、履约能力、社会信誉等进行综合考核,建立供应商档案;对综合能力差 或严重违反集团及 地产发展集团 招标纪律 的供应商 (承包商)应列 入 黑名单 ;对综合实力强的单位鼓励其多参与投标或作为直接发包重点参考对象。 第五十七条 行政管理部 作为招标日常归口管理部门,定期对招标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审计部门定期进行审计。 凡不按本办法招标的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及 签订的合同无效,财务部不 予 支付工程款项。 第五十八条 本办法由 行政管理部 负责解释。 第五十九条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其它相关制度与本办法有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 附件一 : 《美的地产发展集团招标工作人员行为守则》 附件 二 : 招标流程 图 附件三:议标流程图 附件四: 议标(免招标)申请表 附件 五 : 投标候选单位考察评价表 附件六: 单位考察内容 附件 七 :招标申请表 附件八:招标文件审批表 附件 九 :招标签到表 23 附件 十 : 招标文件发放(回放)登记表 /发标签到表 附件十一 : 投标人 开标签到表 附件十二 : 开标会议议程 附件 十三 : 开标记录 附件 十 四 :综合评标评分方法 附件十五:技术标评审表 附件 十 六 : 评标报告 附件十七:价格洽商记录表 附件十八:议标报告 附件十九:招(议)答疑审批表 以上附件仅 适用于 上报 地 产发展集团 的 项目使用,其它项目公司 根据 分权手册自行编制,报行政管理部备案。 地产发展集团 二 ○○ 八 年 三 月 二十 八 日 发:各单位 、各部门 呈 : 管委会成员 24 美的 地产发展集团 招标工作人员行为守则 为了规范公司招标投标工作,维护公司利益,保证招标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对参加招标活动的工作人员在各项招标工作期间,特制定下列行为守则: 一、不准违规操作、弄虚作假。 二、不准私下接触投标人。 三、不准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四、不准接受投标人的宴请、旅游、娱乐消费等活动。 五、不准以单位的名义向投标人索取任何好处。 六、不准透露标底或参加投标的厂 (商 )家情况。 七、不准向厂(商)家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其他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 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投标的情况。 八、不准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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