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表-苏文社〔20xx〕47号内容摘要:

,可不填。 (六)在“本人申请意见”栏目中应填写本人愿意作为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人选;“项目保护单位意见”、“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审核意见”栏目中,须加盖项目保护单位及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的公章。 在“省级专家委员会评议意见”栏目中应填写专家评审意见;在“省级专家委员会名单”栏目中应填写省级专家“姓名”、“性别”、“年龄”、“专业”、“职称”等个人信息。 4 姓 名 性 别 照 片 出生年月 民 族 文化程度 职 业 职务职称 荣誉称号 确定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的时间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邮 编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个 人 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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