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八芹公路改造工程町店至芹池段项目执行报告(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置 为加强八芹公路改造工程建设,阳城县交通局成立了八芹公路改造工程管理项目部,制定了《八芹公路项目部管理办法》,明确了项目管理机构各岗位工作职责。 项目部机构由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拆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工程管理科及其派驻各合同段的工地代表组成,各科室负责人为: 法人代表: 潘益善 项目负责人: 霍强善 拆迁负责人: 张红斌 技术负责人: 刘瑜龙 财务负责人: 孙志兴 工程管理科: 刘瑜龙 第一合同段工地代表: 张进兵、上官路东 第二合同段工地代表: 孙文军、景文龙 第三合同段工地代表: 吴建刚、李早军 质量控制措施与效果 为加强质量管理,项目部制定了《八芹公路工程管理办法》 ,明确了业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自工作职责及相关工作程序 ,明确 6 了各单位质量管理职责。 施工过程中,项目部以质量第一为宗旨,通过 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管理来加强质量管理。 ( 1)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管理 首先,监理单位人员的配备应符合招投标文件的要求,相应岗位的人员资格必须符合监理规范的要求,必须经过质量监督站的认证、考核,否则进行人员更换。 其次,监理单位要根据工程进度,工作需要,配备足够的工程监理人员。 所有监理人员经业主审查合格,经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合格 ,登记领取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第三,所有监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果需要更换必须事先报业主批准;未经业主同意,监理人员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第四,总监、驻地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须在监 理规范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能越级,将工作重心放到质量监理上来,密切配合业主的工作。 第五,所有监理人员应按合同段的安排,在工地代表的直接监督下,服从业主的管理。 当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工程的施工发生意见分歧时,由工地代表负责处理,监理和施工单位必须遵照执行。 所有监理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影响工程的进展,对施工单位出现的问题,应积极想办法,采取有效措施,而不能单纯以停工等方式来简单武断地处理。 监理单位在处理各项事务时如有问题,首先向工地代表反映,再由工地代表向项目部逐级反映,无特殊情况不得越级上报。 监理人 员在监理工作中不得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不得根据个人感情对施工单位故意推诿或刁难;不得利用本身的影响谋取私利。 业主代表负责对监理单位出具的检验资料、报告和检验结果的真 7 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监理单位必须予以更正。 对检查结果双方有异议的,由业主委托质量监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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