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宅室内设计合同内容摘要:

,高度,灯具布置 )及机电口位定位图(机电口位;包括天花照明灯具,消防喷淋、烟感,空调送、回风口。 ) 三套设计图纸及一套电子文件 第四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 本阶段乙方将提供设计深度可供项目经理进行施工招标并进行施工使用的施工图纸。 乙方将按委托内容的要求提供设计范围内的施工图纸文件。 图纸: -带有详细尺寸的平面图 -用电器具 (含开关插座及地插座 )定位图及所有电视、电话、网络等插座面板定位图 ;电气系统图。 -天花平面图 — 天花灯具平面布置图及机电口位定位 图(机电口位;包括天花照明灯具,消防喷淋、烟感,空调送、回风口 ) ;电气系统图;灯光系统图; 水、暖系统图。 -地花饰面图 -家具布置图 -墙体剖面立面图 -平面、立面、剖面大样详图 -固定家具大样详图(含平面、立面、剖面图) 软装详细配置清单,含产品规格、质地、产地、单价等详细内容。 文件说明: -饰面材料(包含实际材 料样板) -五金配件(应含彩色图片及规格尺寸等) -卫生洁具(应含彩色图片、品牌及规格型号等) -活动家具(应含彩色图片) - 软装材料如:工艺品、挂画、窗帘、床上用品的布料等 (应含彩色图片) - 提供三份详细的工程造价预算书。 本阶段提交六套书面设计图纸及两套包括所有设计内容的电子文件光盘。 以上四个阶段设计周期总计得不超过 45 天。 第五阶段-施工 准备 配合阶段 乙方负责设计解释及答疑。 费用已包含于合 同总价内。 第六阶段-施工配合阶段 乙方主案设计师及团队将对甲方指定的承包商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图纸答疑。 乙方主案设计师将在重要完成阶段到现场查验,协助甲方监理,确保现场施工反映设计的准确性。 根据甲方要求指派人员前往施工现场,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在此阶段,甲方若需要乙方派出设计 师 驻场,进行施工阶段的设计督导, 乙方应派出有相应能力的设计师驻场进行督导服务。 此阶段乙方也将完成以下工作: 审核相关单位提出的施工制作详图 审核材料样板 /式样 审定固定家具灯具安装 审定活动家具 审定艺术品的选型 在服务 阶段包含 主案 设计师 6 次到西安 项目的差旅工作时间(费用含在合同总价中)。 如超过规定次数及天数的乙方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由甲方实报实销。 如需乙方在施工阶段驻场,进行设计督导服务,其相关差旅、食宿、酬金补贴由甲 乙双方另行协商签署驻场协议。 5. 设计收费 设计费:本项目设计费总 金 额为 人民币 ¥ 31, 元整 , 大写人民币: 叁拾 壹 万 圆整。 序号 项目内容 室 内面积(㎡) 单价(元) 小计(元) 1 复式 1F 600 复式 2F 600 2 单层 600 总计( RMB): 31, 优惠价( RMB): 31, 元 以上 总价为完成 两套住宅 所有 合同约定设计内容 在内 的包干设计费用, 包含设计直接费、管理费、办公费、税金等 ,设计费不因室 内设置阁楼而增加。 设计阶段和施工服务阶段约定人次的配合及驻留时间乙方往返的差旅费、住宿费、餐费、补贴等均包含在设计费内。 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十天内,甲方支付乙方设计费总额的 10%作为 订 金。 完成本合同第 、 、 条所规定的设计阶段工作并经甲方认可后七天内 ,甲方支付乙方设计费总额的 20%。 完成本合同第 条所规定的设计阶段工作并经甲方认可后七天 内,甲方支付乙方设计费总额的 50%。 本合同约定设计范围内所有施工项目 完成,并由甲方验收合格后 7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余款。 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 相当于付款金额 的 合法税务发票。 甲方接收乙方提交的施工图,认可施工图及支付乙方设计费等行为,均不能说明甲方已确认该等施工图已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规范、标准,以及施工图已符合效果图所表达的效果和主题元素,不能因甲方上述行为的发生而减低乙方应提供满足合同约定设计质量条件的施工图的责任。 乙方应确保其提交的施工图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规范或标准及施工图符合效果图所表达的效果和主题元素。 甲乙 双方共同认定的一个原则;即乙方为甲方所设计提供的电脑模拟效果图,是在虚拟境下,运用电脑软件开发商提供的 3D 模拟软件制作的电脑模拟效果图,与现实真实空间环境会有一定的差异。 由此,对 CAD 图与电脑模拟效果图的对比,应界定为 90%以上的一致,即为合格。 : 6. 1 甲方: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的设计依据文件,并进行设计要求交底,以满足乙方设计需要。 设 计师的设计应根据现场实际勘察、测量为准。 若甲方提供设计依据文件不及时,则乙方提交设计文件时间顺延。 该等设计依据文件为: 设计任务书; 所有相关建设设计图; 所有相关与室内设计区域相关的建筑结构、机电、景观设计等图; 本地区相关的规范、法规、要求等;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内容、规模、条件,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或另定合同 )、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所增加工作量 (该部分工作量应经甲方确认 )向乙方支付 增加。 在甲方支付乙方所有设计费用后,甲方将作为本项目设计成果文件 所有权与 版权的唯一合法拥有人。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项目设计成果文件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 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工程范围内的咨询意见和相应的修改图纸。 甲方有权提出对设计方案的意见,供乙方设计修改参考;如双方对设计方案的意见不同又无法达成共识,最后由甲方判定最终方案,但不得刁难和影响乙方设计工作。 以上方案一经甲方签字确认后再做修改,影响到乙方设计文件正常提交时,交稿时间顺延。 甲方有权指定或要求乙方更换参加该项目设计服务不称职的工作人员 ,如经协商后,乙方不能解决,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但因甲方原因导致无法协商的除外。 甲方设计要求改变,对已完成设计成果的意见和认可,均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有权将口头意见视为无效。 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无权要求返还 订 金及已付设计费 ,并且对于乙方已完成的设计工作量支付对应的设计费用。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设计费且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订 金,同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合同终止或解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甲方的设计要求不 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否则造成的一切纠纷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6. 2 乙方: 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深度、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符合甲方要求的设计文件。 乙方的设计文件应遵循甲方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具技术及经济可行性。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及时修改或补充,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若按设计成果文件进行现场施工时发生困难而要求更改设计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免费修改设计图纸。 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如乙方已收取 订 金的,则乙方应赔偿 订 金的双倍金额作为违约 金予甲方;如乙方未收取 订金的,则乙方应赔偿合同总额的 15%作为违约金予甲方。 如乙方已收取相关设计费的,则 除双倍返还已收取 订 金之外, 乙方还应退还该部分的设计费,并承担由此耽误甲方工期的实际损失。 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向第三方扩散、转让。 同时,对甲方提供的设计依据文件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 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但 经甲方同意, 乙方作为业务成果展示的情况除外。 乙方的设计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否则造成的一切纠纷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乙方保证本设计项目 不存在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如因设计成果归属而引起甲方及第三人的纠纷与损失一切 责任 由乙方承担。 乙方不得将合同约定设计范围内项目(含分项)转予第三人设计,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且 按照 的约定 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7. 违约责任: 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逾期交付图纸,则从逾期之日起,乙方须每日按设计费的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款项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设计费中扣除),逾期 15 日以上,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须于甲方终止合同起三日内 按 的约定赔偿甲方损失。 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 第五条的约定如期向乙方支付款项,则从逾期之日起,甲方须每日按设计费的 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该款项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下笔设计费中支付) ,逾期 15 日以上,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且甲方须于乙方终止合同 起 三日内支付乙方已完成工作部分的设计费。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发生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控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 双 方均互不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情况结束后,双方继续合作的,另 行协商合作事宜;终止合作的, 甲方须于合同终止起三日内支付乙方已完成工作的设计费;乙方须于 合同终止起三日内返还甲方已支付但乙方尚未完成对应设计任务的设计费。 8. 本合同签署后,双方不得以其它文件对本合同书作其它解释,本合同某一项经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同意解除或变更,不得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9.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无法解决时,任何一方可向 甲方所在 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 甲、乙双方的所有通知或文件均以下列通讯地址为准。 若任何一方通讯地址有变,应 及时 通知对方。 本合同生效后,有关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递交的文件,双方均须以书面 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直接送达、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送达另 一方,送达任何文件、传真以到达另一方的时间为准。 甲方通讯地址: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通讯地址: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项目工程负责人: 手提电话: 1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12. 保密条款:本合同签署后,不论本合同的履行情况如何,甲、乙 方均须对悉知对方的商业秘密及本合同的所有条款负有保密义务。 13. 本合同自甲、乙方签字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14. 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附有【附件一】,与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1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 四 份,乙方执二份,同具法律效力。 (以下无内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上海上齐设计装饰 工程有公司 代理人: 代理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附件一 ]项目服务内容: 1. 设计内容:为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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