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案例汇编内容摘要:

....................................... 102 .............................................................................................................. 103 ........................................................................................... 103 PPP 模式案例总结 ......................................................................... 104 案例二十二、英国 Hilly field 学校 ......................................................................... 105 .............................................................................................................. 105 .......................................................................................................... 105 .............................................................................................................. 105 .......................................................................................................... 105 7 案例二十三、威利雅成都自来水六厂 ......................................................................... 107 1 产业化方式 ........................................................................................................... 107 2 运作过程 ............................................................................................................... 107 3 结果和评价 ........................................................................................................... 107 8 上篇 案例精选 一 、 VFM 值测算 精选 案例一、 北京地铁四号线项目的 PSC 比较与 VFM 评价实证分析 北京地铁四号线是贯穿城区南北的一条轨道交通主干线。 该线路南起丰台区马家楼,穿越四个城区 —— 丰台、(原)宣武、(原)西城和海淀,北至海淀区龙背村,途径菜市口、西单、新街口等繁华商业区和颐和园等旅游名胜区,线路全长 ,共设车站 24座,是北京轨道交通路网中的主干道之一。 2020年 9月 28日,地铁四号线通车试运营。 它的运营大大缓解了城区西部南北向的交通压力,轨道交通的网络效应得到了充分的显现。 根据特许权协议规定,按照投资建设责任主体分类, 北京地铁四号线的全部建设内容可划分为 A、 B两部分。 具体合作框架如图 所示。 A 部分包括洞体、车站等土建工程的投资建设,投资额约为 107亿元人民币 ,占项目总投资的 70%左右,由北京地铁四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 “ 四号线公司 ” )负责投资建设; B部分主要包括车辆、信号、自动售检票系统等设备资产的投资建设,投资额约为 46 亿元 ,占项目总投资的 30%左右,由 “ 港铁 —— 首创联合体 ” 组建的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简称 “PPP 项目公司 ” )负责投资建设。 京投 港铁 首创2 % 49 %49 %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 ( P P P 公司 )A 部分A 部分 + B 部分全部资产市交通局特许协议监管B 部分 B 部分项目设施北京市政府 / 京投公司无偿移交投资建设投资建设 票款收入 运营维护并收回投资A 部分资产租赁协议投资1 0 7 个亿投资46 个亿建设 运营建设期 4 年运营期 30 年移 交运营期结束总投资1 5 3 个亿图 PPP项目合作框架 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 PPP项目公司)是由京投公 司、首创集团和香港地铁公司共同投资组建,各方持股比例为 2:49:49。 北京市政府将其投资 A部分所形成的的资产,以收取一定租金的方式租用给京港公司使用。 项目特许期结束后,京港公司将无偿把项目全部资产移交给政府。 ( 1)计算依据 ① 传统经营模式。 北京轨道交通项目的传统做法是由京投公司委托建管公司负责建设,9 委托地铁运营公司统一管理,并提供运营维护服务。 区别于其他地铁线路的内容在于四号线的部分建设工作( A部分)是按照传统模式实施,而部分建设和所有的运营维护工作( B 部分)是按照 PPP模式实施,因此,对 B部分来说,政府本来应该支付给建管公司的 B部分建设款项由 PPP项目公司来支付;而运营收益不再由地铁运营公司接受,改为由 PPP项目公司获取;政府的补贴款支付对象也从运营公司转移到了 PPP项目公司,而且补贴的计算基础不再是盈亏平衡,而是允许有一定利润存在。 在 PSC计算过程中,始终把 B部分当做按照传统模式经营的项目。 ② 数据的选择。 由于四号线项目已经开始运营,并非处于招投标之前,和 PSC编制和计算阶段不符。 尽管项目的很多数据已经可以测算准确,但是按照 PSC的原则,选取的数据不应该是四号线的真实数据,而是政府采用传统模式实施的类似地铁项目。 通过专家访谈,参与过四号线项目的专家一致认为四号线 B部分投资以车辆、信号等设备购置为主,由于轨道交通项目要求的技术比较复杂,很多设备需要成体系购买, B部分的设备需要 A部分的相协调,因此,设备投资中传统模式与 PPP模式的差异不大;而另外的接口建设由于政府要求委托 给建管公司统一施工,所以 PPP模式与传统模式也基本无差异,所以项目初期的固定资产投资采五号线数据,并根据具体情况加以调整。 而在贷款和运营方面, PPP 模式的运作效率显著高于传统模式。 因此,在计算 PSC 时,需要参考其他项目的 数据。 鉴于北京地铁五号线的开通时间、招标采购标准、站点分布与四号线较为相似,因此参考地铁五号线的运营成本,来确定如果采用传统模式运营四号线所需的成本补贴。 五号线与四号线的线路情况对比见表 53。 表 5一 3五号线与四号线运营情况对比 序号 项目 五号线 四号线 1 线路长度( km) 2 车站数量(地下站比例) 23( 70%) 24( 100%) 3 年客流量(万人次) 4 年车行里程(万 km) 在风险调整部分,为了得到真实合理的风险数据 ,本书采用了调查问卷方式就风险定量部分进行了调研,问卷见附录 A。 共发出问卷 25份,得到有效问卷 14份。 调查的对象包括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公司,北京市轨道交通指挥中心,大岳咨询有限公司、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建基础设施部有 PPP项目经验或参与过四号线项目的人员。 ③ 项目范围。 根据图 PPP项目公司合作框架,可以确定 PPP项目私营方的项目范围,即 B部分的建设投资和整条四号线线路的运营, PSC测算的范围应与私营方的项目范围一致。 在测算过程中应严格区分四号线的 A部分和 B部分的投资, 在计算初始 PSC、竞争中立调整和风险整理中,都以 PPP项目私营方的经营范围为准。 ④ 竞争中立调整和风险分担依据。 因为四号线项目是我国第一个采用 PPP模式运营的轨10 道交通项目 ,之前没有可参考的风险分担方式和税收优惠措施,所以本章在风险分担和竞争中立调整计算中依据了四号线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及其附件。 具体包括的内容详见表 54。 表 54 特许经营协议及其附件内容汇总 文件 编号 名称 主要内容 签署主体 主协议 《特许经营协议》(全) 全面约定市政府、京港公司双方的权利义务,项目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的标准和要求,以及票价机制、风险分担等事项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 附件 1 《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章程》和《京港公司合作经营合同》 从合作宗旨、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的组成、税收及合同期限、保险、不可抗力等方面合作经营的规则进行规定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首都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港铁北京四号线投资有限公司 附件 2 《北京地铁四号线特许经营项目资产租赁协议》和《北京地铁四号线 B部分建设管理服务协议》 在租赁协议中规定了京港公司租赁 A部分的范围、移交方法、 A部分的保修期及质量责任、 A部分的设施使用以及租金和租赁期限、双方违约责任等内 容;在建管协议中规定了双方的职责、责任和保险、服务的开始、完成、变更、终止、支付以及争议的解决等内容 北京地铁四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和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 3 《京港地铁公司法律意见书》《市政府法律意见书》 分别公正了协议签署双方签署协议事宜的合法性 金杜律师事务所、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 附件 4 《项目融资文件》 项目公司与借款方签署的融资协议,提供此附件,表明项目建设资金基本落实 附件 5 《 AB两部分的内容分工》 该文件对北京地铁四号线项目 A、 B部分所包含的内容进行了较详细的划分 11 附件 6 《初步设计文件及其补 充文件》 该文件详细写明了北京地铁四号 线各站点的设计单位 附件 7 《试运行考核技术要 求》 该文件包含了一般技术要求、试运 行技术考核的主要内容 12 附件 8 《建设期协调委员会》 该文件规定了建设期协调委员会的召开方式、地点、参会规则及会议决定的制定程序,召开会议的程序,召开会议的费用安排及保密原则 附件 9 《重大变更》 该文件规定了设备系统和土建及装修工程重大变更的确定原则 附件 10 《客流预期》 该文件明确了在特许经营期内,每 年预期的客流量情况 附件 11 《客运服务要求和违约 处理》 该文件规定了京港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对地铁四号线运营的总体要求,以及客运服务的具体指标和表现要求,并规定了要求的特殊处理情况及违约处理办法 附件 12 《税收优惠政策及所得税处理办法》 该文件规定了对京港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和企业所得税的收取和相应的补偿办法 附件 13 《移交考核技术》 该文件规定了移交的一般要求,移交的范围、移交的技术要求。 设施、设备功能和系统和系统的功能的验证等内容 附件 14 《终止补偿》 该文件规定了政府对京港公司终止补偿的事件及补偿金额的验证 附件 15 《保险要求》 该文件规定了建设期间的保险类别和特许经营期的保险类别等内容 附件 16 《仲裁协议》 该文件规定了针对特许协议并引发争议进行仲裁的适用范围及程序 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和北京地铁四号线投资有限公司 13 ( 2)基本假设 ① 人员工资。 在传统模式下,四号线由政府运营公司负责运营,作为市属国有企业,在职人员工资增长根据北京市国有企业在职人员平均工资增长水平估算。 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 20202— 2020 年国有企业在职人员工资增长幅度为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的60%— 80%,在测算中,假设国有企业在职人员工资增长幅为社会平均工资增幅的 80%,约为4%。 ② 电价。 动力费占项目经营成本比重较大,电价是影响动力费用的最直接因素。 根据北京市工业电价近五年实际增长情况,电价增长率为 %。 在动态测算中,假设电价仍保持这一增长率。 ③ 物价 上涨因素。 2020— 2020年 CPI年均增长率为 %。 本次测算假设特许经营期内CPI平均年增长 %,并自 2020年开始,票价补偿收入、维持运营投资、成本支出等均考虑物价上涨因素的影响。 ( 3)初始 PSC 按照四号线项目 PPP 协议规定,项目可分为两部分,即建设阶段和运营阶段,需要分别计量。 ① 建设总投资 ⅰ 建设投资。 根据对地铁五号线情况调研,通过调整的设备单价和数量的加乘,本项目总投资 460388万元,主要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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